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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2015学年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的通知

关于提交2007年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成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落实全校组织工作会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我校基层党组织服务师生水平,党委组织部将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主题确定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现将申报创新立项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指南

 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依照《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实施办法》实施,项目设置、立项标准、立项程序、结项审核等具体要求参看实施办法中的相关内容。

 以下立项方向供各单位参考。各单位可以围绕这些方向进行项目设计,在机制、方法、途径、形式等各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创新,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就党建工作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行设立创新项目。

 1、教师党支部如何服务于教学科研工作

 2、学生党支部如何服务于人才培养工作

 3、行政、后勤等支持单位党支部如何服务于中心工作

 4、离退休党支部如何促进离退休党员老有所养、老有所为

 5、高校基层党组织到社区为群众服务的工作机制探索

 6、基层党组织如何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

 7、基层党组织如何增强工作活力和凝聚力

 8、信息化时代的网络党建工作探索

 二、工作进度

 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遵循“项目化管理、过程化监督”的工作原则,评审公开、过程透明,确保创新立项工作取得实效。

 1、项目申请。2014年11月6日-12月1日,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可提出立项申请,鼓励以党支部为单位申报立项。2014年12月1日(星期一)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完成材料报送。

 以下材料报送电子版,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14-2015学年度创新立项申报”:

 (1)《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表》

 (2)《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汇总表》

  其中,《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汇总表》须打印、加盖公章,并上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室。

 2、立项审批。2014年12月上旬,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会,对基层申报的项目进行分类定级。12月下旬,党委组织部公布批准立项结果,并将立项项目的一半经费划拨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建经费科目,由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日常管理。

 3、立项总结。2015年6月上旬,申报单位提交结项报告,鼓励报送活动照片和调研报告、研究论文、读书报告、学习心得等其他成果。2015年6月19日(星期五)前,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对结项报告进行初审并完成材料报送。

 以下材料报送电子版,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2014-2015学年度创新立项成果”:

(1)《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成果表》

(2)《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成果汇总表》

 其中,《2014-2015学年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成果汇总表》须打印、加盖公章,并上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建工作室。

 4、结项审核。2015年6月下旬,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小组,审核项目是否合格,并从中选择约10%的项目作为优秀项目进行重点宣传和展示。2015年7月上旬,党委组织部将审核合格的项目的另一半经费划拨入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党建经费科目。

 三、组织保障

 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由学校党委和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领导。学校一级由党委组织部牵头成立“北京大学基层党建创新立项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立项启动、立项审核、经费发放、结项审核、优秀项目评选等工作均由工作小组完成。

 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立项动员、立项初审、经费日常管理、结项初审等工作。立项前,要动员各党总支、党支部充分发动党员、广泛征求意见、准确选题、周密计划,要特别注重调动教师党员的积极性;活动中,应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结项后,要通过经验交流会、项目成果展示等方式对本单位开展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联 系 人:杨亚晨  62761182  

邮箱地址:bddj@pku.edu.cn

办公地点:德斋(红一楼)1110室

 

党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