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精神,切实推进院系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经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研究,决定开展关工委创新立项工作。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北大党委和北大关工委领导下,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北京大学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配合主渠道做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助力大学生成才和青年教师成长,为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科学发展、率先发展、跨越发展和北京大学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积极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创新项目由学校关工委统一领导,学校关工委秘书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
三、申报条件
由各单位(含附中、附小)关工委统筹安排或参与指导的青年教师活动、青少年学生活动(班级活动、团支部活动、党支部活动等)。学生社团、社会实践团队申报关工委创新立项工作一般由校团委等业务主管单位负责。
四、立项标准
主题鲜明,时代感强,有针对性;内容充实,形式灵活,可操作性强,能够调动老同志、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的参与积极性;结合自身特点,围绕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前瞻性的实际问题展开,对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对其他单位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借鉴意义。
参考选题范围:特邀党建组织员、五老报告团、主题教育活动、青蓝工程、校园文化传承、社团指导、大学生涯导航、老少共话、帮困助学、专题调研等全国高校十大品牌活动以及其他相关创新性活动。
五、实施程序
创新项目以立项形式实施。实施程序一般包括立项审批、中期考核、总结验收等三个环节。
立项审批。各单位关工委根据各自实际,每年年初选定创新项目,填写《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项目申报表》,并报学校关工委秘书处汇总。学校关工委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务求实效性,体现创新性”的原则进行审核,并对同类项目进行综合平衡,经确认具有实施价值的项目,公布立项。
中期考核。各单位根据项目计划,提交《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项目中期汇报材料》。学校关工委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握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深入、扎实、有效开展。
总结验收。下一年年初,各单位关工委填报《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创新项目成果表》,并附上活动新闻稿、图片、文字总结等相关资料。学校关工委组织经验交流会,对具有推广价值的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交流和推广,努力扩大创新成果。在此基础上,结合各单位关工委提交材料,学校关工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和表彰。
六、经费支持
学校关工委划拨专款用于支持创新项目实施。根据评审结果设立重点支持项目、一般支持项目和专项支持项目,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800元的经费支持。
学校关工委秘书处负责将批准立项项目经费划拨至各单位,由各单位关工委负责管理使用;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团队的关工委创新立项经费由校团委等业务主管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同时,项目经费将分两次划拨:立项成功后划拨一半经费,中期考核通过后划拨另一半经费。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北京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