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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通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9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落实中共中央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培养应用型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针对市场需求拓宽高端社会调研和应用政策评估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9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4名。应试生招生人数以招生计划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招生方向为社会服务机构管理社区发展高级临床社会工作社会管理和社会政策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其中前四个方向计划招生名额20人(其中推免名额7人);2017年开始招生的新方向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招生20名(其中推免名额7人),其培养方案以社会调查类和政策评估类课程为主,实习方式采用导师指导下的定性田野工作、定量调查项目实施和追踪调查全过程实习等形式进行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申请攻读我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复试阶段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1思想政治理论

2. 英语一、俄语、日语、法语、德语任选一门

3. 社会工作原理

4. 社会工作实务

注:考试科目34中均含有专业必答题和根据报考方向确定的选作题。

 

(四)资格审查和复试

 

我校在复试时将对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报名表、本科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对社会工作的理解、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的外语听力考试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复试总成绩。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考生总成绩由两部分组成,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三、学习方式

 

本专业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习年限为2年。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要求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硕士的培养方案具有以下特点:

 

1夯实社会工作专业基础知识。第一学年上半年,学习基础课程,夯实理论基础,为以后专业课程的学习做好准备。第一学年下半年和第二学期上半年,学习专业课程,进行专业课学习。

2强化对我国社会工作实践的了解。安排或者聘请本系骨干教师、外聘教授、实务部门专家授课,采取课堂讲授、专题讨论、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3加强社会实践的环节,抓紧实习。要求学生在学期间累计完成800小时的专业实习。实习从第二学期开始(同步实习),第三、四学期为集中实习。实习至少需在三个领域进行;

4实行导师组制度,并吸收实务部门专家参加导师组,聘请实务部门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与本院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实务课程的学习、实习、论文写作和就业。

 

五、学历学位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注明学习方式的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批准,授予北京大学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六、学费

 

学费总额2.7万元(拟调整为6.8万元,若201991日前获得批准,将执行新标准)。学生须按学年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第二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13500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本专业不设学业奖学金,所有学生均需交纳学费。

 

七、住宿

 

住宿及费用自理。学校和院系不安排住宿。

 

八、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档案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公费医疗和就业派遣。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若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有关人员,应予以回避。

 

十、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675

地址: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204房间

邮编:100871

网址:http://www.shehui.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502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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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