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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07年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成果的通知


2016届毕业生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要求

2016届毕业生转出党员组织关系工作要求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

 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约的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由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取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在规定限期内转交至所去单位组织部门。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毕业生中的预备党员,到工作单位后要及时与所在党组织取得联系,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

2.未就业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当地党组织生活,争取按期转正。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对于确需将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毕业生党员,如学校就业管理部门已经同意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暂时留在学校,经本人向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申请,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由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向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毕业生党组织关系留存学校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留存学校时间。在组织关系暂留学校期间,已毕业党员应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预备党员要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及时提交转正申请。

3.保送、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

 对于保送、考取外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转接组织关系。对于保送、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党员,按照校内人员流动要求进行组织关系转接。

 

4.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方式

 对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入档案所在地党组织,建议转入出国留学人员党务工作办公室。

 

二、毕业生集中办理转出流程

 在毕业季节,院系党委可以通过“毕业离校”功能批量管理和维护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调出信息。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流程为:院系党委启动毕业手续流程]预毕业党员登录门户填写调出信息]支部登录组工系统维护毕业生调出信息,并提交院系党委]院系党委登录组工系统,查看和维护本院系所有预毕业党员及其调出信息]院系党委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核]党委组织部审核]院系党委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院系党委结束毕业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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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系党委启动毕业手续流程

 点击主界面【启动毕业离校手续】按钮。需要注意到是,只有启动了毕业离校手续,支部才可以开始进行预毕业生调出信息的采集工作,教务部和研究生院确定的“预毕业生”党员才会出现在名单中。

 

2、预毕业党员登录门户填写调出信息

 毕业生党员登录校内门户,依次点击业务办理”-“组织业务”-“组织关系转出填写相关信息,然后提交审核。

 

3、支部登录组工系统维护毕业生调出信息,并提交院系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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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班/年级党支部书记登录校内门户/组工系统,在主界面看到【毕业离校调出信息采集】变为蓝色(如果按钮为灰色,不能点击,说明本院系党委没有开启毕业离校办理流程,可以联系本院系党委开放此功能),可以点击进入,看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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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界面中列出该支部当前所有预毕业的学生名单,以及他们填写的组织关系调出信息,支部可以在此界面维护这些信息。选择一个预毕业生,点击【维护调转信息】按钮,打开维护界面显示该学生当前的调出信息,支部可以录入和修改。在名单列表显示界面,可以直接修改“党费交至年月”和“有效期(天)”两个信息项,修改后须点击【保存】按钮。如果毕业生暂不转出组织关系,可以将其信息删除,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预毕业生,点击【删除调转信息】按钮。

 

信息确定后,须提交给院系党委。选择一个或者多个预毕业生,点击【提交到院系党委】按钮,提交给院系党委审核,“组织关系调转请求状态”列显示为“待基层党委办理”。注意:提交给院系党委后,支部将不能维护该学生的调出信息。如果院系党委审核不通过,被退回的学生的“组织关系调准请求状态”列显示为“基层党委退回”,支部可以重新修改调出信息,并再次提交给院系党委。

 

组织关系转出办理完成后,“组织关系情况”列将显示为“已转出”。

 

三、时间要求

 

2016620前,毕业生登陆个人门户/党建业务录入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后,各毕业班党支部书记登陆组工系统完成审核并提交系党委。

 

四、几点说明

 

1.毕业生的组织关系转出有效期为90天,转出日期统一填写71日。

 

2.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及接收单位名称请毕业生与接收单位党务工作负责人联系确定准确名称,应写全称,并确保党组织层级关系对等。抬头一般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组织部等党组织名称。

 

3.2016626日前,各毕业班支部书记收缴党费,每位党员按照入党时间核定实际缴纳月数。党费缴纳标准为0.2/月。

 

4. 因毕业生较多,组织关系介绍信将在7月初经系统集中打印并交由支部书记统一发放给学生党员,由学生党员自行带到接收单位,系党委不单独办理。

 

5.深圳研究生院毕业生的组织关系不在校本部,因此不经社会学系转出,具体转出事宜请联系深圳研究生院韩波老师0755-26033083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联系党委办公室崔老师,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点:理科5号楼216 党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62753029

 

电子邮件:cuijia0613@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