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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本科生导师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本科生科研导师制相关管理规定(试行)

 

长期以来,社会学系的本科生与教师除上课时间外,联系和交流的机会相对较少,也相对缺乏系统、规范的科研指导。当前,本科生的科研机会日益增多,学校对高水平人才的基础科研训练也日益重视,挑战杯、校长基金、实习、本科论文调研与写作等各环节都需要教师专门指导,而本科生科研能力的培养,从选课到有计划地阅读文献、从设计研究到采集资料和写作,是一个系统、全面、循序渐进的过程,并非短期指导就能奏效。另外,本科生临近毕业时工作、研究生免试推荐和出国申请也需要老师的帮助及推荐,而这些需要由于平时师生缺乏交流而难以得到满足。目前,许多院系已经实行了本科科研导师制,获得了良好的效果和学生们的积极回应。

学校正在准备实行2016年本科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将会对一些基础学科带来压力,会在客观上促进基础院系对本科生培养方案的改革。鉴于上述情况,在对一部分本科生及教师调研的基础上并参考其他院系的经验,社会学系将自2016年起试行本科生科研导师制度,为本科生的高年级选课咨询、阅读、调查实习、科研和毕业论文写作提供一体化的导师指导。

实施办法如下:

1、导师的职责范围

1)指导或带领学生设计、实施大三学年的调查实习,并为学生的调查实习课程评分。

2)负责指导学生大四期间毕业论文的研究和写作。

3)在指导期间内,为学生提供选课咨询、阅读建议,以及出于导师自愿的学术或工作

推荐。

4)社会学系将采用鼓励、奖励等方式推进教师对本科生科研的指导。老师每指导一名学生,按照1/2 学分计算工作量。对于调查实习报告获系级奖励、挑战杯及本科生研究课程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奖项的指导老师予以奖励。

 

2、导师选择的基本程序

社会学系本科生(包括元培学院社会学专业学生、留学生和转系生)自大二下学期(春季学期)开始进入科研导师双向选择阶段,在该学期结束前确定科研导师。春季学期开始时,我系教师根据自身研究和教学专长,提供2 研究题目作为学生选择导师的参考。由学生自由选择研究题目对应的指导教师,经与所选教师面谈、在取得该教师同意后确定其为导师。具体流程为:

1)系教务办公室公布导师及研究题目名单,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研究题目选择一名导师,由本科班主任统计学生的第一轮选择意向;

2)导师在报名学生中进行筛选,每位导师在该届学生(含元培学院社会学专业学生、留学生)中最多可以选择指导4 名学生;导师在筛选过程中必要时可以联系学生或与学生会面。鼓励导师选择指导留学生,原则上每一位教师都需要在连续三届学生中至少指导过一名留学生。

3)系教务办公室向学生和教师通知第一轮选择的结果。

4)第一轮没有选上导师的学生在仍有空余指导名额的导师中进行第二轮选择,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名导师及在其所提供的题目中任选一题,由本科班主任统计,取得所选导师同意后完成选择;

5)第二轮选择结束后仍未确定导师的学生名单将交由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由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协调帮助选择导师;

6)在科研过程中,少数学生发现自己兴趣转移、需要改变研究方向时,可于大三上学期期末前提出更换导师申请,须经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批准,在仍有空余名额的导师中重新选择。

 

3、调查实习课程的要求

自大三上学期开始,本科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制定系统的阅读和研究计划,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设计、实施大三学年的专业调查实习。专业调查实习课作为本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对于留学生而言是选修课程),共计 4 学分,可在大三的任一学期选修。调查实习课程要求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或带领下进行实地调研、撰写调查实习报告。指导教师根据其实习表现和完成情况评出学生实习课程的成绩,该成绩将计入学生大三学年的GPA。学生可选择以团队形式进行田野调查,但每名学生都需要独立撰写实习报告,若实习报告出现大范围雷同,将按照《北京大学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进行处理。同时,实习报告内容不得与其他课程论文内容重复。

学生大四的毕业论文可以在专业实习报告的基础上扩展,也可以重新选择研究方向或问题。

 

4、实习经费与奖励

学生的实习经费和补贴按照学校规定发放,并将其中一部分作为指导费用于资助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指导。社会学系将采用鼓励、奖励等方式推进教师对本科生科研的指导。大四学年之初对该级本科生实习报告进行优秀报告评选活动,设立专项奖学金表彰优秀报告撰写者。

社会学系鼓励学生或学生团队利用专业实习机会撰写学术论文,参加挑战杯竞赛、本科生研究课程活动。在挑战杯竞赛、本科生研究课程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将优先获得该项奖学金,并可向系教学指导委员会申请直接获得专业实习学分。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6 3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