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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实施方案

 

 2014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其中规定: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培训时主要学习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以作为学习辅导材料。根据中央要求和学校党的建设、党员发展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党委组织部和党校办公室决定在举办党的知识培训班、对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基础理论系统培训的基础上,于每学期举办“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对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于近期发展的学生进行党员意识和党性修养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目的

 党性教育读书班旨在使发展对象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入了解掌握党的性质宗旨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强化党员意识,提升党性修养,端正入党动机;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居安思危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已经参加过北京大学、其他高校或其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组织的党的知识系统培训并结业,表现突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将于近期发展的学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未参加学校新生党员培训的党员应在入学后参加秋季学期的党性教育读书班学习。

 党性教育读书班的开班时间为每学期学生开学上课前两天。

 三、培训方式和内容

 读书班采取专题辅导、读书自学、集体讨论、创新性活动、结业考试与结业评议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1、专题辅导报告

 党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学生开学上课前两天(周六、周日)集中安排4场专题辅导报告,共计16学时。专题报告主题为《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和时事政策相关内容。学员在专题辅导报告后一个月内完成4篇与报告主题相关的学习心得体会撰写(手写,不少于1500字),提交给所在院系领队辅导员。结业前各院系按照5%的比例推荐优秀报告统一提交给党校办公室。

 2、读书自学

 学员应安排时间自学《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辅导教材》、《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大学与核心价值观》等党校指定的自学教材,并以此为基础,在结业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递交至少1份读书笔记。

 3、集体讨论

 各院系在开学六周内完成2次集体讨论。讨论选题应结合专题辅导报告和读书自学的相关内容,同时联系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本院系党性教育读书班负责人应对讨论进行相应指导。

 4、创新性培训活动

 各院系应根据培训内容、学科特点和学员需求在开学六周内完成1次创新性培训活动,如参观考察、志愿服务、知识竞赛或辩论会等。

 院系组织集中培训(集体讨论和创新性培训活动)不少于8学时。

 5、结业评议和结业考试

 各单位按规定时间组织学员开展结业评议。结业评议总分30分,包括自评和互评两种方式。评议内容包括学员的思想修养、学习表现、参与集体讨论情况、学习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提交情况以及日常综合表现等方面,以帮助学员查找问题、改正不足、共同进步。结业评议应邀请有关党支部成员参加,也可以邀请单位党委负责人参加。

 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开学第六周周日下午。考试共90分钟,总分70分。闭卷部分40分,考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总纲及第一、七章,《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导读及第一、五、八部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开卷部分30分,考试范围包括专题辅导报告、自学材料。

 结业评议和结业考试分数相加为学员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将不予结业。

 四、培训要求

(一)对院系党委的要求

 1、重视党性教育读书班的培训工作,从加强党建工作、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指导和支持培训的组织实施。

 2、各院系于每学期末上报参加下学期党性教育读书班学员人名单。参训学员原则上应为下学期拟发展的发展对象。

 3、指定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管学生党务工作的相关负责人作为本院系党性教育读书班单位负责人,协调本院系学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领队辅导员组织实施培训,开展创新性培训活动。

 4、根据学员人数及分布情况,指定党性强、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领队辅导员并全程参与培训的组织实施。

 5、对本院系开展的创新性培训活动给予经费支持。对于创新性强的活动,党校办公室将按实际参加学员人数支付不超过二分之一的经费,不足部分院系党委可以使用党员教育活动经费等给予补充。

 6、要求学员所在党支部把党性教育读书班的有关活动纳入党支部工作计划,了解本单位学员在培训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并将其作为是否发展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对领队辅导员的具体要求

 1、全面了解、掌握培训的具体实施情况,按时参加党校办公室召集的工作会议,密切关注党委组织部网站和未名BBS“党课大家庭”版面,及时向院系党委和党校办公室汇报、反馈本单位培训进展情况、学员动态以及意见建议。本单位有关活动结束后,通过未名BBS“党课大家庭”版面等渠道,展示本院系培训成果、学习兄弟院系经验,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2、配合单位负责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开班前协助单位负责人将学员的基本信息录入党校培训班管理信息系统。学员信息有变化时,及时变更,并通知党校办公室。指导学员认真学习培训教材。

 3、每次培训活动具体实施前,与参训学员本人有效沟通,确认学员收到培训通知。按照《北京大学学生党性教育读书班学员须知》的有关要求受理学员的请假事宜,并在培训活动开始前将《请假表》统一交给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

 4、组织学员参加本院系举办的党课、集体讨论、社会实践或其他创新性培训活动时,做好考勤记录,并在培训活动结束一周内将考勤结果录入党校培训班管理信息系统,活动简报和图片在党课大家庭专版发布。

 5、督促学员及时提交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体会,审阅汇总。

 6、组织学员参加结业考试和结业评议,核对学员结业资格,汇总结业学员名单,并及时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审核学员结业资格。

 7、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党性教育读书班优秀学员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优秀学员评选工作。

 8、组织结业学员在培训班信息服务系统上填写、打印生成《北京大学学生党性教育读书班培训登记表》。该表将作为发展对象考察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9、认真撰写领队辅导员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本单位学员参加培训班的组织实施情况,并以电子邮件形式交至党校办公室。

 10、及时向结业学员发放结业证书,向优秀学员发放荣誉证书。

(三)对学员的要求

 1、参加党校办公室组织的专题辅导报告,严格执行电子刷卡考勤制度。提前30分钟开始入场;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入场并计缺勤1次;培训期间请假离场30分钟以上,记请假1次;忘记携带校园卡或校园卡丢失补办时,必须持本人《学员证》手工签到,并登记本人相关信息。参加本单位组织的集体讨论、创新性培训活动和结业评议,由所在单位领队辅导员负责考勤,考勤结果录入党校培训班管理信息系统。

 2、学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具体程序详见《北京大学学生党性教育读书班学员须知》。凡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并获准的,各单位可集中组织学员观看视频学习,或由学员自行安排时间学习。观看视频学习的学员应在开班一个月内向所在院系领队辅导员提交手写的课堂记录纸,领队辅导员统一提交给党校办公室。无故不参加补课或补课后提交的课堂记录纸不合格的,计为缺勤。

 3、参加专题辅导报告,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秩序,认真听讲并做好学习笔记。不认真听讲、违反课堂纪律,经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提醒仍不改正的,由党校办公室通知所在单位党委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本期培训班结业资格。

 4、认真准备,积极参加本单位组织实施的集体讨论、创新性培训活动和结业评议。

 5、学员应当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自学《北京大学党性教育读书班辅导教材》等指定学习材料,自学时间累积应不少于16学时。以此为基础,在结业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递交至少1份读书笔记。

 6、参加培训班,缺勤1次,即取消结业资格;请假2次(含)以上,取消结业资格;不能遵守培训纪律,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结业资格;未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和读书笔记,或虽提交上述材料但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结业;结业评议和结业考试分数相加为学员总成绩,总成绩低于70分将不予结业。

 7、积极参加结业评议,客观进行自我评议,虚心听取他人意见,真心帮助他人改进。

 五、其他事项

 深圳研究生院学生发展对象培训工作可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订具体细则,报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北京大学党委组织部

                                                                          北京大学党校办公室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