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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通知

简报|方法与应用论坛(十)


涂尔干方法论基础:作为精神的社会事实

 

2021618下午3,《方法与应用论坛第十期涂尔干方法论基础:作为精神的社会事实在理科五号楼201会议室举行。本期讲座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渠敬东教授主讲,李建新教授主持,北京大学的谢立中、周飞舟、孙飞宇、田耕,中国农业大学的熊春文等老师与谈。现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不同于传统结合PPT讲演的形式,渠敬东老师以一位领读人的身份带领在场师生回顾了涂尔干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一书中的论述,并逐句进行了解读。他首先比较了涂尔干第一版序言与第二版序言的论述,指出今天社会学对涂尔干最大的误解,即要把很多东西看作客观的来把握。社会学家真正想要捕捉的是作为社会的这种,它不是表面的,是不易感知的最深层的。最为核心的其实是精神,社会事实不只是而已。渠老师特别澄清了涂尔干所谓强制的意思。这种强制不是暴力地用社会概括一切,然后让一切个体就范。而是个体对于社会的特殊的部分的(具体的人、事、组织)的依恋感。

 

 

接下来,渠老师结合第一章的内容讲解了作为物的社会事实涂尔干认为构成社会事实的是一群人的信仰、倾向和习俗。渠老师对这三个方面逐一进行了解读,并指出涂尔干所说的当成来考察,就是不能当作观念来理解。也就是我们不能用通俗的观念以及预断的观点来理解世界。正是基于此,涂尔干认为我们只能从考察集体生活的一切表现开始,证明这些表现是人们相互关联的不同形式。只有在这种意义上,社会才是一种科学的研究方式。通过对正常反常这一对概念的解析,渠老师点出了涂尔干社会学的核心是在具体的社会中发现规范的现象和规范的分布。这种规范性的基础小到特定历史时代精神的价值基础,大至一个区域文明化的价值基础。这就是为什么涂尔干及其弟子真正从事研究的领域是世界各文明区域的文明构型研究。渠老师最后说道:社会学要重新回到关于总体性的文明探究的道路上去。就像费孝通、吴文藻、林耀华等前辈做的一样,这才是我们该做的事情。

 

 

在与谈环节,在场的十多位老师渠老师的报告进行了评议与提问。他们结合自己的研究领域与田野经验,对涂尔干的关键概念进行了更为多元的探讨。在场师生纷纷表示,这次讲座收获颇丰,非常具有启发意义。经典作品需要不断重读、细读,才能不断发掘其中的新意。活跃的讨论后,长达三个小时的讲座在全场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