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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通知

社会学系关于资助教师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2017 年 2 月修订)



为促进学术交流,经社会学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对社会学 系教师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1.社会学系根据每年经费来源情况,安排不超过 10 万元经费额 度,资助教师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每年每位教师资助 1 次。资助 项目专指受邀的、针对研究论文的交流活动。以下情况不在资助范围: 参加由教师自己策划组织的会议或分组会议;参加由各类专业协会、 分会、中心举办的业务工作会议;参加各种结题结项评估、成果宣传 发布、项目调研会议。

2.参会人须提交正式邀请函、会议通知及日程、会议发言论文、 交通及相关发票,作为参会报销依据。报销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 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 及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所有报销票据需与邀请函中的会议时间、 费用类型等信息相符合,报销最迟应在当年 12 20 日以前完成。

3.本办法自 2017 3 1 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社会学系负责 解释。


附件:社会学系关于资助教师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