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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系关于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2017 年 2 月修订)


为鼓励学生参与学术交流,经社会学系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对社会学系学生参加国内专业学术会议进行资助,具体办法如下:

1.社会学系根据每年经费来源情况,安排一般不超过10万元经费额度资助学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需执有由学术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会议论文被接受且安排了正式发言。下列情况不在资助范围:非学术会议或一般论坛,参加由自己的在读导师组织的会议。 每年每位学生可有 1 次受资助机会,每人资助额度不超过 3000 元。

2.报销程序:提交邀请函、会议通知、会议日程、会议论文全文等,作为报销审批依据给主管副系主任签字,所有报销票据需与邀请 函中的会议时间、费用类型等信息相符合。报销过程须由参会人本人 办理,不得代办。报销标准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教育部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及北京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 2017 3 1 日起实行,未尽事宜由社会学系负责解释。


附件:社会学系关于资助学生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2017 年 2 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