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晖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
作者: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卢晖临
农民工是改革的产物,也是改革的创造者。三十年改革尘埃未定,中国俨然已经成为“世界工厂”,农民工是这一历史过程的新兴主体,它承载了中国走向全球资本主义伴生的所有矛盾与苦难,也必然承担着书写中国社会转型历史的伟大使命。中国未来与这一多达两亿的庞大群体息息相关,农村问题、城市发展、城乡关系、改革走向,有关中国现状和未来的几乎一切重要探讨都离不开对这一新兴群体的认识。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与“伪城市化”现象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在过去30年里,GDP以年均将近 10%的速度增长,30年的发展,中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伴随着经济增长,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也持续稳步的提升,城市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3年的53.7%。另外一方面,城市在我们中国整个经济、社会生活乃至价值当中的中心地位也越来越明显。
在总结中国城市化经验的时候,我们经常非常自豪地提到一个特点:中国城市没有贫民窟。我们知道,在巴西等一些城市化水平很高的国家,经常可以看到现代化大都市星罗棋布地分布着一个个贫民窟:那里的建筑质量和卫生条件极差,居民中很多人没有办法通过正常的工作生存。这样一个大面积的、大规模的贫民窟,在中国的城市确实不常见。所以我们会这样自豪地宣称:中国城市化的亮点是没有贫民窟。
在北京和深圳这样的城市,的确不怎么会看到贫民窟。在很大程度上,贫民窟问题是城市空间、城市规划跟不上城市人口增长的结果,然而,中国城市化进程却出现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9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显示,2001年至2007年,地级以上城市市辖区建成区面积增长70.1%,但人口增长只有30%。[1]
根据《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中对于城市人口和城市建成区面积的历年统计数据,计算二者的年增长率,可得出城市人口年增长率与建城区面积年增长率统计图,从图中可看出,1990年代以来,土地城市化要明显快于人口城市化。
图 1 城市人口年增长率与城市建成区面积年增长率统计图
黄亚生的研究也发现:从1996-2004的数据看,中国城市化的特点主要是土地的扩张,而不是人口密度的增加,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黄亚生,2010)。黄亚生还发现,中国的家庭消费占GDP的比例是在大规模的下降,这与经济学的逻辑相悖。按照经济学家的逻辑,城市化必定增加消费在GDP当中的比重,可是从中国的宏观数据来看恰恰是相反的,2000年以后这10年城市化步伐加快,可是家庭消费占GDP的比例实际上是在下降[2](黄亚生,2011)。这两个现象其实是从不同的方面说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就是最近一两年人们热议的“伪城市化”。
回到文章开头提到的统计数据,我们的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了,可是在被统计为城市人口的人群中间,相当一部分人实际上根本没有办法过上和一般的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没有办法享受到城市各类的公共服务,他们的收入水平、消费模式等都没有办法和一般城市居民相提并论。我们在计算城市人口的统计口径上早已和国际接轨,即采用常住人口概念(只要在某个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就被统计为该城市的常住人口)。被统计为城市的人口中,有上亿人实际上是农民工(蔡昉,2010)。在我看来,中国城市化的特点不是没有贫民窟,而是它制造了农民工这一庞大的群体,这是一个高度具有中国特色的现象。从表象上看,我们的城市整洁有序,我们的经济也持续增长,可是潜藏的却是农民工问题。
二、农民工问题及其制度根源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农民工引起中央政府、社会各界、新闻界高度关注的一个标志性的时点。农民工已经存在了30年,但从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工引起中央及媒体的关注竟然是以“农民工问题”的形式。什么叫“农民工问题”呢?一个最简单直观的表述就是农民工自身出了问题。2006年,我到东莞去做调研,在东莞投资办厂很多年的老板就会说:“现在的农民工出了很多问题。以前的农民工吃苦耐劳,好管理,现在的农民工情绪化,不好管理,经常跳槽。”
所谓“农民工问题”,还表现为一些农民工的个体行为累积而导致的严重社会问题,比如说2010发生的富士康的连环跳事件,还有最近几年经常报道的一些暴力事件,如农民工制造一些爆炸事件来伤害他人等等。一个是向内自我毁灭,一个是向外伤害他人,这些都是个体行为,但累积而导致了严重的社会问题。还有就是被一些科学研究所证实的农民工的心理健康问题。一项调查研究发现,农民工心理健康方面的主要问题是强迫,然后依次是人际关系敏感、偏执、抑郁、敌对等(刘衔华,2006)。
所有这些问题,从现象上看似乎都成立,可能农民工确实不安现状频繁调槽,可能农民工的心理健康确实比一般的成人要差,可能农民工暴力犯罪的比例确实略高, 可是如果我们要想得更深一点,这些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它的根源何在?我们就不能仅仅停留在一个现象的层面上。我们需要做一个更深的挖掘。
农民工问题是怎么产生的?它的根源何在?笔者认为,直观来讲,首先要从“农民工”这个词来进行分析。“农民工”这个词最早出现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张雨林,1984),这个词我们已经使用了20多年,并被当成非常自然而然的存在了,但认真一想就会发现这个词是多么奇怪和荒谬。被我们叫做农民工的人,不管是制造业工人,还是一些从事服务业的人员,甚至包括一些自雇就业的小商小贩,他们早已经不是农民了,他们主要的劳动时间和劳动收入都来自于现有的职业,可我们仍然将他们称作农民工。当然现在我们知道,农民是他的身份,工人是他的职业,他进入城市完成职业上的转换之后,其农民身份仍被保留和维系,以至于他一直无法获得一个完整的工人的身份。很多人说农民工这个词不好,带有歧视的意味,建议改用“工人”或“新工人”等新词。我们在面对农民工这个词的时候虽然倍感刺痛,可是仍然坚持使用,因为农民工背后的实质性歧视不会因为言语上的简单改变而消失。对于农民工本人来说,伤害主要不是来自农民工这个称呼,而是它背后的“制度设计”(卢晖临,2011)。
我们在不同场合说农民工是一种“制度设计”。表面看起来,并不存在一个叫做“农民工”的制度,那么我们为什么又说是“制度设计”呢?在社会科学的意义上,制度不仅仅是文本,不仅仅是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而且是现实中实际起作用的一套做法和实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它叫做“制度设计”。
农民工是高度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现象。我们知道,资本原始积累就是将农民等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剥离的过程,因此也是农民等小生产者无产阶级化的过程。农民失去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不得不进入城市,和机器、工厂结合才能够谋生。工业化催生农民由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大潮,这不是中国的特色,世界范围内莫不如此,早期的英国、美国,后来的拉美、东亚四小龙都是这样。中国特殊的地方是什么?中国特殊之处是这个无产阶级化过程没有完成:大量的农民从农村进入到城市,职业上发生了转换,可是他们没有获得在城市居住和生活的制度性的安排,缺乏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保障,他们成了“农民工”(潘毅、卢晖临,2009)。这个过程中农民工被置于一个摆脱不了的困境中: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发生了空间上的分离,也就是说他们的劳动力被城市雇主使用,可是他们的劳动力的再生产(即劳动力维持和更新)是和城市分离的,很大一部分要依赖农村。对于农民工而言,工业化和城市化是高度分离的。
那么,农民工这一“制度设计”是怎么开始的呢?我们知道,计划经济时代我国施行的是非常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不仅不可以随意到城市工作,甚至不可以随意到城市去走动。但是改革开放之后,随着港资、台资和其他外资进入中国投资办厂,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增,在这个情况下国家放松了户口的管制,允许农民工进城,从最初的自带口粮,到后来慢慢的把口子放得更大,可以自由进城打工。但是要注意的是,我们放松了对劳动力流动的管制,却没有彻底的废除户籍制度。劳动力可以自由进入工厂,可是劳动者作为一个人的完整需求,城市却不打算承担。这样一个“制度设计”维持了30年,到今天农民工已经进入第二代,却仍然看不到转化为城市工人的希望。
农民工这样一种制度设计既然这么不合理,这么荒谬,为什么会一直存在?要回答这一回答,最简单的思路就是问:这样一个制度符合谁的利益?我们认为农民工的存在符合国家追求经济增长与资本追求最大化利润这两个方面的利益(卢晖临,2011)。过去30年里,依靠廉价劳动力持续不断的供应,中国经济维持了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国家财政收入也以每年以百分之几十的速度往上增长;与此同时,中国的经济增长以最快的速度制造了最多的富豪,目前中国已经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奢侈品消费国。
资本总是通过压低劳动力价格(工资)来获取最大利润,农民工的存在,使得资本可以以一种突破底线的方式压低劳动力价格,从而获取超额利润(潘毅、卢晖临、张慧鹏,2010)。在所有的地方,资本的本性都是追逐利润最大化,但总会碰到一个绝对的底线,那就是劳动力再生产的基本费用。工人需要养活自己,需要组建家庭,养育后代,雇主支付的工资必须包含这些基本费用。农民工这一制度设计,通过把农民工的劳动力再生产很大一部分甩到农村去,使得资本对劳动力价格的压低成功地突破了城市工人的底线。这就是农民工制度设计背后的奥秘,它满足了资本追逐最大化利润的需要。
三、“有工作没有生活”的农民工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报告,2011年农民工总数为2.5亿,其中进城农民工数量将近1.6亿。对于进城农民工中的大多数人来说,微薄的收入、“有工作,没有生活”的状态,让他们虽然身在城市,却无法过上城市人的生活。
农民工的收入的低下,可以从深圳市(中国改革开放最早的“经济特区”,同时也是吸收农民工最多的城市)过去二十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变化情况反映出来。
深圳市历年最低工资标准
年份 最低工资 职工平均工资
• 1992 245元 (494)
• 1993 286元 (679)
• 1994 300元 (881)
• 1995 300元 (1023)
• 1996 310元 (1209)
• 1997 320元 (1378)
• 1998 330元 (1532)
• 1999 419元 (1726)
• 2000 419元 (1920)
• 2001 440元 (2162)
• 2002 460元 (2352)
• 2003 460元 (2551)
• 2004 480元 (2661)
• 2005 580元 (2706)
• 2006 700元 (2926)
• 2007 750元 (3233)
• 2008 900元 (3621)
• 2009 900元 (3894)
• 2010 1100元 (4205)
• 2011 1320元 (4640)
( 数据来源:深圳市统计局)
上表是深圳市1992年以来最低工资的变化情况。深圳市从1992年开始制定最低月工资标准,当年是245元,括号内数字是深圳市当年职工的月平均工资。1992-2011这20年时间里,最低工资从245元增长到1320元,增长了3倍多,而同期深圳市GDP增长了几十倍,我们看到最低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对经济增长的速度而言是非常缓慢的。不仅如此,我们还可以看到深圳市最低工资的相对标准也越来越低。1992年最早制定最低工资时,最低工资大约相当于职工平均工资的50%,这还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宁光杰,2011),但是再往后看,最低工资绝对数是在缓慢增加,但是相对于平均工资的比率却不断下降,2011年已降到28%,可见最低工资的水准已经低到一个很不合理的水平。这一点农民工自己有比较明确的体会。90年代初农民工到深圳打工,感觉到有钱赚,他的工资可能比很多在内地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人员工资都要高,更不要说他作为一个农民的收入,工作虽累,但是有钱赚。但是今天的农民工进入深圳打工,他只能是为生存苦苦挣扎。2009年深圳市人均食物支出为628元,一个农民工如果只拿最低工资(900元),他的恩格尔系数就接近0.7,这是绝对贫困的水平。
最低工资能不能反映农民工的收入呢?我们知道农民工有分化,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和不同技术水平,收入会有差别。但在现实中,一线制造业工人,或者普通服务员,8小时工作拿到的基本上就是最低工资。这当然是一个不正常的现象,因为最低工资本来只适用于那些处于经营困难阶段的企业,或者其他一些特殊情况。可是今天我们会发现,中国的企业不管其盈利能力如何,不管是外资内资还是其他性质的资本,不管什么行业、什么地域,基本上都对一线普通员工执行最低工资。2010年富士康发生员工跳楼事件前,富士康普通工人工资就是950元,只比2009年最低工资900元略高。最低工资成了一线农民工的最高工资,这一极不正常的现象就是农民工必须普遍面对的现实。为了维持生存,农民工不得不加班获得额外的加班费。 农民工的制度设计满足了资本利润最大化的需要,但却给农民工带来巨大的伤害,整个农民工群体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中。微薄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农民工本人在城市里面的生活,根本谈不上结婚生子,谈不上长久在城市里面居留的可能性。农民工的处境,我讲得稍微夸张一点,是“有工作没有生活”。今天农民工在城市里找份工作不难,但这份工作只能让他在城市勉强生存,他没有生活,或者是只有非常有限的生活----这一点只要看看工厂宿舍和城中村的状况就明白了。我们经常说中国的城市没有贫民窟,咋一听有道理,可是我们有什么?我们有工厂宿舍!在南方制造业发达的地区,大量的农民工是在宿舍里面居住的。还是以深圳为例,该市一千五百万人口,其中两百多万是户籍人口,其余将近1300万大多数是农民工,他们居住在光鲜整洁的城市之外的工厂区。你一出关到宝安区,看到的是另外一个深圳,那里没有整洁的街道,没有繁华的商业大厦,没有绿荫匝地的公园;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生产空间,到处是工厂,在每一个工厂围墙里面,兴建有为生产服务的宿舍,工人密集的住在宿舍里。可是宿舍并不是一个完整的生活空间,它仅仅是一个劳动力最简单再生产的场所,不要说不具备为农民工提供家庭生活的条件,即便是满足一个人完整的生活需求都有困难,说白了,宿舍就是一个睡觉的地方。
潘毅和任焰两位学者提出了“宿舍劳动体制”概念(潘毅、任焰,2009),在她们的文章里,宿舍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建筑,而且是使得农民工进入工厂却不进入城市的一种制度安排。宿舍只是一个睡觉恢复体力的地方,作为一个人的完整的生活需求则被抑制和忽略。中国的城市化用宿舍替代了贫民窟,在维持城市建成区光鲜整洁的同时,却将数千万农民工置于“有工作没有生活”的处境中。
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制造业不如商业服务业发达,农民工大多不住在工厂宿舍,而是住在城中村(或城乡接合部)。这些地方本是大城市的农村地区,它们之所以成为农民工集聚地,并不是城市政府的有意安排,而是当地农民出租房屋的市场需求与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居住需求自然结合的产物。与工厂宿舍相比,城中村能够为农民工的生活需求提供更多满足,譬如很多城中村里的农民工可以维持家庭生活,但是他们仍然过的是一种简化、压缩的生活。城中村不是农民工居留城市的合法化空间,不过是“寄住”之地罢了。一旦他们所在的城中村进入城市规划视野,就意味着他们“寄住”之地行将消亡。很多在北京居留的农民工都有频繁迁徙的历史,从二环到三环,从三环到四环,从四环到五环……
四、新生代农民工的挑战
对于农民工来说,“有工作没有生活”的处境存在了30年,但是为什么到了最近这些年,农民工问题变得这么突出呢?一个最大的变化是,农民工这样一个“制度设计”遭遇了新生代农民工。过去的农民工制度设计也给第一代农民工带来了很大的伤害。但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出现,以及他们的一些新特点,使得这样的制度设计在新生代农民工中难以维系。
第一代农民工进城打工,很多是抱着挣钱,回去建设美好的农村生活这样一个目的(王春光,2001;潘毅、卢晖临,2009)。打工是一种工具,是为了回家盖房子、结婚、养育子女。因此,他多少还能接受回去的安排,哪怕他有一种内在的想要留在城市的欲望,可是他还能接受回乡的命运。新生代农民工则不同,他们出生在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那是一个物质生活水平相对丰裕的年代,又是一个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的年代。他们属于“无土”一代,在他们的名下,大多数人都没有分到土地,很少人由农业的生产技能和经验。在他们成长过程中,城市早就通过电视等大众传媒展现在他们的眼前,并成为他们的生活目标和梦想(唐斌,2002;蔡昉,2010)。对于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很多人来说,自他们走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没有像其父母辈那样想过再回家做农民,就此而言,他们是踏上了一条进城打工的不归之路。(潘毅、卢晖临,2009)但是以我们上面讨论过的微薄收入,打工根本没有可能通向城市生活。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居留的时间越长,就越发看不到在城市长久生活的可能性。在这样的情况下,打工的意义忽然坍塌,打工就成了一种“漂在当下”“活在当下”的一种方式,而不能通向任何一个长远的生活目标(卢晖临,2011)。
前进之路已经堵死,后退之路早已关闭,身陷这种处境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在身份认同方面出现了严重危机,由此带来一系列的心理和情绪乃至行为问题----这正是我们从富士康员工跳楼背后看到的深层的社会和结构性原因(潘毅、卢晖临、郭于华、沈原,2011)。今天我们看到的是没有希望、进退两难的新生代农民工,身陷这一困境中的新生代农民工遇到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新生代农民工在走上打工之旅后面临着一个建构新的身份认同的历程,而这种历程的第一步是从自我否定开始的。在新生代农民工这里,“成为城市人”浮现为强烈的欲望,甚至明晰为长远的生活目标。他们在饮食起居、穿衣戴帽、交友婚恋、甚至文化消费等各个方面都不遗余力地划清与农村人的界限、尝试城市人的生活方式(余晓敏、潘毅,2008),然而,横亘在他们眼前的却是有着巨大反差的社会现实,生活在“宿舍劳动体制”之下或者城乡结合部的农民工,在物质和精神层面都遭遇着城市的排斥,由于收入微薄,加上缺乏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制度性的支持,他们越努力地追求城市生活,越会发现这个目标的遥不可及,通过打工这一手段似乎永远没有办法接近这一目标,打工的意义轰然坍塌。他们用行动和选择表明自己“不是农民”,却无法在现有的社会结构中确定自己的新的位置,自我否定的打工之旅通向的是一种漂泊的生存状态和主体体验,却没有办法形成新的身份认同。“我是谁”的问题实际上困扰着并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打工行为,我们常听到工厂老板抱怨这一代人不好管,情绪化,动辄辞工,没有人生规划等等,其实这些问题都和认同危机联系在一起。在这样一种生存困境和认同危机之下,我们发现,在新生代农民工中间,“不爽”正成为一种弥散性的情绪,侵入骨髓,挥之不去(卢晖临,2011)。
新生代农民工希望在城市生活,这是一种非常基本的诉求,也是一种非常合情合理的诉求,一个人要求在自己工作的地点生活下来,这不是一个基本的诉求吗?我们认为,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就一个方向——废除农民工这一制度设计(卢晖临,2011)。具体而言则涉及两方面的责任,首先是企业的责任,应还给劳动者一份有尊严的工资,为劳动者过上正常的、有尊严的生活创造基础的物质条件,让农民工成为真正的“企业公民”。第二是政府的责任。农民工在城市中安家生活,碰到的最大障碍是住房、子女教育和医疗等问题。城市政府应拿出切实的举措,为农民工融入、扎根城市创造条件,让他们成为真正的“社区公民”,分享他们亲手创造的经济发展的成果。我们当然知道解决农民工问题会碰到种种困难和障碍,企业不会自动给农民工涨工资,城市政府也经常囿于短期利益而拒绝承担本应承担的责任。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当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历史舞台遭遇农民工这一“制度设计”时,紧张和冲突就注定不可避免。早日解决农民工问题,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黄亚生:《农民工与城市化》,《经济观察报》,2010年2月1日,043版。
新浪财经,《黄亚生:“中国模式”并不独特(专家视点)》,2011年7月1日,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0701/03291007694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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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衔华:《春节返乡农民工心理健康调查》,《现代预防医学》,2006年33期。
潘毅、卢晖临:《农民工:未完成的无产阶级化》,《开放时代》,2009年第6期。
潘毅、卢晖临、张慧鹏:《阶级的形成:建筑工地上的劳动控制与建筑工人的集体抗争》,《开放时代》,2010年第5期。
任焰,潘毅:《宿舍劳动体制:劳动控制与抗争的另类空间》,《开放时代》2006年第3期。
卢晖临:《“农民工问题”的制度根源及应对》,人民论坛,2011年第29期。
潘毅、卢晖临、郭于华、沈原:《富士康辉煌背后的连环跳》,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
任焰、梁宏:《资本主导与社会主导———“珠三角”农民工居住状况分析》,《人口研究》,2009年3月,第33卷第2期。
王春光:《新生代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认同与城乡融合的关系》,《社会学研究》,2001年第3期。
余晓敏、潘毅:《消费社会与新生代打工妹主体性再造》,《社会学研究》,2008年第3期。
蔡昉:《城市化与农民工的贡献——后危机时期中国经济增长潜力的思考》,《中国人口科学》,2010年第1期。
张雨林:《县属镇的“农民工”——吴江县的调查》,《社会学通讯》,1984年第1期。
宁光杰:《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和调整依据的实证分析》,《中国人口科学》,2011年第1期。
[1]新华网2011年2月14日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1-02/14/c_121072377.htm
[2] 黄亚生(2011)指出,上世纪80年代,中国家庭消费占GDP的比例是在50%的水平,上世纪90年代这一比例开始下降,除了在90年代中期稍微有所恢复外,从2000年至今,这种下降趋势一直没有停止。目前,中国家庭消费占到GDP比例是3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