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
北京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说明及常用文体举例
一、入党申请人
1.提交入党申请书
(1)申请入党的条件
《党章》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入党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①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这一规定包含三层含义:一是规定了年龄;二是规定了国籍;三是规定了构成。
②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党的纲领,是维系全党组织的统一和团结、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党的章程,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内政治生活和处理党员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关系的基本准则。
③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中国共产党是按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组织起来的有机的统一整体。作为一个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积极工作,接受党的领导、教育、管理和监督。
④必须“执行党的决议”。党的决议代表了党员的意志,全体党员必须坚决执行。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
⑤必须“按期交纳党费”。党把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作为检验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一个标志。
(2)入党申请书的撰写
入党申请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定的模式。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在第一行的正中写“入党申请书”。(2)称呼。在标题下空一行顶格写出接受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名称。(3)正文。这是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自己对党的认识;自己为什么要入党;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自己怎样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入党等。本人如果有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不能隐瞒、欺骗组织。(4)结尾。一般在正文后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下一行顶格写“敬礼”。(5)署名和日期。在结尾下一行的后半行(右下方)写出申请人的姓名和申请日期。
写入党申请书时要注意:
①要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以增进对党的认识。
②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要求,讲清入党动机。
③对党要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反映情况。
2.党支部审核
接到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书后, 党支部要及时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入党申请条件,可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为规范我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过程,党委组织部制作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后,党支部应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个人基本信息可以由本人填写,“党支部对确定积极分子的意见”一栏由党支部填写。
|
姓 名
|
×××
|
曾用名
|
×××
(若无,请填“无”)
|
贴照片处
|
|
|
性 别
|
男/女
|
出生年月
|
19××年 ××月
|
|
|
民 族
|
××族
|
籍 贯
|
按现在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县(市)的名称,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
|
|
|
所在单位、职务
|
如实填写
|
|
|
文化程度
|
填写目前最终学历,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本、研究生等。
|
入团时间
|
××××年 ××月
|
|
|
申请入党时间
|
××××年 ××月
|
参加工作时间
|
××××年 ××月
|
|
|
本人主要经历(从高中填起)
|
|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
|
证 明 人
|
|
|
1991年9月
|
1997年8月
|
××省××县××小学 班长
|
×××
|
|
|
1997年9月
|
2000年8月
|
××省××县××初中 团支部书记
|
×××
|
|
|
2000年9月
|
2003年8月
|
××省××县××高中 学生会主席
|
×××
|
|
|
2003年9月
|
至今
|
北京大学××院××系××级××班 班长
|
×××
|
|
|
应如实详细填写,一般从高中填写,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如上例。
|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职称,兼职较多者可写主要的。
|
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一般不 要填自己的亲属。
|
|
|
|
有无要向党组
织说明的问题
|
若有,应据实填写,
若没有,填“无”,不能留空格。
|
|
|
本人主要家庭成员情况
|
|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
|
|
|
如实填写
|
|
|
|
|
|
|
本人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
|
姓 名
|
与本人关系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职务或职业
|
|
|
|
|
|
|
|
|
|
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自己成长影响较大的亲属、朋友
|
|
|
本人签章
年 月 日
|
|
|
个人获奖情况记录
|
|
|
时 间
|
在何地、获何奖项
|
证 明 人
|
|
|
|
|
|
|
|
高中及以前的奖励写比较重要的,例如省市级三号学生、优秀干部等等,校三好学生等不用填写。大学所获奖项(含奖学金)全部填写。
|
|
|
党支部对确定积极分子的意见
|
|
|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签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入党积极分子
3.指定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情况
|
姓 名
|
性 别
|
所在单位、职务
|
如实填写
|
|
|
如实填写
|
|
|
|
|
|
|
|
|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后,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将培养联系人的信息填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受党组织的委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其具体任务如下:
(1)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发现他们有什么具体困难,要向组织汇报,并尽量设法予以解决,注意保护其政治热情,指出努力方向。
(2)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并注意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的情况。
(3)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引导他们逐步确立和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4)结合自己的体会,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把对党的信仰和入党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
(5)负责向入党积极分子周围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思想、品质和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6)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4.培训
《北京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规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首先要安排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校,进行集中的培训,培训时间(包括自学、辅导和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未经党校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个别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集中培训的,说明特殊原因,经党委组织部同意,个别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材料,并认真向党组织写出学习体会和对党的认识,条件成熟者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发展入党。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须申请参加党校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每年秋季学期举办1期),接受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系统培训。党的知识培训班结业后,党支部推荐重点培养对象参加党校举办的党性教育读书班(每年春季学期举办1期),进行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的系统教育。
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一般须申请参加党校举办的教职工党的知识培训班(每年春季学期举办1期),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党性修养的相关内容。
培训结束后,党组织应及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
参加培训情况记录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接受何种培训(包括班次)
|
证 明 人
|
2010年9月
|
2010年12月
|
北京大学第23期党的知识培训班
|
×××
(领队辅导员)
|
2011年3月
|
2011年5月
|
北京大学第18期党性教育读书班
|
×××
(领队辅导员)
|
|
|
|
|
|
|
|
|
5.考察
(1)思想汇报
按照有关规定,我校入党积极分子须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口头汇报1次思想,每学期至少写1份书面汇报。书面思想汇报一般包括正文和落款,落款由姓名和年月日组成。
思想汇报应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状况,具体内容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包括这样一些方面: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对党在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的认识,阐明自己的态度,写清自己理解不清的问题。
②参加重要活动或学习重要文章、观看某部影视片的体会和认识。
③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和矛盾时产生的想法,特别是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可以把自己的态度、立场以及如何对待和处理问题的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④对所在集体发生的重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国内外重大事件的认识和态度。
⑤自己的思想状况,有哪些进步,存在什么问题以及今后如何提高。
⑥对党组织的要求。
⑦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汇报的问题。
写思想汇报应该注意:
①要有感而发,结合自己的实际,真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切忌空话连篇。
②不能只写成绩、进步和提高,也要如实反映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及对某些问题的疑惑,以便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2)组织考察
党组织在个人汇报的基础上形成考察意见,填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需每季度填写一次考察意见,党支部需每学期填写一次考察意见。
培养考察情况记录(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
|
培养联系人 年 月 日
|
同上。第二联系人不应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更不能简单地填写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
培养联系人 年 月 日
|
党支部半年鉴定意见(党支部半年填写一次)
|
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情况应该注意:
1.要根据个人的实际表现,内容要具体,分析要深刻,避免脱离实际,说空话、套话。
2.要抓住重点,不要面面俱到,要体现个人的特点。
3.要坚持一分为二不要只写优点不写缺点,或对缺点避重就轻,只提希望。
党支部名称 党支部书记签章
年 月 日
|
三、考察对象
6. 确定初步人选
《北京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规程》第十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对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学习表现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可以作为发展对象,在试行共青团推荐优秀青年入党的单位,团支部推荐材料可以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我们发展的主要对象是人事关系在北京大学的人员,在新的形势之下,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人事关系虽不在北京大学,但长期(两年以上)在北京大学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的人员,也可以发展。发展对象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才能发展入党。
一般情况下,发展对象初步人选的确定,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后,需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预审。
7. 政治审查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环节通常包括如下步骤:
(1)撰写自传
自传是将自己的历史和思想、学习、工作经历书面向党组织汇报的一种形式,是党组织全面地、历史地、系统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材料,也是党组织审查吸收新党员具备的材料之一。自传应包含:
①个人、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学历、本人成份、工作单位及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情况,主要指父母、配偶;社会关系情况,要写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的职业和政治情况。
②从上小学写到撰写自传时为止。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读书或在何地从事什么活动,何时参加工作,在何单位担任何职,起止年月和证明人。写明加入过什么民主党派、进步团体,或反动组织、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有无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由哪一级组织作过何种结论、受过何种奖励处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等。
③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重要部分,要写得具体透彻,使党组织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思想。可根据各个历史时期党的中心工作以及一些重大政治事件,分阶段、分项地写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应着重写当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通过回顾和清理,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觉悟,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
写自传应注意:
①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诚老实,不得向组织隐瞒。
②要详细具体,避免空洞。时间、地点都要写清楚,重要事件都要有证明人。
③要总结经验教训。写自传不单是成长经历,应该通过写思想变化,明辨是非方向。经验教训不得抽象,要有分析,要真诚和客观。
④自传中所用年、月、日,以公历为准。
(2)函调
函调指为了详细了解某人某方面的情况,用信函的形式索取调查证明材料。如果在本人档案材料中,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确认基本情况清楚,可不再函调和外调。函调的手续格式:
①函调要有专门函调证明材料信。
②函调要有提纲,使调查有针对性。
如:(1)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民族、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2)现实表现; (3)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4)“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如何,有无打、砸、抢行为,结论如何;(5)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期间表现如何;(6)对“法轮功”的态度;(7)改革开放以来有无经济问题,结论如何,等等。
例文:
函调证明材料信
字第 号
××省××县××乡党委:
贵乡××村×××为我院学生×××之父,现因该生发展入党需要,需了解其情况,请为我处写一证明材料(详见调查提纲)。写好后请加盖公章,连同原件一并转回。
回信地址:北京大学××学院/系 党委/党总支 (100871)
北京大学××学院/系 党委/党总支(盖章)
年 月 日
函调回信
字第 号
北京大学××学院/系 党委/党总支:
你处所要的证明材料已写好,共×页,现连同调查提纲一并转去,请查收。
附注:该人“文革”期间不在我处,所以“文革”中情况不了解。
××省××县××乡党委(盖章)
年 月 日
(3)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党支部汇总各方面的意见,形成综合材料
综合材料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发展对象较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的主要依据之一。综合材料的内容主要有:
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这一部分材料可依据本人的档案或组织上掌握的情况来写。
②政审情况,重点写清楚其关键时期的表现。所谓关键时期,指对全国和全党有深远影响的政治事件等,例如,“文化大革命”阶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在政治立场、思想认识以及经济活动中的表现,在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中的表现,对“法轮功”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等。审查事实要清楚,证据要充分,结论要准确。
③本人要求入党和组织上培养教育的过程。主要写清楚什么时候申请入党,党组织何时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采取了哪些培养教育措施,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有哪些提高,对党的基本知识了解、掌握的情况,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等。
④现实表现情况。在政治、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有哪些优点,做出了哪些成绩,群众基础如何(是共青团员的,应写明团组织的“推优”意见)。重点写清楚本人政治立场以及是否树立了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根据党员标准衡量,还有哪些差距,今后应注意解决什么问题。
⑤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撰写综合材料要注意:
①平时材料的积累和保存。如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培养人考察、写实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的记载,团组织的“推优”意见,以及组织上对他的分析和鉴定等。
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综合材料不能只写优点,不写缺点。材料要用事实说话,少用抽象概括的语言。
③不要只写工作表现,不写思想表现,要反映出他们思想觉悟的提高过程。
④综合材料所作的结论要有证据,个人政治历史问题的结论、在几个关键时期的表现,都要与调查材料相吻合。
(5)将综合材料连同各种原始材料,上报党委/总支
8.党委/总支预审
经党支部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多数党员同意基本确定要发展之后,党支部应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党内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情况向院(系)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或主管书记汇报,征得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发展。如果发展对象是正教授,需先报党委组织部,经主管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履行发展手续。
9.指定入党介绍人
中组部199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3、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10.填写《入党志愿书》
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1)《入党志愿书》中本人填写部分
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有关部分参见下表。
姓名
|
×××(如有曾用名要注明:曾用名×××)
|
性别
|
男/女
|
正面免冠照片(2寸)
|
民族
|
××族
|
出生年月
|
19××年 ××月
|
籍贯
|
按现在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县(市)的名称,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
|
出生地
|
按现在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县(市)的名称,直辖市可直接填写市名
|
学历
|
填写目前最终学历,如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本、研究生等。自学提高了实际文化程度的,经组织考核认定,按所定情况填写。
|
学位
或职称
|
填写目前最高学位、职称。学位包括学士、硕士、博士等。
|
单位、职务或职业
|
如实填写
|
现居住地
|
如实填写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如实填写
|
有何专长
|
如实填写
|
入 党 志 愿
|
1) 写当前的情况
2) 注意与入党申请书的区别,开头写明“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
3) 入党申请人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成长过程,将自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指导思想、纲领的认识和理解,对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写清楚。同时,要写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入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也要写明对自己能否入党的态度。注意与入党申请书的一致性。不要单纯照抄党章或其他有关材料。
4) 本人的签名。
5) 结尾日期写填表时的日期
6) 合理安排格式和字体大小或者增减内容,多的不增页,少的不空白,把空间占满。
|
本 人 经 历 (包括学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
|
证明人
|
1991.9
|
1997.8
|
××省××县××小学 班长
|
×××
|
1997.9
|
2000.8
|
××省××县××初中 团支部书记
|
×××
|
2000.9
|
2003.8
|
××省××县××高中 学生会主席
|
×××
|
2003.9
|
至今
|
北京大学××院××系××级××班 班长
|
×××
|
应如实详细填写,一般从小学填写,起止年月前后要衔接。如上例。
|
“在何地、何单位、任何职”要写全称,“任何职”应写明具体职务、职称,兼职较多者可写主要的。
|
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一般不要填自己的亲属。
|
何时何地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19××年×月在××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种民主党派或工商联,任何职务
|
民主党派包括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
何时何地参加何种反动组织或封建迷信组织,任何职务,有何活动,以及有何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结论如何
|
若有,应据实填写,
若没有,填“无”,不能留空格。
|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奖励
|
19××年××月 获××级三好学生称号
填写所获本单位或上级单位表彰或奖励。高中以前的奖励写比较重要的,例如省市级三号学生、优秀干部等等,校三好学生等不用填写。大学所获奖学金也要填写。
|
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过何种处分
|
若有处分,应据实填写,处分,应填写有批准权限的领导机关根据一个人所犯错误的事实和性质,按照党纪、团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所作的组织处理(指警告、记过以上处分)或刑事判决的。要写清时间、地点及原因。
若没有,填“未受过任何处分”。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如实填写
|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
填写同本人有密切来往和对自己成长影响较大的亲属、朋友
|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
填写本人需要向党说明、而在其它栏目不宜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项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关系密切的亲友被停职审查、拘留及被判刑等;现在尚未作结论和处理的问题;一时无法查清的情况;有过何种宗教信仰等。
若没有,填无。
|
本人签名或盖章 ××× 20×× 年××月××日
|
|
|
|
|
|
|
|
|
|
|
|
|
|
|
|
|
(2)《入党志愿书》中介绍人填写部分:入党介绍人的意见
入党介绍人意见
|
介绍人要认真负责地填写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要在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概括地写出被介绍人的优点和缺点,并表明自己对吸收其入党的态度(写明申请人“具备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愿意作为入党介绍人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不能写“我同意介绍……”,请注意措辞),要签名盖章。
《入党志愿书》中入党介绍人“现任职务”一项,填现任的主要党内外职务,没有担任职务的,可不填。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 20××年××月××日
|
同上。第二介绍人不应照抄第一介绍人的意见,更不能简单地填写同意第一介绍人的意见。
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
签名或盖章 ××× 20××年××月××日
|
11.党支部大会通过
在有关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1)议程
①申请人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与会者也可以向申请人提出问题,申请人应如实回答大家的提问。
②介绍人如实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申请人优缺点和自己对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③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对申请人政治审查和考察的情况。
④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如果有党外同志参加会,也应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⑤本支部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者,方可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表决时,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表态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⑥宣读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草案),听取与会党员意见并经过修改后予以通过。
⑦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通过后,被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表态。
⑧领导讲话。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记录是发展党员的原始凭据,要认真记录和保存。开会时,支部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要记清会议时间、地点、议题、记录人、主持人;在册党员人数、实际参加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姓名、缺席原因;预备党员人数和列席会议人数;会议讨论情况;表决形式和表决结果;会议形成的决议。需要指出的是,会议上每个人对接收对象的主要表现所提出的评价性意见都要作详细记录,决不能三言两语一带而过。
(2)党支部决议内容
党支部要及时将通过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一栏应综合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基本评价──思想政治表现、入党动机、本职工作表现等等,特别要明确提出申请人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要写明支部大会的表决情况:支部共有党员人数,其中应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实到会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同意、不同意和弃权的人数以及表决结果。
例文: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校的学习。通过学习,对党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入党动机端正。该同志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待人诚恳,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班级的各项活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综合各方面情况,该同志基本具备预备党员标准。但主要缺点是开展批评不够大胆,过于顾及情面,今后要注意克服。
党支部于×年×月×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讨论×××同志的入党问题。支部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名同志同意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名同志有不同意见。支部大会通过了接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
希望×××同志入党后,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性锻炼,改进不足,在各方面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3)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支部应及时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
12.党委审批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1)谈话
党委审批前,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进行审查和谈话。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材料是否齐全,有无违反规定的现象,党内外群众有无意见反馈等。与发展对象谈话。将谈话的主要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觉悟程度,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和要求、希望等一并填入《入党志愿书》,注明日期,签名盖章。
(2)党委会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原支部决议作废。
《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一栏应注明:经党委会讨论,申请人是否符合入党条件,是否同意批准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何年何月何日算起。注明应出席的党委委员人数,实到人数,同意、不同意和弃权人数。
例文:
党委审批意见
经×年×月×日党委集体审查,认为×××同志入党手续完备,表现突出,本人已具备党员条件。党委七名委员,全部出席会议,一致同意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委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要认真做好专项记录。记录要记清会议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记录人、汇报人,参加会议的党委成员和缺席委员及原因。详细记录每个党委成员讨论、发表意见的情况,表决形式,表决结果。如果一次会议讨论研究多个发展对象,要逐一记录对每个人的讨论情况和表决情况。
党总支应对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并填写《入党志愿书》中“党总支审查意见”一栏。之后,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自传、政治审查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
例文:
总支部审查意见
经总支委员会讨论认为,×××同志入党手续完备,具备党员标准。总支五名委员一致同意×××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报上级党委审批。
总支部名称××× 总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四、预备党员
13.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的“七·一”集中举行一次入党宣誓仪式,不能参加学校集中宣誓的,各级党委和党支部也可以举行入党宣誓。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须有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4.考察
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口头汇报一次思想,每学期至少写一份书面汇报。(思想汇报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入党积极分子考察阶段。)
党支部每学期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本人指出。
15.提交转正申请
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转正申请要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各方面的进步情况、改正缺点和不足的努力情况,以及仍存在的问题,表示今后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决心,并请求党组织及时讨论自己能否转正。
组织委员应该掌握本支部党员的发展和转正情况,有责任督促即将到期的预备党员提交转正申请报告。
转正申请书的写法:
(1)标题。“转正申请书”列一行,居中。
(2)称呼。顶格写支部名称。
(3)正文。
①写明自己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时间,到什么时间预备期满。延长预备期的要写明什么时间被延长的,原因是什么,到什么时间延长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请求转为正式党员。
②汇报自己在预备期期间的表现。这部分是重点,要尽可能写得详细、具体。首先要写自己入党以后,在党组织的教育下,在提高思想觉悟、加强党性锻炼、解决思想入党方面有哪些收获。其次,写明自己是如何在预备期间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的,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有哪些进步,取得哪些成绩。再次,写明入党时的缺点现在克服改正得如何,还存在哪些缺点。
③写明今后努力的方向。应针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写明努力方向,措施要具体可行。如果还有什么情况需要向组织交代的,也应写清楚。
(4)结语。“此致 敬礼”。签署姓名,注明日期。
16. 党支部提出意见
通过查看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提出考察意见,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参加组织生活和系统教育,预备党员对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以及党员权利和义务提高认识的情况;预备党员在被接收入党时,存在的缺点毛病改正情况;还有哪些需要预备党员改正和加强的。
例文:
党支部考察预备党员写实
×××同志在这个季度里,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对党又有了进一步认识。在思想汇报中写道:“我虽然已经成为一名预备党员了,但对照党员标准,还有很多不足。对于同志们在讨论我入党时给我的忠告,我时时记在心中,我一定要很好地反思,尽快改正自己的不足,早日成为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在平时,他能够及时征求同志们的意见,求得帮助。他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响应党支部的号召。在献血活动中,他第一个报了名,无偿地献出了200ml血,起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于自身存在的性格较急,和同志的关系不融洽问题,有一定改变,但也还需要进一步努力改正。
考察人(签名盖章):××× ××× 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17.党支部大会通过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大会表决的结果分为三种:具备转正条件的应及时转正;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注意转正大会时间,如党员本人无错误,不能延期转正。
支部大会结束后,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预备党员的《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决议的内容,主要是概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的意见,表决情况与结果。对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中要写明延长时间和原因或取消的理由。
例文:
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决议
至×年×月×日,×××同志预备期已满。×月×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支部大会讨论认为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能够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中处处起带头作用。一年里自己所承担的科研题目又取得新的进展,受到省科委的表扬。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党内活动,能认真对照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对入党时存在的性格急躁,不会做耐心的思想工作的不足有了明显改正。按时缴纳党费,纪律观念较强。支部对×××同志一年的表现进行了认真的讨论。支部大会应到党员×名,实到×名,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名。×名同志同意×××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名同志有不同意见。支部大会通过了×××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决议。希望×××同志再接再厉,不断进步。
支部名称××××× 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18.党委审批
审批预备党员转正,要召开党委会讨论。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委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表决前要认真听取考察人的考察意见和组织部门的审查意见,审查支部上报的有关材料。具备党员条件的,批准转为正式党员,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注明党龄从何时算起(一般为党支部批准预备党员转正的日期)。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也应在《入党志愿书》上签署意见。
例文:
党委审批能否转正的意见
经×年×月×日党委会审议,×××同志在预备期期间能够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已具备了党员的条件。党委7名委员,有6名出席。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算起。
党委盖章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党总支没有审批的权利,但应该对预备党员转正形成审议意见,并填写入《入党志愿书》。
例文:
总支部审查转正的意见
×××同志在预备期期间能够严格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克服了入党时存在的不足,具备了正式党员的条件,支部履行手续完备。经过总支委员会认真审议,五名委员一致同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报党委审批。
总支部名称××× 总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五、正式党员
19.存档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应及时将以下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党校培训的学员登记表等其他说明材料也可以存入档案。
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党员离开我校时,党员档案转移随组织关系转出一并办理。
入党常识问答
1.想申请入党,写好了入党申请书应该交给谁?
入党申请书应交给所在年级(班级)或系的党支部(即本单位党员所在地党支部)。如所在班级或年级暂未设立党支部,则可以直接交给所在院系的党委(党总支)。
2.关于入党相关事宜不太明白,应该向谁咨询?
可以向所在院系的党委秘书或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咨询,也可以直接到校党委组织部咨询。
3.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如何确定?
符合《党章》所规定入党申请人条件的同学,向所在班级或年级的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由党支部确认入党积极分子的身份,并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填写《北京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什么时候参加党校举办的党的知识培训班?
党的知识培训班每年秋季学期举办,开学初接受报名申请。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或者愿意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以自愿报名参加。
5.什么时候参加党校举办的党性教育读书班?
党性教育读书班每年春季学期举办,开学初接受推荐报名。读书班学员由党支部推荐、院系党委审核。被推荐学员必须已经获得党的知识培训班结业证书或者是经过其他高校类似培训并结业。
6.入党积极分子和自己的培养联系人是什么关系?
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1到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联系人受党组织委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应定期与申请人进行谈话,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党的知识的学习,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申请人应定期向联系人汇报思想情况。
7.入党积极分子如何成为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期有多长?
入党积极分子身份确定后,应定期向联系人汇报思想情况,并参加党校学习。
党支部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将考察情况记入《北京大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表现及联系人、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坚持团组织“推优”原则,由支部大会或支委会在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积极分子中提出发展对象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经过政治审查、党委预审后,可确定为发展对象。
8.《入党志愿书》和入党申请书有什么不同?
入党申请书是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提出的申请。《入党志愿书》是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之后才能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应注意与入党申请书的一致性,但不能照抄,要写清楚考察期中的表现和思想认识。
9.预备期从何时算起?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党委会通过后,在《入党志愿书》中“党委审批意见”一栏注明。
10.预备党员在一年预备期内应该怎样进行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进行一次口头思想汇报,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应结合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向党组织反映自己的真实思想状况,要有感而发,结合自己的实际真实反映自己的思想,切忌空话连篇,不能只写成绩、进步和提高,也要如实反映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以及对某些问题的疑惑,以便得到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11.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应该做些什么?
预备期满前,预备党员应提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和一年来的总结报告,总结个人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和认识的提高情况。
12.什么情况下会延期转正?
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资格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13.新党员什么时候进行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的“七一”前夕集中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14.党龄从何时算起?
党龄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转正之日算起。党委审批后,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
15.入党会影响今后出国深造吗?
不会影响。
16.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中常见的时间节点有哪些?
(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培养考察才能被列为发展对象。
(2)预备党员1年期满,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按时转正
(3)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确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超过6个月。
(4)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须每3个月向党支部作口头思想汇报,半年写一份书面思想汇报。
17.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中常见的错误有哪些?
(1)培养考察时间不足:入党申请书与支部大会落款时间相距不足1年,预备党员发展和转正党支部大会时间相距不足1年。
(2)党委审批时间拖后,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和转正的决议,超过3个月、甚至6个月未进行审批。
(3)预备党员转正时间拖后,例如预备期满3个月后,本人才提交转正申请,或支部才召开转正会。
(4)党支部发展党员大会或转正大会流程不规范,例如申请人在形成支部决议前表态、党支部决议不宣读。
(5)入党材料存在的问题:
①材料不完整:缺少《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综合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或思想汇报等。无思想汇报,或未按每学期1份递交。政审材料不全:无自传或综合材料,无主要亲属的情况,未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等。
②填写不规范:《入党志愿书》等入党存档材料出现明显涂改。支部大会决议、党委审批意见等填写不规范,内容不完整。党员的预备期、党龄以党委会通过日期计算,或说明在支部大会决议中出现。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算起。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出发,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第五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七条 党组织要指定1至2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第八条 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基层党委每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的状况作一次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的措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培养、教育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九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十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本人历史和政治表现进行了解,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一条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材料》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没有经过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第三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二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申请入党的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做入党介绍人。
第十四条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l、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
第十五条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在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申请人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支委会要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与会党员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不能审批预备党员,但要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和大型厂矿企业、大专院校直属的分厂、分校党总支,经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党员(需注明是授权的)。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党组不能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应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党委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申请人符合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的,可批准其为预备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末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和表决。
第二十一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3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6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
第二十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上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第二十六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二十七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八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九条 各级党委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情况,地(市)、县委每半年要检查一次,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每年要检查一次。检查的结果要及时上报,并向下通报。
第三十条 各级党委组织部每年要向党委和上级党委的组织部门报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发党员工作计划。要如实反映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和对违反党章规定现象的查处情况。
第三十一条 县以上党委和组织部门要重视对组织员的选拔、配备和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违反党章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细则自1990年9月1日起试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均以本细则规定为准。
北京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基本规程[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参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们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党的基层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的要求,并从我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出发,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积极慎重”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 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提高积极分子素质
第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队伍。
第五条 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党的纪律,帮助他们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
第六条 为了确保以上教育的落实,党组织首先要安排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党校,进行集中的培训,培训时间(包括自学、辅导和讨论)不少于40个学时。精选一些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基本路线的有关教材,认真组织好自学和讨论,重点进行辅导,经过必要的考察、考核,并要求学员写出学习小结,最后发给结业证书。
未经党校培训的,一般不能发展入党。个别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集中培训的,说明特殊原因,经党委组织部同意,个别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材料,并认真向党组织写出学习体会和对党的认识,条件成熟者也可以作为特殊情况发展入党。
第七条 为了巩固培训成果,在培训班结束之后,党组织要继续组织他们学习,引导他们进一步学习党的有关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注意分配他们一定的社会工作任务,吸收他们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会议和其他有关的党内学习活动,使他们经受锻炼,接受教育和考验。
第八条 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党员作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联系人。联系人受党组织的委托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其具体任务如下:
1、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方面的情况,发现他们有什么具体困难,要向组织汇报,并尽量设法予以解决,注意保护其政治热情,指出努力方向。
2、督促和指导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并注意了解其对党的认识的情况。
3、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引导他们逐步确立和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
4、结合自己的体会,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把对党的信仰和入党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
5、负责向积极分子周围的有关人员了解其思想、品质和各方面的表现情况,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6、在讨论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员大会上,负责地介绍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
第九条 党支部每学期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作一次分析研究,明确近期发展对象,针对存在问题,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当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变动工作、学习单位时,原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地将其表现情况、培养考察情况和入党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转到新的单位,以保持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连续性。
第三章 严格入党手续,保证党员质量
第十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在对其入党动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工作、学习表现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或党支委扩大会研究同意,可以作为发展对象,在试行共青团推荐优秀青年入党的单位,团支部推荐材料可以作为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我们发展的主要对象是人事关系在北京大学的人员,在新的形势之下,适应人员流动的需要,人事关系虽不在北京大学,但长期(两年以上)在北京大学工作和学习、表现突出的人员,也可以发展。但是,发展这些人入党,必须进行严格地审察和外调,有单位的,还必须征求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委的同意。党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应掌握的基本条件,主要依据党章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具体如下: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正确的认识,决心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
2、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现状有正确的分析和认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信心,愿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站在维护党的立场上对待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敢于同错误言行作斗争。
3、积极靠拢党组织,经常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
4、以实际行动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积极搞好本职工作和学习,关心集体,热心为公益事业和他人服务。
5、模范地遵纪守法,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6、政治思想品质好,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对党忠诚老实,入党动机端正。
第十一条 认真进行政治审查,未经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治审查的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本人的政治历史,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由本人按要求写出详细的自传,查阅本人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外调(如果在本人档案材料中,有关证明材料齐全,确认基本情况清楚,可不再函调和外调)。政治审查后,要写出综合性的政审报告。
第十二条 发展党员之前,应利用各种方式征求党内外有关人员的意见,包括联系人的意见,有关党小组的意见,有关党外群众的意见,学生班主任和导师的意见等。
第十三条 党委预审。经党支部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多数党员同意基本确定要发展之后,党支部再将发展对象的政审情况、党内外有关人员的意见和本人的主要表现情况向院(系)党委、党总支委员会或主管书记汇报,征得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发展。
如果发展对象是正教授,需先报党委组织部,经主管副书记同意后方可履行发展手续。
第十四条 发展新党员时,每人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可以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当入党介绍人。
第十五条 党支部指导发展对象逐项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经组织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第十六条 开好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
在有关各项准备工作就绪之后,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党员大会,开会之前一定要通知所有到会的党员。其议程如下:
1、申请人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过程、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说明的问题。与会者也可以向申请人提出问题,申请人应如实回答大家的提问。
2、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对申请人政治审查和考察的情况。
3、介绍人如实向支部党员大会介绍申请人优缺点和自己对吸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的讨论,如果有党外同志参加会,也应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
5、本支部与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用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者,方可通过接收其为预备党员。表决时,因故不能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表态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之内。
一次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进行讨论和表决。
6、宣读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草案),听取与会党员意见并经过修改后予以通过。
7、在党支部党员大会决议通过后,被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表态。
8、领导讲话。
第十七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通过的支部党员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中要包括申请人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政治表现、政治审查情况和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并要写清楚本支部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赞成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人数。
最后,将《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的入党申请书、自传、政治审查材料等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由党委(工委,下同)审批。
党总支审批接收预备党员,必须经过校党委授权,(必须注明是授权)。
临时党支部、临时党委无权接收、审批预备党员。
第十九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前,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组织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同申请人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了解,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二十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迟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原支部决议作废。
第二十一条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必须由委员会集体讨论表决决定。如审批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应逐个审议表决。
党委审批时,主要审议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一般从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其入党的时间算起),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还要及时通知本人;对未批准入党的,也应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四章 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党组织应及时将经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党支部应找其进行一次详细的谈话:说明党内生活的规矩,指导其根据入党时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备期间学习、锻炼和考察的计划。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三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学校党委一般在每年的“七·一”集中举行一次入党宣誓仪式,不能参加学校集中宣誓的,各级党委和党支部也可以举行入党宣誓。
第二十四条 在预备期间内,入党前的联系人继续负责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定期找预备党员谈心: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口头汇报一次思想,每学期至少写一份书面汇报。党支部每学期研究一次预备党员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研究,并向本人指出。
当预备党员转换工作、学习单位时,党组织应及时将本人所有的入党材料,以及对其教育、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转入和介绍给新单位的党组织。
第二十五条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本人应提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报告,总结个人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和认识的提高情况。党支部要按期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事先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对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审查分析,然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讨论、表决。表决的结果分为三种:即具备转正条件的应及时转正;不完全具备转正条件、需进一步教育、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最短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六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报告、自传、政审材料及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档案。
第五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八条 发展党员工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在分析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制定出年度发展计划,每学期检查一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发展党员的工作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事。严禁询私情、哥们义气和互相拉拢等不正之风。
第三十条 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要定期检查,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定要严肃查处。对违反党章规定吸收的党员,不予承认。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 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制订,1990年8月1日下发。
[2] 本规程由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制订于1997年3月。部分内容在2004年5月进行了修订
通信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五号北京大学理科5号楼 邮编:100871 意见反馈:shweb@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