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可
提要:中国传统社会基层治理存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轨模式已成为共识,但双轨之间观念的调协依靠何种机制进行尚需进一步探讨。本文通过分析抗日战争时期北碚地区一起“擅封谷仓案”,以战时急迫的粮政事务引起的矛盾冲突为线索,探究冲突中负责基层治理的双轨如何相遇、理解彼此的观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互动协调。本文通过呈现双轨相遇时基层官绅的行动选择及其为自己行为情理所做的阐释,透视中国社会基层行动伦理的具体运作模式。
关键词:双轨政治;粮政;情理;行动伦理
在抗日战争结束后,费孝通先生基于对乡土社会基层治理的观察写成《乡土重建》一书,其中《基层行政的僵化》一文言及传统中国基层治理中的双轨政治以及僵化的保甲制度对这一传统的破坏。费孝通先生在文中指出,抗战时期的中国依旧存在这样一种传统:地方事务由地方自理,政府的命令并非直达农家个体,而是发给地方自治单位,在地方上被称为“公家”的那一类组织。为了保证自上而下的政令尽可能让人民乐于或有力接受,尤其是针对水利、自卫、调解、互助、娱乐、宗教等公共需要,“事实上一定要敷下双轨”。“表面上,我们只看见自上而下的政治轨道执行政府命令。但是事实上,一到政令和人民接触时……转入了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这轨道并不在政府之内,但是其效力却是很大的。”
《乡土重建》,图片来源:孔夫子旧书网。
如果说“双轨”是从结构上对传统社会基层治理模式进行总体勾勒,那么从行动的视角而言,自然会产生两个问题:其一,在需要动员地方的具体事务来临时,参与治理的双轨究竟通过何种办法进行交接?其二,当官僚体系的要求与地方的需求出现张力时,又需要通过何种机制来确保观念调协畅通、合作无碍?
针对第一个问题,也即双轨相遇时的工作机制,费孝通先生给出了一个答案:在双轨政治传统运行无阻时,每当衙门和地方出现政务交接,自上而下的治理轨道和自下而上的治理轨道并不直接相遇,而是通过无权无势的乡约在地方官员和“地方的管事”两者之间传递命令、请示报告。费孝通特别指出,这个夹在双轨之间的乡约干的是件苦差。一旦官府政令无法为地方管事所接受,乡约就会被差人“送入衙门,打屁股,甚至押了起来”。
乡约吃的苦头也在侧面证明了第二个问题需要深入探讨。一方面,前人研究强调中国官、绅之间文化观念的整合塑造了中国的超稳定结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国家官僚机构、乡绅自治、宗法家族三种组织层次,均认同儒家意识形态”,并将这种组织方式称为“意识形态与社会组织的一体化”。周雪光进一步指出了科举制度在塑造官僚体制内外观念一体化和组织同构性方面的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地方士绅与官僚系统显然并不会永远保持利益与观念一致,“地方士绅与官员之间在赋税、劳役、民间纠纷、社会秩序上的紧张、冲突和妥协成为国家治理中时隐时现的一条线索”。
费孝通先生前文也述及,当乡约不能完成沟通双轨任务而身陷拘禁时,地方士绅倒也不会坐视不管,而是会启动自下而上的活动,动用种种私人关系与地方长官进行交涉,直至协议达成、乡约回家。至于为什么需要有这样一位干苦差的乡约存在,费孝通认为,传统上有名望的地方士绅往往为了保持其在政治结构中的特殊作用而不能直接加入行政系统,否则“唯一的自下而上的轨道就淤塞了”;如若地方士绅为了个人利益加入行政系统,他自己也只能被自上而下的治理轨道完全吸纳,从而“不能动用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这类地方也就完全成了下情不能上达的政治死角”。
地方绅士,图源:bing。
自从费孝通做出双轨政治的破坏导致地方社会结构紊乱的论断以来,从士绅群体出发关注乡村权力结构的变迁就成为史学界乃至整个社会科学界的热点问题,乡绅这一群体的变迁被视为“理解近代中国乡村社会变迁的一把钥匙”。学者对士绅群体的身份特征、阶层属性、收入来源、形成机制,以及他们与地方官府、民间社会的关系,展开了大量研究。在针对民国乡村士绅的研究中,士绅来源的多元化和权绅化是两个比较主要的发现。
“士绅构成要素的多元性已是一个超越区域性的共趋性问题”,除了传统上持有功名的士人,商人、耄老、教师、军事精英都可能在乡村被列为士绅,财产、学识、声望都可能成为在乡村赢取领导资格的特征。20世纪40年代初在四川巴县(今重庆市巴南区)歇马场开展乡村社区调查的蒋旨昂发现,“虽然有些士绅不必富有,但是富有的人,常被列为士绅——本地把这种富绅,称作‘绅粮’”。
蒋旨昂,图源:bing。
这样一个相比于传统社会的乡绅构成更为多元的群体,如何与地方政府进行互动?与费孝通先生勾画的双轨不直接相遇的政治格局不同,多位学者都指出了乡村士绅向权绅转变的历史趋势。蒋旨昂也在其乡村社区政治研究中发现,“士绅即是领袖”,“一旦在社区政治中站了脚跟的人,极易继续下去;即使在经济上已是破落户了,也能在政治活动中存在着”。
如此一来,不难想见,随着这个来源多元、观念难以一体化的乡绅阶层不断的体制化,再加上抗战中公共事务和统治风险的急剧增加导致国家政权向基层延伸,对乡村实行强控制,费孝通先生所期待的双轨并行、“上通下达,来往自如”的理想状态势必越来越难见到。那么,乡绅群体与地方行政系统在更为频密的互动中、在双轨相遇的场景中,将各自秉持何种观念,其互动又会呈现何种关系形态?笔者认为,回答这样的问题只能回到经验层面,回到双轨相遇的历史时刻身处种种社会关系中的官员和士绅的行动选择,通过具体的互动过程来理解其观念的调协(或不合)的结果。
本文借助抗日战争时期位于陪都重庆不远的北碚一起“擅封谷仓案”来探究上述问题。北碚位于四川盆地东南部,嘉陵江下游,地处重庆西北方向约80千米。北碚尽管被誉为“陪都的陪都”,但其实在20世纪30年代才开始逐步市镇化。在这样一个从乡村向县级政区发展的区域,笔者通过档案材料偶然地发现了那些选择加入行政系统服务桑梓的士绅,他们本身即代表了双轨的相遇,同时作为国家基层政治结构中的端点和地方社会中种种社会关系的具身体现。借助抗战时期全国粮食管理局有关北碚粮政管理的一宗档案材料,本文将关注历史投射在基层行动者身上的微光,观察当面临“粮政”这一具体事务、粮荒中有人“擅封谷仓”这一具体事件时,他们如何“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制度结构与日常活动、政策制定与对策变通连接融合”。
换言之,本文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双轨相遇时基层行动者如何理解自我与对方的观念,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互动、调协观念和完成行政任务。本文尝试呈现双轨相遇时他们的行动选择以及他们为其行为所做的阐释,从中透视中国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变迁与恒常。
民以食为天,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粮食管理问题也是国家治理中诸多问题的症结。所谓粮食管理,“是国家以政府力量谋国内粮食生产、分配、消费的合理化,平时不致使国民饥馑,战时可加强战斗力量”无论是平时与战时粮食的征收、储藏、运输,还是荒年粮食的合理分配与价格平粜,粮食管理均关涉官、绅、民等各种群体的社会角色及其关系,一旦处理不当,就容易酿成社会动荡、群体冲突,甚至发生饥荒和战争。
全面抗日战争初期,国内并没有发生严重的粮食问题,甚至1939年四川粮食丰收还造成了成都米价大跌。直到1940年之前,国民政府都没有设置专门管理粮食的机构。但自1940年春天开始,由于宜昌陷落造成湘米无法入川,大量西迁而来的军公教人员和逃难百姓均需依赖四川粮食,加上鄂西第六战区军粮亟待筹集,军粮民食需求巨大,一时供求失调,粮价飞涨。以北碚地区为例,最次等的米价在1939年底为1.5元/斤,到1940年7月就涨至4元/斤,12月则高达17.6元/斤。
为应对粮食危机,1940年7月30日国民政府正式成立中央粮政机构全国粮食管理局,隶属国民政府行政院。卢作孚出任全国粮食管理局局长,何廉、熊仲韬、何北衡为副局长。全国粮食管理局需统筹全国粮食产销调运,要配合农林部的增产计划,积极举办粮情调查、筹办军粮民食、加强仓储建设、增强运输能力、完善市场规则、制定控价办法、稳定军粮供应。全国粮食管理局成立后,从中央到地方逐渐设立各级粮政机构:各省设立粮食管理局,隶属于省政府,受全国粮食管理局指挥监督;各县设立粮食管理委员会,隶属于县政府,以县长为主任委员,受省粮食管理局指挥监督。
1940年下半年,全国粮政管理机构整体架构尽管刚刚搭建起来,但从上到下均面临着巨大的任务压力:一方面需面对民食价格飞涨和上方迫切的平抑粮价要求,另一方面还需奉命采购军粮600万石,三个月内完成。对于粮食价格飞涨、供应不足的问题,全国粮食管理局尝试中和当时部分统制派和全面统制派的意见,采用“以量制价”的理论和“供销分区”的办法,以促进米粮的流通和供应。卢作孚指出他的方案重点是调查和管理,“调查重在查明各乡镇所有民间存粮及上年收获数量,促其源源输入市场”。
保障市场粮食正常流通的另一重要手段则是严禁囤积。其时不少观察家、学者均认为囤积是推高粮价的根本原因。《新华日报》在社论中指出:“今天的米价高涨不已,主要的原因是在奸商巨贾的囤积居奇,乘机操纵,这是千真万确的结论。”在政府层面,蒋介石原则上支持以“供销分区”等办法来抑制米价上涨,但他也更倾向于认为奸商巨贾的囤积是粮价上涨的罪魁祸首,主张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地主与富户)贪图私利,不明大义,就凭借他的财力、藏粮自私,使得一般民众相率仿效,造成市场粮食的缺乏。”“在一县里只须严办几个有势的为富不仁之徒,粮食问题自然可以解决。”
对于地方官员中“藉法作弊”的,蒋介石的态度尤为严厉,1940年底曾将囤积小麦的成都市前市长杨全宇枪决以儆效尤。1941年2月3日,国民政府公布《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规定对粮食、服用等类囤积者给予罚款或没收处分,而检查人员及公务人员有包庇纵容或营私舞弊者将从重论断。
由此不难想见,在征粮任务极为迫切,粮情又万分敏感之际,地方官员处于何种矛盾张力之中:一方面,他们需掌握地主富户的粮食积存动态,严禁囤积,以免祸及己身;另一方面,还需维持与地方士绅富户的良好关系,以保证征粮任务顺利完成。然而,完成这样繁难的任务却并没有特别健全的行政力量予以保障。事实上,新成立的地方各级粮管会仍是依托地方行政机关和地方士绅在运作。在县这一层,粮管会由九人组成,除主任委员(县长)、副主任委员、县财务主管人员、县粮食主管人员、县商会主席及粮食业同业公会主席为当然委员外,其余人员需要“由主任委员就本县遴选公正士绅”。有学者明言,这一时期的粮政体制仍然具有明显的绅治色彩。
本文要展开讨论的北碚地区也不例外。在抗战时期,作为乡村建设实验区和迁建区的北碚因迁入了许多文教机关而闻名一时,但历史上它并非一个固定的行政单位。所谓“北碚”,指嘉陵江三峡地区的中心区域,是江北县、巴县、璧山县、合川县的接壤之地。北碚真正开始有固定的行政建制,始于县辛亥革命后嘉陵江三峡地区的治安联防机构峡防营。1923年,江北县、巴县、璧山县、合川县士绅协议将峡防司令部改组为江巴璧合特组峡防团务局。
在四县士绅的推荐下,出身合川的教育家、爱国实业家卢作孚于1927年起出任峡防局局长。1936年,峡防局又改为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由峡防局改组的区署成为北碚地区最早的官治行政机关,后又于1942年改组为北碚管理局,成为职能完善的县级行政机关。卢作孚的四弟卢子英曾于黄埔军校第四期修业,自1937年接手北碚地区行政管理要职,历任实验区区长、北碚管理局局长。在卢作孚主持全国粮食管理局期间,卢子英作为北碚的地方行政长官,按规定自动成为区(县)粮食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北碚地区的粮政管理工作。作为负责地方粮政的专门机构,北碚区粮管会向上接受四川省以及全国粮食管理局的指挥监督,内部则聘有地方士绅,也即本文援引档案材料的案主刘锡丰。
北碚实验区地图,图源:百度。
不同于费老在《基层行政的僵化》一文中谈到的无权无势的乡约、刘锡丰本人便是加入行政系统的士绅。他以经营旅店为业,识文断字,身兼多职,常常帮乡邻写状书、担任保人。刘锡丰在三峡实验区属北碚镇担任调解委员会委员多年,属于政府公务人员;同时,他也作为北碚本地绅商,在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属粮食管理委员会成立后被聘任为委员,且被推举论为运销股主任委员。作为一名兼有官、绅身份的本地人,他同时身处官僚行政系统、地方士绅集团和亲属网络之中,在政府利益与地方利益一致时,为公家办事便是服务桑梓,双轨治理自能运行无碍。
但不巧就在1941年4月粮食问题求治急切之际,刘锡丰在行使粮管会委员职权时犯下了一个说来可大可小的错误。4月27日,他以不完善的手续查封了三家谷仓,被举报后又谎称事先已获得粮管会批准。一周之后,刘锡丰被上司卢子英以“假藉名义,擅封谷仓,意图搞诈”的罪名传讯,继而拘押在区署一个月,致使行政系统和地方士绅这两个轨道不得不发生一系列碰撞。
对于羁押刘锡丰的原因,卢子英在给全国粮管局局长卢作孚的呈文中做了详细说明。
窃查本年四月廿七日,有区属北碚镇调解委员刘锡丰,假藉本区粮管会名义,擅造封条,加盖调解会图记,勾结北碚第三十五保保长徐少清,将距离北碚五里之杨冰如家存谷贰拾四石、曾荣成家存谷贰拾五石、左孟修家存谷拾八石,均予查封。职于四月廿九日据报,当即派员前往各家查看被封不虚,随将封条除去,并传该刘锡丰到署讯问,供认封仓系事前商准粮管会所为,自承错误等语。经查并无预商粮管会之事,乃系破案后向粮管会自陈。该刘锡丰身为公务人员,未经报请粮管会许可,假藉名义,擅封民仓,意图搞诈,实属不合。值此粮荒之际,诚恐引起效尤,为害民众,除将该员押暑候办外,应为如何处理之处,理合备文缕陈经过,连同捏造通知一件,賷请钧局察夺示遵!
这是卢子英为此案写给兄长兼长官卢作孚的第一封文书,他简略介绍了事件经过,也提出了自己做出羁押决策的理由——作为公务人员,刘锡丰的行为“实属不合”。在地方粮荒之际,粮政官员的举动极易牵动地方民众的心理,影响地方市场。尽管当时整个粮食政策已逐步向全面统制转向,但毕竟没有不经粮政机构正式批准而擅自查封无辜粮户仓库之理,也不应该胡乱假借调解委员会名义和图章。卢子英作为地方行政长官需要维护民心稳定、市场稳定,更需确保吏治清明,不为害百姓。卢子英此时看到的仅仅是刘锡丰作为公务人员的身份,尽管对此案的处理方案还未最后定夺,但在他心中已形成一个比较清晰的、单一维度的“理”。
此刻的卢子英没有想到的是,这起“擅封谷仓案”一旦将具体过程展开,更多层面的情理将牵涉进来。刘锡丰并非一名普通的僚属,他担任北碚镇调解委员多年,擅长写作法律文书,谙熟“原情定罪”的传统司法理念。下文我们将看到,刘锡丰和他的朋友将在与卢氏兄弟的文书互动中充分地“原情”,展示办理这起封仓案所应顾及的各种情理。刘锡丰作为本地土绅集团的一分子,有可以动员的关系网络,能找到有信用、有影响力且了解他的地方士绅为他“说情”;更重要的是,他与卢家兄弟同为服务乡里的士绅,有机会诉诸类似的心理与情感结构,通过“感通”的方式唤起上级将心比心,从而获得宽有与“谅情”。
卢作孚创办民生公司,图源:百度。
(一)原情
1941年5月5日,实验区粮管会建设股核办此案时,刘锡丰仍以同僚的份,得到了向区长卢子英呈文的机会。
粮管会建设股核办 呈:
窃职自蒙委负本区粮管会责任以还,迄逾数月,对于本区食粮,无不尽力以赴,期能调整适宜,供求相应。前日据报,查得曾云程囤积存谷贰拾余石,当命徐少清保长前往查封,时职被酒,闻其将移运他处,不及请示,遽借用调解会图记签条执行,而徐少清又误将杨彬如之谷查封,旋经彬如声明系属自己食用,当即予以启封,惟以手续不合,致被钧座拘押。查此事虽职疏于手续,但查封动机纯为调剂民食,并无其他附属作用存乎其间,且无贪污行为,此次被禁,固属咎由自取,夫复何言!惟念职办理地方事务,历时数年,颇具微劳,从无丝毫过犯,第以羁禁在署,冷气旧病复发,不便医治,伏恳钧座念职初犯,追怀前劳,准予悔过自赎,并准暂保出外就医,此后尤当勤谨从公,痛改前辙,用报知遇于万一,如荷俯允,则沾感无暨矣!谨呈区长钧鉴。
他以“窃职”自称,向上级陈说事情经过,强调了卢子英起初没有想到的多个层面的情理:他首先提及的是事发时的情境因素(酒后)以及无私的个人动机(纯为调剂民食),指出其行为唯一的问题在于“手续不合”而已,也并未造成严审后果(查明并无移运粮食情节即予以启封)。此外,他强调了自己从前办理地方事务的勤恳和贡献(颇具微劳),以及当前在押期间身体状况不佳。他希望长官能够在推究案情时将上述因素均加以考虑,准许其保外就医。
呈文的最后,他通过“报知遇于万一”点出了自己心中对这一上下级关系的传统式理解。作为地方律政官员以及粮政系统一员,刘锡丰在谈起自己职责时采用科层化的理解,但对自己和卢子英之间却又抱着超出上下级职务关系的特殊主义期待。所谓“报知遇”,在地位尊卑之间又内蕴着平等,是秉持相同价值观的中国传统士人之间跨越阶层交好应和的一种行动伦理框架。和许多行动者一样,刘锡丰在这里尝试将外在的社会关系内在化、差序化,继而伦理化。
刘锡丰的期待并没有得到卢子英的回应。如前文所引,作为接受全国粮食管理局指挥监督的县级政区负责人,卢子英已将此案移送全国粮食管理局,正在等候局长卢作孚的处理意见。5月9日之后的某一天,刘锡丰得知此案已移送全国粮食管理局,便继续呈文给卢作孚,恳请卢局长“原情宽宥”。
抄原呈:
为被酒失误、略疏手续历陈经过恳予鉴核、原情宽宥事。窃员于三峡实验区署粮管会成立后,即聘任为本区粮管会委员,旋被推为运销股主任委员,蒋少权被推为采购股主任委员,各镇咸知。对于本区食粮之调整,靡不竭力以赴,期能供求相应。本年四月二十七日,据北碚第三十五保保长徐少清报告,本镇附近杨彬如、曾荣成、左茂修等各于其鸾业之处存谷数十石,行将移运他处等语,是时北碚粮荒正亟,拟将此谷查封,平价出售。恐其移运他处,员以兼任调解会职务,同时被酒昏醉,未遑深虑,乃变通办理,假用调解会图记、签条和通知,并饬徐保长知会北碚镇镇长李爵如,后始饬该保长前往查封,事后跟即面报区长,初无若何异议,继经一周之久,乃以员假藉名义、擅封民仓、意图敲诈并伪造通知等罪将员拘禁在署,时已逾旬,曾经本镇士绅具状证明,久未获解,现闻实验区署已将本案申送钧局核夺在案。以本会职员行使本会职权,且在查封之前曾经通知李镇长,李后又立即呈报区署,亦难谓为擅封。至查封时仅系徐保长率人前往。员与各当事人均未谋面,纵意图敲诈,势所不能,岂有事先通知本镇镇长,而后犹意图敲诈?员此次略疏手续,实缘被酒失误,恐其移运而查封,动机纯为救济民食,并无丝毫私见存乎其间,若即以此而认为罪愆,嗣后谁敢从公?是以不揣冒渎,历陈经过,恳请钧局鉴核,原情宽宥,以免冤累,不胜沾感迫切待命之至,谨呈全国粮食管理局局长卢。
员 刘锡丰 押
中华民国三十年五月 日
作为粮政系统的一员,刘锡丰只是卢作孚关系较远的属员,因此此次呈文原情的办法不是诉诸情感,而是非常详尽地“历陈经过”,据理力争,反对把“假藉名义”和“擅封”的罪名加在自己身上。基于职分事实(以本会职员行使本会职权)、情境(被酒昏醉、蒋委员少权遍寻未获)、动机(纯为救济民食)和惯常的情理(岂有事先通知本镇镇长,而后犹意图敲诈),刘锡丰反复申明自己情有可原。在呈文的最后,刘锡丰甚至转换身份,以上峰管理者的视角指出对承担双轨治理的吏员失误量刑过重的后果:如果出于公益而承担地方行政事务的士绅得不到官僚系统的适当庇护,行政长官将失信于地方精英群体,如此一来,“谁敢从公”?正因为自身就是双轨治理的具身体现,刘锡丰可以拥有双重视角,司法长官需要综合考虑的多重情理正是他谙熟的。
卢作孚,图源:bing。
5月15日,粮管会建设股再次核办此案时,刘锡丰再次向卢子英区长陈情。
建设股核办 报告:
窃职因查封杨彬如存谷一案拘禁在署已逾旬余,未蒙提讯,滋深疑虑,盖此次误犯,源于酒醉之后未及请示,但在事先曾经李镇长知道,事后复口钧署粮管会。且职服务桑梓已历数年,惟知努力从公,未敢稍有陨越,尤以徐奎楚转让肉税及征收炭款每吨一角两事,使本区教育经费骤增,职曾与有其力,又如建设北碚市政,职复力为市民解释,口得顺利进行。此虽未敢居功,然亦不无微劳。现职七旬老父因职久羁禁中,忧郁成疾,逐渐沉重,妻啼子号,不知所措。伏思钧座宽大为怀,恳祈顾念前劳,将功赎罪,准予取保宥释,俾得家人团聚,生成之德,衔结不忘矣。
这一次,刘锡丰选择重点阐明“前劳”,且开始诉诸人伦孝道,以父亲病重、妻子无依为由,期盼长官准予其取保候审。文末再一次采用了“报”的框架,卑微之中仍抱有一种共享文化价值观的士人之间平等相待的期待——“生成之德,衔结不忘”。
5月23日,在区署军法室核办报告中,刘锡丰第三次写下报告呈交区长卢子英,内容与一周之前几乎一模一样。报告再次表明自己对于地方“不无微劳”,同时以更悲惨的语气强调父亲病情严重,表达了期待父子团聚的恳求。这一次,他原情定罪的希望终于得到了回应,档案中有批注云:“如能诚心悔悟,可以取保。”之所以会出现变化,与地方士绅们的反应不无关系。
(二)说情
在押期间,正如费孝通先生曾在《基层行政的僵化》一文中所言,刘锡丰的士绅朋友并不会将连接双轨的人置于一旁,而是积极行动起来为其说情。5月7日,三位地方士绅联名为他出具公证状。
承审室核办(批注:待保长到署再定)公证状:
为具呈证明协恳准予保释事。窃查本区粮管会委员刘锡丰前以未经请示违法,擅将杨彬如食谷查封,致蒙钧署予以扣留。查该委员热心公益,不辞劳怨,尤于地方事业多所供献,此次查封食谷,虽手续错误,但考其心迹,纯为救济民食,初无丝毫私见存乎其间。绅等知之有素,敢为证明。现该员自知获咎,深具忏悔,伏恳钧署顾念前劳,宽其既往,准予恩宥保释,以观后效,同深感祷。谨呈三峡实验区署公鉴。
公证人 蒋瑞生 熊幼明 杨纯武
公证状强调刘锡丰一向对地方事业多有贡献,这次虽“未经请示违法”,但推究其“心迹”,查封食谷并非出于私见。地方士绅押上了自身的信用作为担保,“绅等知之有素,敢为证明”。士绅请区长将审断此案的考察期加长,“顾念前劳”,建议准予保释,以观后效。
这封公证状的说情并没有让刘锡丰得到释放。一周之后,实验区长卢子英又收到自己的族人卢德安来信求情。这一封来函虽然尊称卢子英“吾兄区长”,但行文却不似此前的士绅公证状那样委婉。
子英吾兄区长勋鉴,兹有恳者本镇调解书记刘锡丰因私封仓谷收押,未蒙释放。查刘君服务贵区调解工作向积极努力,且未闻有不法行君为,此次虽觉卤莽,亦系因公被累,不无可原之处,尚希谅情一二,就地从轻处分,予以自新之路,俾得报效万一,无任感荷。专此敬颂勋绥。
弟 卢德安
在略陈刘锡丰的“前劳”之后,来函直言表示,刘锡丰此次被收押“系因公被累,不无可原之处”。由此,来函者明确期望卢子英能“谅情一二,就地从轻处分”。刘锡丰的说客反复来信,陈说他们所理解的应当被纳入案情考量的“情”。尤其是“因公被累”一语,对其作为地方士绅服务乡里反被连累透露出些许怨尤,与前述刘锡丰给卢作孚的呈文中“谁敢从公”的反问如出一辙。这里给出了来函者希望刘锡丰得到体谅的情理所在——作为沟通双轨、积极为公的地方士绅,他理应得到适当的理解,因做了本不必做的事而使自身受到连累,于理不合。
在这一来函的空白处写有几句批语,应系卢子英将这一文书转呈全国粮食管理局时留下的。不难看出,经过刘锡丰本人一再原情、说客不断说情之后,更多的情理进入了卢区长的考量范围,他甚至感到有必要为当初查办刘锡丰一事进行说明。
谢谢诸般关切刘君事件。查刘系假冒粮管名义行事,如不将实情呈报,诚恐不但不足以自白,抑且诚恐有连坐之日也。英下星期一赴渝当力为请求,从宽了之。盖此间人士说情者太多,英为理法情三者计,自不愿斡旋其事。
可以看到,卢子英对处理此案的态度也明显有了变化,从当初“意图搞诈”的猜疑变成下周一亲去重庆“力为请求”。之所以最终决定从宽结案,说到底是“说情”起了作用。他在处理此案时一改此前的单一维度,转而缘情入理,“为理法情计”,从宽了之。
卢子英1937年发表于《北碚月刊》的文章,图源:全国报刊索引。
(三)谅情
1941年5月27日,刘锡丰在查封民仓一个月之后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长官“谅情”,被批准予以保释。一位亲戚担当了他的保人,为他出具了一份保状。此外,刘锡丰还需再通过悔过书来确认他与长官之间就此事中他的过错和得以原情宽宥的原因达成一致。
具保状
一、具保状之关系 戚谊
二、具保状之原因 为被保人于四月二十七日不应假藉粮管会名,擅造封条十张,私盖调解会图记,勾结徐保长少清将杨彬如、曾荣巨、左盖茂修等存谷查封。钧署于几日据报,当即派员查看属实,并传该被保人到案侦讯,不应捏造是非并以商准粮管会为词。经钧暑讯明,该被保人自认错误,致被钧署拘押在案,该被保(人)自知咎由自取,实属罪该极刑,该被保人深自忏悔,钧署准予被保人悔过,诚心痛改前非,开恩宥释,经钩署讯明后饬取具妥保在案。
三、具保状之责任 自保之后,该被保人诚心悔过,痛改前非,倘再蹈覆辙,及本案有传讯时期,随传随到,如有隐匿不案,惟保是向。
四、其他中间不虚,具保是实。谨呈区长卢钧鉴。
具保状人住青北公寓 邓宏池 被保人同右 刘锡丰
悔过书
为具悔过书事。窃职前以被酒,未向钧座请示,误以调解会图记、签条查封杨彬如存谷,不合手续,致蒙钩座拘押。惟查此事,职虽疏于手续,而查封动机纯为补救粮荒,并无贪污行为,此次被禁,固属咎有应得,第念职办理地方事务历时数年,颇具微劳,现以羁禁日久,冷气及肠风下血旧病复发,不便医治,伏恳钧座念职初犯,念职前劳,准予悔过自赎,恩宥保释此后尤当勤谨从公,痛改前辙,如再有同样情事,甘受法律制裁。中间不虚,悔过是实。谨呈区长卢钧鉴。
具悔过书人 刘锡丰
保状、悔过书在程式化的“悔过”之外,还将哪些“情”被最终加入考量记录在案。由此可以看到,地方官员在经历反复原情、说情之后,看到了情理的各个维度,感到强调单一维度反而不合情理。最终,醉酒情态、无私动机、复发旧疾、初犯前劳都作为综合考虑的情理因素,成为当事人和执法者之间一致认可的“谅情”所援引的情理。1941年5月31日,这份保状上增加了一条手写的批注——“准保”。此时距刘锡丰查封谷仓已经一月有余。
这起“擅封谷仓案”落下帷幕之后,国民政府的粮政机构也即将随着粮食部的成立进一步加强统制。由此,全国粮食管理局期间禁止封仓阻关、以经济手段解决粮食问题的思路逐步让位于政治手段。已有学者指出,战时粮政工作从部分统制走向全面统制,也可视为从常规性治理向运动式治理转型。战争期间,粮政工作因其紧迫性而享有高于地方日常治理任务的优先性,因应这一紧迫任务而设立的各级粮政部门以及随之而来的密查队对地方而言构成了令人生畏的统制力量,这使得军粮民食征收管理的目标得以有效达成,但同时也进一步破坏了常规性治理中双轨的平衡。
卢子英致兄长的信里诚惶诚恐之态传达出粮政及其背后的统制力量带来的压迫感,但在这样的高压之下,与刘锡丰同为官绅的卢子英仍能以“感通”的方式体察人情,旬月之间,经过原情、说情,他对所谓“擅封谷仓案”的态度已然发生了变化,最后愿意谅情,亲赴陪都,为刘锡丰力争保释的机会。
揆诸历史,刘锡丰与卢子英这样的互动并非个例,本文通过回溯这样一个特殊案例中双轨治理相遇而后观念调协的过程,希望借由这样一个迈向社会全体的个案研究来观察基层治理中那些值得重视的社会底蕴如何发挥作用。正是因为处于各种社会关联中的人们不断将差序化的伦理原则纳入行动考量,文明中国的观念结构与情感脉络才得以保存延续,时至今日仍不断见于我们的社会生活之中。而本案例中所提示的观念调协的双方沟通乃至感通所需要的主体条件、所诉诸的种种情理、所借助的亲族与阶层等协调机制在其他情境下作何体现,还需要更多的研究积累来加以完善和补充。
文字编辑:罗影、李乐水、许方毅
推送编辑:苟钟月、罗影
审核:田耕
文章出处:杨可,2024,《北大社会学刊》,第四辑,90-109。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