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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通知

(更新)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18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面试通知


2018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通过面试资格要求者,可参加本系组织的面试(面试名单和相关安排参见本通知附件)。

 

一、    面试资格

 

笔试成绩两门专业课均在60分以上者获得面试资格。

 

二、面试要求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虚假材料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学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须携带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面试前验证。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核查要求:

1)持国(境)内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持国(境)外教育机构学历学位的,除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提供学历学位的认证件。

核查考生英语水平证明原件(参加20181月进行的PKU-GATE和小语种考试的考生,不用提供该次考试的成绩证明,以系统数据为准)。

港澳地区申请者,须同时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香港或澳门地区只有永久居民才符合报考条件,非永久居民不符合报考条件)。

 

二、    面试程序

 

面试人需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抽取序号,按照序号顺序参加面试。

专家面试组5位以上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专家面试组成员按百分制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初取。

面试人应向专家面试组作口头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组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考试,具体面试内容以面试组当日考查为准。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100分计算,根据公布的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任意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初取规则

 

以专业方向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序(面试不及格考生不参加排序)依次初取。初取结果以上报北大研究生院获批的名单为准,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页将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请认真查看复试时间安排以及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且于330日之前反馈信息至yuxp@pku.edu.cn,告知您是否能够准时参加,并附有效联系方式,不参加面试者为自动放弃资格。在职攻读博士的考生,需面试前通过邮件告知社会学系自己的在职身份。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8328

 

附件:社会学系2018年博士研究生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