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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导师确定规则

 

结合我系硕士招生情况的变化和往年硕士导师确定过程中出现的若干问题,同时为了有效引导师生预期,消除不确定性,拟在继承我系原有硕士导师确定规则的基础上,做进一步的明确,特制定本规则,从2016年度起执行。根据我系硕士生教学情况的变化,每一年度将单独出台当年的导师确定规则:

  1.         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确定导师采取如下原则:

1 计划内招生名额实行导师招生人数上限原则;

2 除特殊保护政策之外,计划外招生指标(含留学生、1+2学工保1+1支教保、西部计划、少数民族骨干等)不受导师招生人数上限原则限制;

3 采用师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导师

4 学术硕士各专业内部,如无特殊情况并经系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导师一般不能跨专业指导。

  1.         到龄导师的招生资格

到达退休年龄(60岁)的硕士导师,如希望继续招生,应在当年度向系学位分会提出申请。系学位分会将在每年6月份给出审核意见并上报校学位分会。每位老师最多可在两个年度提出此类申请。

  1.         2016年度各专业方向计划内招生数

1  本部社会学专业,2016年计划内招生数量:20人;其中女性学方向3

2  本部人类学专业,2016年计划内招生数量:5

3  本部社会保障专业,2016年计划内招生数量:5

4  本部MSW专硕,2016年计划内招生数量:20

5  深圳MSW专硕,2016年计划内招生数量:40

  1.         各专业方向计划内招生名额的导师招生人数上限建议

1 本部社会学专业:2016年度起执行每人每两年最多3个的上限;每两年的定义,按学生入学日期的前后两年计算。相关年度的计算单位分别为:2015+2016 2016+20172017+2018……;依次类推。中途转导师的,采取转出者名额不增,转入者名额不减的原则。延迟毕业的学生,只按照入学年份计算,不按照毕业年份计算;同样,若有学生提前退学的,也不作为调整名额的依据。

2 特殊保护政策:社会学专业的硕士导师,如果连续两个年度内的招生人数为0,则享受本保护政策,即从第三个年度起,至少确保其获得计划外招生类别(留学生类除外)的优先录取权1名。相同情形的导师按年龄从高到低排序确定优先录取顺位。

3 本部人类学专业:在确保每人每年1个的前提下,其中1位老师可招收第2

4 本部社会保障专业:每人每年最多1

5 本部MSW专硕:每人每年最多3

6 深圳MSW专硕:每人每年最多3

  1.         如果出现导师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指导学生的资格,或在现行规则下出现有学生无人指导的局面等特殊情形,则可在师生双向选择的基础上,适当放宽导师指导人数上限。
  1.         附则:各专业导师名单

1   社会学专业导师:钱民辉/谢立中/张静/陆杰华/佟新/邱泽奇/李建新/刘爱玉/于长江/赵斌/方文/周飞舟/卢晖临/渠敬东/刘能/李康/周皓/陶林/卢云峰/孙飞宇

2   人类学专业导师:高丙中/王铭铭/朱晓阳/周云

3   社会保障专业导师:熊跃根/马凤芝/鄢盛明/李越美/邓锁/高翔

4   本部MSW专硕导师熊跃根/马凤芝/鄢盛明/李越美/邓锁/高翔/吴利娟/谢立中/刘爱玉/佟新/卢晖临。如果其他导师有意申请成为本部MSW专硕导师,可向系学位分会提出申请,系学位分会将在考虑社会工作专业意见[可由社会工作专业主任征求专业内部意见后出具]的基础上,予以核准或否决。

5   深圳MSW专硕导师:社会学系全体硕士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