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生教学 > 博士生 > 招生和录取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关于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审核制的相关说明


2016年起,北京大学全面采用“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招生。依据这一安排,北京大学社会学2017年度博士招生工作继续实施“申请-考核制”。为规范社会学系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的相关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出优秀的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考核制”申请人资格

 

1 申请人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 申请人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已获得本科学位,且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

3 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申请人,须已在所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1 “申请-考核制”采取“接收申请、组织考核”的工作方式。

2 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具体申报时间和流程遵照北京大学的要求;

2)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学系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申请资料(按照以下顺序统一装入自备信封,最好用顺丰快递或者邮政速递EMS寄送),地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理科五号楼二层204室(邮政编码:100871;电话:010-62751675);逾期不予受理:

(a)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b)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托福、GRE、GMAT、雅思等);

(c)关于外语水平的说明(写在一张空白A4纸上):A=英语符合要求;B=外语成绩过期;C=无外语资格证书

(d)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e)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f)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g)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h)申请书:每位申请者允许申报一个专业和一个导师,并填写是否同意调剂。其中需要明确提出拟申请的专业和研究方向;

i)申请人的博士研读计划,包括申请人拟从事研究的主题、该主题在本学科领域中的重要意义、申请人对该主题已经进行的研究、申请人拟在攻读博士期间从事的研究,以及研究可能实现的创新等内容;

(j)若申请人有已发表或已被接受的论文,提供复印件(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受函复印件);

3 申请者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一经发现申请者不符合申请条件,将不予录取,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1 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实施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初审。

2 外语能力审查:根据“北京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关于2017博士招生的说明”,对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进行初步审查,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所列1-9项中的至少一项:

1)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外语考试(合格标准另定),考试时间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博士招生信息(一般在12月底);

2)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或新标准220分及以上;

3)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或新标准270分及以上;

4)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

5)英语六级成绩:530分及以上;

6)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A类(6.5 分及以上);

8)在英语国家或地区参加过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

9)其他语种(法、德、日、俄)应达到北京大学规定的相应水平;

10)申请者所持外语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

3 学术能力审查: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实施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人品素养,综合外语水平、硕士期间成绩、发表学术成果、获奖等各种条件筛选出优秀考生,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最终产生进入学科复核阶段的名单。

 

(三)学科复核

 

1 社会学系成立各专业/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申请者的科学素养和专业能力等进行全面复核考查。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2 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统一的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1)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按照社会学、人类学2个二级学科进行,由社会学系统一组织命题,在同一时间分二级学科统一考试。考试时间见招生简章。

2)社会学二级学科

(a)笔试题目由社会学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两大部分组成。

(b)专业知识考查包括社会学理论、社会学方法两部分,请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命题。专业英语以专业术语中英文对译、节选文献翻译、阅读评述等方式为主。

(c)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学理论100分(基础理论部分为50分,专业方向部分为50分);社会学方法70分(社会统计学部分30分,社会学方法论部分40分);专业英语:30分;

(d)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3)人类学二级学科

(a)笔试题目由人类学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两大部分组成。

(b)专业知识考查包括人类学理论、人类学方法两部分,请学科考核小组成员命题。专业英语以节选文献翻译、评述为主。

(c)考试科目分为人类学理论100分(基础理论部分为50分,专业方向部分为50分);人类学方法70分,专业英语30分。

(d)统一组织阅卷评分。

 

(四)以二级学科为单位进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

 

1 由各二级学科组织专业综合能力面试。“综合面试”小组由博士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分管系主任、所属学科专业主任、副主任及资深教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发展潜力及协作精神等;

2 面试成绩由面试小组成员分别给分后取平均值,满分100分,60分及格。

 

(五)最终录取

 

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且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需及格。按照成绩排名先后统一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实施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2.审查无误后,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3.拟录取申请人及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网站主页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2016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