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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方、申彤、单惟童:新瓶装“旧酒”:戒毒所中的权力实践——以浙江省Z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

新瓶装“旧酒”:戒毒所中的权力实践——以浙江省Z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为例

指导老师:刘能、田耕

苏方 申彤 单惟童

刘能老师点评:对于千方百计进入戒毒所的外来研究团队来说,这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隐秘的世界。研究团队的目标至少有二:首先,她们像普通人一样,要先去理解这个通常处于常人视野之外的特殊社会空间内所发生的人类故事;其次,她们还需要从自己所在学科的学理脉络中,去理解她们所看到的经验上的张力,以及这些张力所蕴含的理论意涵。

人们接触毒品、陷入毒品消费的陷阱,并且在身份暴露之后,便要接受一种受管制的生活,与自己之前的常规生活世界相中断、相隔离。因此,这个人类故事中的第一部分,就是如何接受并处理这样一种中断和隔离。其次,作为再社会化的场所,戒毒所在消除一种生活方式的时候,也将引入新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更替,似乎构成了这一人类故事的第二部分。而人类故事中的第三部分,也恰恰是本文所关注的,那便是总体性机构内部的秩序达成的问题,在这里,普通学员、拐棍学员、管教和医务工作者,都是戒毒所这个特殊空间内的行动主体,她们之间围绕特定角色、身份和依附于这些角色身份之上的规则(促进和约束)而展开的社会互动,既体现了不同主体间权力关系的差异,也必将动用到她们各自所持有的认知、动机和意义。

研究团队还将中国戒毒矫正体系正在经历着的制度变迁作为一条暗线嵌入到经验叙事当中,从而得到了相分同时又相合的这样一种看起来颇具张力的理论图景,并继而回应了一般性制度安排和地方性适应实践之间的辩证关系这一理论议题。最后,人类故事的第四部分,在时间线上来看,应该是学员们何时(提前或滞后)离开戒毒所并设想或规划自己与常规生活的再次相遇。因此,可以说,戒毒所这一隐秘世界其实并不神秘,其实质就是相关社会行动者如何在这一人类故事的四大篇章中,通过不间断的接触和互动,磋商出新的社会定义和社会期待,由此确保一种特殊社会秩序的达成和维持。相信研究团队在研究和写作过程中有深刻的收获和扎实的成长。             

 

 

论文投稿北京大学“挑战杯”赛事海报及投稿北大社会学系“田野工作坊”活动海报,本文作者供图。

 

摘要:本文由浙江省Z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中承担部分管理职权的戒毒学员,即管教所称的管理拐棍作为切入口,试图剖析戒毒所内的制度实践机制与权力技术。文章首先横向呈现了管理拐棍角色的结构特征和管教权力的施行方式,再纵向剖析了拐棍职权变迁的过程与原因,最后将其放在社会制度背景中以探究戒毒所的制度实践与权力运行模式。我们发现管理拐棍的实际运行模式与所内制定的规章间存在部分偏离,这是戒毒所为在制度框架中平衡多元目标所采取的策略:通过分散管理成本、维护安全秩序,以增益管理效率和效果;通过的解释和展示遵从制度框架、迎合价值理念和本原目标,以确保机构的合法性。本研究通过分析戒毒所在特定的制度环境下对制度的解释性吸纳与对目标的平衡实践,勾勒出制度生成与权力施展的一种模式,对既有研究中对规范化、人本化线性转变的简单强调进行反思,对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均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戒毒所 权力技术 制度实践 社会控制

 

本文三位作者参加北大社会学系“田野工作坊”活动照片,本文作者供图。

 

一 引言:初入戒毒所

试想你是一位吸毒学员,警笛呼啸中,穿过山林田园,你看到了一片灰白院墙和金属大字强制隔离戒毒所,一旁是醒目的国徽和高耸的五星红旗。警车在一扇两层楼高的巨大铁丝网门前停下来。前后AB两扇巨型铁门构成一个封闭的区域,两扇门不会同时打开,其间也不会容纳第二辆车。门边的墙上是巨大的宣传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铁门在车辆驶入后重重关上,两名民警引导着车上人员尽数下车,查验相关文书。这是交接人员的收戒缓冲区,时时有人盯住你,防止自杀自残。你长达两年的全封闭戒毒生活就从这里开始了。

文书初审完毕,你经收戒通道被带去办理入所收戒手续。一道道厚重的铁门在民警刷工作证并输入密码后打开,又在你身后一次次地关上,四五次的重复开关不断提醒你已经来到了新的世界。你有些想上厕所,但民警说在完成检查前不许自由走动。终于完成了人身、物品、健康检查(女性还有妊娠检查),办好了手续,你被分配了主管管教和病室。管教亲自给你安排了床位、就餐和学习位置,告知你须按指定位置就坐,接着将你带到一个狭小的谈话室。你坐在塑料小板凳上,仰视着办公桌后坐在皮椅中的管教,窗户的逆光使他(她)的表情晦暗不明。管教严肃地询问你的基本情况,告知你所规所纪,又温和地安抚你的情绪,打消你对戒毒所的恐怖想象。也许是因为板凳太小太薄,你如坐针毡。

一切安顿好已是晚上,按照看护学员的指点,你学着其他人将自己的衣服码成整齐的方块,按规定2100准时上床。室内的灯彻夜通明,你久久难眠。隔墙是轮值巡视的黄马甲不停走动坐下,直到清晨。

六点半的起床铃开启了戒毒所第一天。你环视左右。整个寝室六张上下铺,室内装潢色调统一,寝室中间有一张大桌,六把折叠椅规规矩矩站在旁边。房内还有一个用矮墙半包围起的狭窄角落,里面有一个坑位,一个淋浴间,一个洗手台,三者之间没有区隔。在墙面、门和洗手台上方各有一个广角摄像头,高高在上地盯着屋内每一个角落。学员们陆续洗漱,动作迅速;也有学员去上厕所,此时必有其他人在旁用余光注意着,但大家都习以为常。两个学员负责在中央的大桌子上叠被子,他们麻利地叠出了标准的豆腐块。七点,走廊上红马甲黄马甲推车走来,将盒饭从铁门上的铁窗中递进来。另有一学员拖地,一学员挨个病室收垃圾,你不久就会得知他们是劳动班的成员。七点半,你们开始收拾内务;八点静坐桌边等待管教查房。铿锵的报数声越来越近,当管教站在你们病室门口,全寝迅速起立响亮报数,并在管教走后保持军姿站立,直到整个查房结束。

 

强制戒毒中心里的戒毒人员,图片来源:Bing

 

你被告知今天队列评比,但只用在旁观看。原来看书自学的时间段被用于各班的室内操练,队列训练时间则到室外进行队列评比。在班内,黄马甲喊着口令,学员们积极配合。其间,黄马甲喊错了口令被学员指出,他辩称没有错误的口令员,只有错误的动作。整理完毕后,黄马甲对门外喊道:报告张大,207班队列集结完毕,请指示。隔壁劳动班训练的声音隐约传来,报告后红马甲亲自对动作、注意力、服装细节、精神面貌等进行了点评。其后红马甲在走廊巡视,直到九点半,各班以劳动班为首有序集结。管教开门后,黄马甲站在队伍右侧,红马甲带头以一路纵队鱼贯而出。每个学员通过大门时,向门口一个普通制服学员转头报数。最后,黄马甲关上了门。

你环视四周,看到这是一个被楼房三面包围的篮球场,所有铁门铁窗都紧闭着,需要同时用工作卡和密码才能打开;东侧是装有密密铁丝网的高围墙与一扇厚重铁门。各班列队面向行政楼集结方阵整齐划一,所有学员站姿整肃,发型制服统一,鞋袜也几乎相同,显得马甲格外醒目。黄马甲背后写着值班两个铺满背面的大字,红马甲背后则写着安全员。队伍东西两侧各有一个管教。列队整队、正式队列评比、合计分数,都主要由红马甲主持。管教一个在较远处观察监督,一个拍照录像,每个班展示完毕后,黄马甲会跑到拍摄管教面前响亮报告:报告管教,101班展示完毕,请指示!但管教指示轻声简短,退场入场均由红马甲高声主持。全部班队列展示完毕后,在原处站成方阵。红马甲站成一排进行打分,合计分数后由管教宣读评分情况。后红马甲指挥各班由黄马甲带领分散训练,自己则与管教在一旁谈话。十点半,学员列队返回,黄马甲走在每班最后,红马甲则走在全部班级之后,最后两位管教关闭铁门。

回班后大家兴致勃勃地讨论队列评比的状况。隔壁劳动班中,红马甲一边蹲坑,一边笑谈着自己班的顺序优势,两个学员在一旁洗手台洗苹果,顺势倚着蹲坑旁的矮墙聊天,其它学员也都围着蹲坑谈笑风生,既有关于其他班学员表现的调侃,也有获知加分额度的急迫与期待。

队列评比挤占了原先的安排,但一天中剩余部分和今后安排相差无几,日后每一时间节点和活动类型都将固定行进,黄马甲会每日在其它学员午休、就寝或做眼保健操时巡视,红马甲则会在走廊走动。你会渐渐适应这里规律的作息,并逐渐了解在所内获得加分、尽早出所的一套游戏规则。

就着新入所戒毒学员的视线,我们在初入戒毒所的一天内不难发现各种权力关系存在的痕迹。国家权力以国徽、国旗等象征符号渗透在高墙闭锁的字形建筑结构包围的整个场域,而管教与学员、学员内部的着装差异似乎也象征着权力关系中的不同角色。管教等工作人员着一身黑色警服,戒毒学员则无论何时都穿着灰黑色的学员制服,两者泾渭分明,昭示着管理与被管理者间不可逾越的身份与权力区隔。

各色马甲下学员身份仍通过制服双臂与腿侧大面积的亮色条纹显见无疑。马甲不属于特定某人,而是与具体职务相伴随。黄马甲背后写着值班二字,在一班人之间随着值班看护任务流动,而红马甲的流动性较弱、范围较小,只有队委在执行主持队列、走廊值周等特定工作时才可穿着。临时性的马甲意味着流动的职权,而各色马甲内部因流动性不同,也显现着职权的固定程度。戒毒学员内部随职能变动的外罩马甲颜色鲜明,映射出被管理者在共同底色上模糊变动的角色。

戒毒学员中的各色马甲与穿戴时长实际上是不同岗位职权的体现。这些穿着不同马甲、担任不同岗位的学员被所内管教形象地称为管理拐棍。初看起来,制度规范中的拐棍岗位层级清晰、界限分明。但细看就能发现显化的秩序背后常常名实分离:值周生本应在当周担负起班级全责,但在实际运转中形同虚设;信息员本应被严格保密,承担耳目功能,但却走向明处,接过班级事务的重担;劳动班的榜样性较服务性在学员认知中更加凸显;队委的职权和影响力则突破了辅助角色的设定。在历史进程中被取缔的班长角色隐形复现,拐棍之间变动灵活。

拐棍制度中流动的权力如何在模糊变动、名实分离的状态下维系管教对戒毒所的控制?这样的制度为何产生,如何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运作,又如何回应对戒毒所多元的机构目标?我们将首先回溯经典研究,进而横剖当下嵌套在戒毒所整体制度中的拐棍管理模式,关注其与加减分制度、一日生活制度如何并行运作,纵观其自戒毒所产生以来的变迁历程与原因,以及管教在这一不完全的权力场所中作为支配者的能动调适,以追寻上述问题的答案。

二 文献综述:权力理论与机构实践

本研究以拐棍制度为出发点,这些承担了管理者部分职责的戒毒学员似乎冲击了戒毒所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严格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戒毒所的机构目标又要求一系列制度的合作约束戒毒学员对权力边界的突破。本部分将梳理过往的权力理论对权力主体和权力技术的分析,分析对戒毒所既有研究的成果与不足,作为本研究的出发点与参考系。

2.1.权力理论回顾

延续韦伯在对国家权威和支配关系的正当性根据的分析,传统的权力理论尤其关注政治领域。韦伯(2010)从支配主体的视角关注支配者的正当性来源,阿伦特、帕森斯等人同样强调掌握领导权的支配者自上而下的权力施加过程,权力作为调度集体的能力掌握在精英手中,通过一系列符号体系形成有效调度集体行动的沟通媒介,并获得合法性和权威,以建立一般性的社会规范(杨善华,1999)。

布迪厄则迈出政治领域,关注权力在文化场域中的施加过程。客观而共同的社会规则、团体价值的内化形成惯习,体现为具有文化特色的思维、知觉和行动,在具体场域中表现为支配阶级决定区隔规则,被支配阶级承认区隔规则并在其中施展区隔策略。权力的施加并非依靠单向的支配关系,是双向的互动和共同作用固化了阶级之间的区隔。

而在福柯(2019)的理论中,权力同样不是传统意义上支配者的所有物,权力的效果来自权力技术的运作方式而非权力本身。过去的君主以仪式性、戏剧性的公开刑罚景观彰显无限权力,民众对君主权力的恐惧和反抗使惩罚的效果变得不确定;现代的规训机制则是庞大的、封闭的、具有复杂等级结构的机器,依靠连续不断的监视、规范化的裁决和隐匿的权力使规训获得广泛且延续的成功,全景敞视建筑模型(panoptical power)即是现代权力规训机制的一个空间缩影。权力同样包含对时间的微观控制,精密的时间表存在于社会各领域,与一系列细致的规则、检查和监督机制结合,通过对每一个个体日常生活细枝末节的管理塑造驯顺、合乎规范的主体。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图源:Bing

 

因此,现代社会的权力并不以压抑性的禁令形式出现,而是呈现为更积极的、生产性的实践,这在福柯的治理术概念中得到充分体现。治理术的对象是作为全体的人口,目标是通过对人类的健康、卫生、出生率、寿命等领域的治理使权力作用于总体的发展,而非以治理为目的本身,因此并不追求治理的最大限度化,而是追求适度的治理(于奇智,2021)。

福柯的理论对本文的研究有重要的启发。中国禁毒事业的话语和实践变迁反映了国家权力运作机制的变化:禁毒工作的初期阶段法制化程度较低,禁毒和社会秩序、道德基础联系在一起,新中国成立之初全民参与的运动式戒毒模式就具有政治上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后,禁毒被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六清六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联。

1990年,国家禁毒委员会成立并颁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但这一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2005年至2007年间,国家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通过树敌斗争具像化国家权力(Biddulph & Xie2011)。2008年则是关键性的转折,我国出台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废除了原有的劳教戒毒制度,确立了自愿戒毒、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并行的体系,被视为对强制隔离戒毒机构纳入规范化、理性化法治框架的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2008年版,图源:Bing

 

在此基础上,2011年,公安部重新制定《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对2000年《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作出大量增补,要求戒毒所设置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一日生活制度及相应的奖罚机制,除原有的生理脱毒治疗规范外增设了定期谈话制度、文体活动和劳动康复的要求,并尤其强调戒毒所内规范化、标准化的管理要求。

然而,福柯对权力历史的考古、对现代权力微观机制的分析,不足以描述社会控制机构的全部互动形式。在社会转型阶段,高度理性的权力技术尚未建构完全,旧有的制度遗留和人际关系也会影响当下行动者的决策方式。机构也有它自身的目标,需要应对在执行国家意志的过程中出现的效率与成本等问题,因此在规则边界模糊地带的游移可能造成治理的失调。这都需要深入机制运行内部的观察。

2.2.全控机构的权力机制

戈夫曼(2012)通过自下而上的情境互动论聚焦于作为能动者的个体,与福柯恢弘的全景视角形成互补,机构文化通过一系列微观的互动细节被完整呈现。戈夫曼指出,全控机构并不追求对被收容者原生世界文化的彻底消除,因为被收容者仍将重回外部世界,因此全控机构往往会制造原生世界与机构世界之间的张力并以此进行管制。

 

欧文·戈夫曼(Erving Goffman),图源:Bing

 

全控机构中,个人不再具有正常生活中自主的行动逻辑,而是通过强制剥离社会身份、切断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控制私人物品的持有和自我展示的方式等过程使个体机构化。全控机构用于身份剥夺的制度手段不仅包括指示、禁令与处罚,也通过奖励或特权进行再整合,使被收容者的新世界围绕这些微不足道的特权建立起来。但被收容者个体同时可能通过大幅降低活动参与度、故意挑战制度、包装合格形象等方式进行能动的次级调适(secondary adjustment)。同时,戈夫曼还关注到在向外呈现的表演,即诸如机构刊物、开放日、剧场等仪式创造的团结氛围中,日常的权力关系可能被表面消解甚至倒置。

总体而言,全控机构自身会形成一套文化。这些微观互动所展现的能动性并不意味着对权力的破坏,它恰恰构成了戈夫曼所言表象的动态dynamics of appearance),参与其中的行动者无不强化着机构的正当性和权威。即使是在那些表面看来对权力关系的颠覆,如机构剧场中管理者与被管理者角色互换的表演,也在以戏剧的非真实反衬现实的牢不可破,双方的身份定位反而增强并加剧了权力不对等关系中的紧张。

在国外的社会控制机构既有研究中,机构人员与被收容者的互动关系是重要的研究议题之一。在美国强戒机构(strong-arm rehab长期的、高度结构化的、相互监视又充满紧张的性格改造过程Gowan & Whetstone2012)中存在着类似本文所称拐棍的制度,戒毒机构中存在紧张的相互监督和道德谴责仪式,戒毒者之间存在着相互的评价甚至裁决,且因严重违规者将被送返监禁机构,这种评价机制具有确实的司法意义,矫治机构因此作为一种隐性的监禁形式渗透到社会中,国家的权力得以扩张。

相互监督使基于吸毒者这一共同的越轨身份进行的人际关系建构被阻断,从而使基于戒毒者这一新身份建立起的互动形式成为主导(Kaye, 2013),个体一方面从相互监督中获得被授权的感受,另一方面其行动逻辑也因此被操纵,原子化的关系结构使机构管理者可以采取更严格的监视和惩罚策略,同时不必担心招致戒毒者的抱团报复,机构权力从而得到强化。

而当前国内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既有研究较少,主要集中在法律政策分析方面,一部分如姚建龙(2008)、郑伟(2012)等人的研究,着眼于体系内部是否协调、能否达到禁毒的目标;一部分则如靳澜涛(2017)、谢川豫(2013)等,观察我国纵向的法律政策变迁在禁毒的惩戒和矫治二者间的平衡。

但高度抽象的法律政策仍只能为我们提供一幅理想的图景,具体的制度实践才是禁毒事业的真正土壤。然而,国内的既有研究中对强制戒毒机构的观察和研究并不充分。尽管指出了矫治效果不佳、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倡导以人为本、规范管理、科学医疗等措施,既有研究由于对机构内行动者的互动关注不足,往往缺乏对问题实质性的成因分析,多归结于理念落后、监管薄弱等大而无当的原因,无异于对问题本身的循环叙述。更重要的是,既有研究把现存的问题看作是戒毒所从非规范化到规范化管理、从规训到矫治的线性进步过程中的一个中点,忽视了戒毒所对惩戒、矫治、效率等多重目标的平衡,也忽视了戒毒所内生的非规范实践的能动价值。

本研究则深入戒毒所的微观制度实践,结合戈夫曼的互动视角与福柯的权力分析方法,以戒毒所内的拐棍制度为出发点,分析戒毒所当前环环相扣的管理制度形成的历史与原因,以及如何回应戒毒所自身的多元目标。

三 “名”“分”相分:管理“拐棍”的结构与机制

正如文章开头描述的那样,戒毒所内并不完全如同人们对一般社会控制机构的想象那般呈现出管教与学员截然两分的图景,而存在一些承担部分管理职责的学员,他们可被视作介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中间角色。这些承担岗位的学员被所内管教形象地成为管理拐棍人老了走路的时候登山不是有个拐杖这个拐杖就是他们吸毒学员里面被监管人员的头儿,他会把里面管得妥妥的(舒严)。但同时我们获知管教被要求亲力亲为,不能使用管理拐棍’”(舒严),管教本身也否认拐棍的存在。那么如何定位这些学员,他们的存在是否与戒毒所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相背离?

我们也观察到与所内规范中的清晰层级相比,拐棍的实际运行模糊而变动:特定职权并不固定于某个学员,而随岗位身份变动而在选定的学员间流转;学员所承担的职能也不完全与规章预设的完全一致,特定职位的渎职越职惯常发生且得到管教默许。这一情况由何产生,又会造成何种影响?为解答这些疑问,我们将深入戒毒所的管理场域中对此进行分析。

在该戒毒所,各大队是相对独立的管理单元,分别管理女性学员、待脱毒男性学员、脱毒后男性学员,不同大队学员互不往来、相对独立,但又共享着相对统一的管理模式。因此我们将以其中一个大队作为样本,对其当下学员岗位设置及相互关系进行剖面的分析。如图1所示,班级是由大队下设的直接管理单元,一个大队内班级的数量和单个管教负责的班级数量视大队总学员数而定。调查时每个大队约十个班级,每个管教主管一个班级,每班约十人。每个大队设一个劳动班,人数与班级数量基本相当。《戒毒人员管理制度》中明文规定了各班内部设室内看护轮值人员、值周生、信息员,各大队另设劳动班和队委。各岗位学员需承担与岗位相匹配的任务,并视任务完成情况奖励或者扣除与出所日期挂钩的分数。

3.1.制度规范

 

大队内学员岗位剖面图(2021

 

室内看护轮值人员是各岗位的基础,由超过半数的经过批准留所的戒毒人员承担。看护轮值属于戒毒学员的普遍义务,需密切注意被管教指派的看护对象(多为新学员或伤病员)的情绪变化、身体状况等,将异常与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管教;并按天和按时段轮流监督同室戒毒人员的学习、作息,辅助落实班内的一日生活制度、维持管理秩序。

看护学员中表现较好的会被给予值周机会。值周生也是轮流负责班内事务,只是在负责范围与人数上有所差异,但性质上被认为是从义务岗位的跃升。值周生在轮值当周承担各种班级事务,并对班内状况负主要责任,具体指包括监督学员学习作息、内务生活,管理班内纪律,留意学员情绪,在管教与班内传递信息等,也即在轮值当周承担班长的职责。信息员是管教经科、所领导审批秘密物建的线人,定期向管教提供其它学员动态和病室内整体情况,汇报特殊情况。

队委、劳动班的职能定位是为其他戒毒人员服务、协助管教组织戒毒人员落实行为规范及养成。劳动班成员承担一系列后勤杂务和管教临时交办的任务。队委工作更具统领性:在劳动班内根据管教的指令对劳动班成员进行具体分工、组织、指导和监督,在大队层面负责仓保、文艺、纪律和生产四个大块,组织分发食品或换季衣物,策划落实文体活动,敦促劳动生产与自主学习,维持和监督纪律,给有违规违纪或其它非标准行为签警告并扣分。劳动班和队委既直接地服务学员,也辅助管教工作,极大地分散了机构运行的人力成本和管教的管理负担。

3.2.实际运行

然而,戒毒所内学员岗位的具体运行与制度的成文规定之间存在性质上与程度上的差距。性质上的差距即岗位实际承担的职能与制度设计的本分大相径庭,程度上的差距则指实际运行的模式与制度期望达到的效果存在一定的偏差。从管教选人用人的具体过程可以明晰地看到这一点。

性质上的差距最明显地体现于班级内部总负责人的职责分配。根据制度安排,班内事务应当由当周的值周生负责。然而在实际的运转中,值周生形同虚设,实际承担这一职责的却是信息员,规定中信息员提供信息的职责则逐渐弱化。值周生虽被定义为轮流担任的班级总负责人,但在实践过程中逐渐边缘化,在班里值周生也基本上形同虚设,唯一的用处就是多一道防线、多一个监督者(章雁),也成为一个彰显戒毒学员自律自管的轮值符号。但班内管理需要一个总负责人作为抓手,这让信息员由幕后走向台前。或者说,信息员实则事实班长的新代称。

管教按照班级负责人的标准挑选有能力的、能够管理好班级的,而非跟管教很贴心,然后老实一些,又肯说实话,胆子还没那么大(章雁)的耳目,并在管理中采用明示与暗示相结合的方法——不明说信息员的总负责地位,但会在班内承认信息员的特殊性,明着告诉班里人这个人是管教在用的,让他们形成忌惮,不敢做事情(章雁);不明确将原本属于值周生负责范围内的事务布置给信息员,但通过共识和扣分制度将其最终落实到信息员,就比较隐晦的,反正一个班都有信息员,交代我们是交代给值周生的,或者就不明说,直接说反正你们把这个事情做好,那么一般情况下,信息员他自己清楚的,他知道这个事情要他做的(章雁)。也即在管理需要和遵守规范双重压力下,管教与学员共谋产生管理双轨,明面上值周员与信息员各自按规范担责,私下里信息员则以管教默许的形式越俎代庖

程度上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劳动班与队委上,他们在职能分配上严格遵循制度规范,然而制度规范所强调的服务性质与去权力化很难真正达成。毋庸置疑管教为此目标的达成付出了很多努力,如在谈话教育中的内化和对履职自主性的大幅限缩。然而,将权力与职能完全剥离开来,打造一个纯粹服务性质的劳动班并不现实。职能本身就代表并伴随着相应的权力,如劳动班在对公共卫生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在时间、空间上拥有了一定支配权,在服务学员的同时拥有了分配的可能性,譬如在打饭分水果时有一些偏向。

队委的权威更加明显。管教在挑选队委时往往便会选任有能力、有威信的学员,但这样的学员往往难管理难驾驭。他们并非没有试图削弱队委权威,但这与嘱托给他们的任务相伴生而无法割裂。劳动班内,队委率领与组织其它成员落实管教所吩咐的工作;大队层面,队委每日检查内务卫生、监督纪律,将表现不佳的记录下来签警告,并交与管教加扣分。管教虽在形式上掌握最终决定权,但在安排无严重问题的情况下并不会过多干涉。队委的自主和权威规范制度所着力避免的,但却被管教所默许,因为只有拥有一定职能和权威的队委才能有效进行辅助管理。

上述差距体现着机构需求影响下机构自发生成的运转模式。室内看护轮值学员等较低层级的岗位主要出于调动岗位上学员自我管理能力、分散管理成本的目的,人数众多,规则细密;但较低门槛的岗位与高效管理的需求不相匹配,倒逼产生名实间的分离,也即保留低层级的轮值岗位,同时用信息员、队委等层级较高的岗位代理管理,这实际是管教基于管理需求主动谋求的结果。

3.3.共存机制

我们观察到,拐棍名分与实际职责的分离并没有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低效或者混乱的状况,管教是如何给予学员充分的动力与约束,使其各安其位各履其职呢?

使学员各安其位、各尽其职的激励在于一套与出所时间紧密关联的分数考核制度。所内学员出所时间按照考核分梯度安排,一定范围内月考核均分越高出所越早。自戒毒学员入所起到出所止,其行为都会影响考核分和出所时间。在每月15分的基础上,承担岗位、参与活动或有其它突出表现可获得加分,违规违纪则会被扣分。分数作为自由的唯一置换物,是戒毒所内最贵重的稀缺品,也为学员行动提供核心动机。大家都挺希望自由,在这里加分就是动力,真的是大家目朝着加分的目标去的(汤心怡)。反之,严格的扣分制度则会给学员造成巨大压力。

以女子大队发生的一起突发事件为例,两位学员因为值班问题起了口角,其中一位情绪激动并突然跪了下来,当时室内学员们都在整理内务,没有及时反应启动三定位,直到队委听到声音询问后向管教汇报。两者冲突并没有扩展到肢体冲突,但当事人、信息员和其余所有人都被扣了1-3分不等,其均分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尤其当事人和负责人既因自己平均分被拉低感到压力和沮丧,也对被连累的学员感到愧疚。

这套加减分制度也与岗位履职情况相对应,这也正是拐棍管理模式得以运行的核心。从加减分的规章中我们可以看到,每月的固定加分与拐棍层级相对应,呈现一个金字塔式的加分梯度;而扣分则与拐棍的实际运行模式相一致,视具体事宜和责任分配而定。

 

以加分或加分期望为核心的岗位层级金字塔

 

每月额定加分相当于各岗位学员按照规范层级中身份发放的固定工资,如图2所示,按由低到高的层级排列依次是值班看护、值周生、劳动班和队委。岗位人员的分布近似于一个金字塔,岗位越高,人数越少,最低层级的值班看护几乎涵盖所有学员,最高层级的队委只有两三人。层级越高,职责越重要,额定加分也就越多。信息员虽承担重要职责,但其正式身份相当于打零工,因而没有额定加分。

管教将这样的加分设计视作按劳分配,学员拐棍以劳动换取相应额度的分值,他们在里面这个岗位也相当于就是一份工作,换取他们的分数(章雁)。但两者显然并不严格等价,尤其信息员实际负责班内事务,但却并没有与此相匹配的加分。真正与实际权责完全对应的是扣分,扣分的幅度较加分更能指出该事务真正的负责人。比较信息员和值周生,两者都承担有对班内事务负责的责任,但在分数影响范围与程度上有很大区别。值周生每周多加0.5分的基础分,如果班内学员因纪律或内务疏漏被签警告较多,则会向下削减加分直至没有,整体评价相对宽松,加减分幅度也不大;相反信息员的分数则不仅同样受内务卫生、纪律整体状况影响,更在违纪违规或安全事故上承担主要责任。

仍以下跪事件为例,管教作出的惩治决定是两个当事人各扣3分,信息员扣2分,值周生则和普通班内学员一样只扣1分。可见信息员在纪律方面承担的责任远大于值周生,并因此承担更大的压力,我每天想我们班警告为什么签那么多,怎么样去避免,每天也都尽心尽力的去想着怎么去把班里搞好。管教在一定限度内默许这样的压力,甚在信息员履职效果不佳时有意施加压力,我们班老是签警告,也没拿过无违规,管教也会给我压力(许丽清)。与其说学员拐棍们通过工作获得与之对应的加分,不如说他们通过工作避免扣分。

然而,信息员的工作也并非全然无回报,他们可以通过在岗位上的尽职尽责获取管教的认可与青睐,从而进一步增加未来晋升成为劳动班和队委、获得更多加分的可能性。而获取管教认可与青睐之所以被视作回报是因为管教对分数的垄断和其相对拐棍的特殊地位。管教手握对学员而言极其稀缺的岗位与加分资源,在任免、褒贬、提拔贬损、加分扣分等一系列事关学员根本利益事宜上拥有最终决定权,学员必须有效揣度管教意图、积极表现以获取管教青睐,才能一步步获得岗位、加分、提前出所的机会。

想通过岗位获取加分的学员众多,岗位却很有限,这一严重倾斜的供求关系加剧了学员间的竞争,进而促成了学员对戒毒所管理目标的自我内化和自我规训。学员们为脱颖而出,不仅要努力约束自己、遵守所规所纪,还要积极表现、博取青睐。汤心怡自入所打听到劳动班是分数拿得比较稳的岗位,就一直为此努力,那个时候其实我自己觉得自己那个时候真的很拼的。每一样活动无论怎样我都是第一个要参加”“当别人都在看书的时候,我都在自己整理自己学习(所规所纪),或许我的努力,真的是能够被管教看到的(汤心怡)。如今成为队委她仍然不敢放松。

鉴于岗位选用几乎完全由管教主管决定,表现好的标准几乎是管教的主观判断,做决定的过程也无需向学员公开,两者的权力差和信息差使得学员为增加争夺岗位时的竞争力、减少内心的不确定,甘愿支付巨额溢价。信息员的运作逻辑就是如此,他们没有固定加分,但被选上信息员本身就意味着获得岗位与加分的预期,管教如果选你了,肯定是对你也是比较信任的,如果你自己做的好,管教也会看到眼里以后有什么岗位自己也能争取(许丽清)。

这种预期并没有管教的实际承诺作为支撑,但其青睐是学员唯一可争取的也是唯一可寄托之处。模糊的表现好标准进一步迫使学员在各方面都做得可圈可点。岗位上的学员则被普遍认作表现优异的模范,不仅在具体的事务上提供价值,也作为学员标杆为学员提供模范与激励。消极应对的学员则被视为不进取,在岗位与文化双重意义上与其他学员区隔开来。

由此可见,管理拐棍的存在及其相分离的状况并非学员越权妄为,也并非管教对所内制度规范的肆意更改,而是在制度框架下根据现实客观条件和管理需求做出的适应性调整,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管理效率的最大化。

一方面,拐棍的实际运作结构使得管教的权力能够通过拐棍层层传导并最终加诸具体的学员,既分散了管理成本,又增加了管理密度,在现有管教人力不足以完全实现管教亲力亲为、现有学员素质不足以支撑完全轮值的情况下实现较为高效的管理。另一方面,拐棍机制整体没有脱离规范制度设定的基本框架,仍由正式身份为其赋权、成文条例作为制约。这既确保拐棍和整体管理体系的运作不至于脱轨,又为管教在规范要求和实践需求中转圜提供了空间。

由于对学员最为切身的加减分最终完全被管教垄断,拐棍仅能分散部分职权,而无法对管教的控制力构成威胁,反而调动学员自我管理、自我规训,内化戒毒所的目标与理念。因而尽管在形式上拐棍的具体运行模式与所内规章有较大差异,但其达成的最终效果却不仅没有违背制度要求,反而进行了强化。

四 文质之辩:管理“拐棍”的历史变迁

上一章节我们描绘了学员岗位的实际运转中相分离的状况并从功能论的角度分析了这一状况存在的合理性,然而要对拐棍进行定位并解释其成因,还需回溯戒毒所成立以来的历史和整体环境的变动。

现存学员岗位结构职权模糊、名实两分,这既是历史变迁的结果,也同样处于历史变动当中。自1996年该戒毒所成立以来,就有学员岗位,与当下的学员岗位在设置上大致相同,结构相对简单且明晰。所内长期通过单一代理人进行管理,即在大队及以下的每一单元中,管教都会正式任命一个相对固定的主要负责人辅助乃至代为管理。每个大班内部的负责人称为班长,而统领整个大队各个大班的总负责人则是队委,一般也兼任劳动班的班长。初期制度最明显的特点就是大班内有明确的班长一职,因此称其为班长制度。班长制度在规范要求下被轮值制度取代,但又在管理实践中复萌,现存的管理结构就在这样的历史演变与现实拉扯中形成并不断变化。

 

戒毒所学员岗位历史变迁(2017-2021

 

4.1.班长制度

在班长制度下,班长与队委分别总揽班内与大队内的各种事务、在单元内部享有仅次于管教的最高权威。班长即管理拐棍本原所指,管教通过班长了解学员信息、掌握学员动态,协调学员关系、维持班内纪律,具体分配工作、落实各种指令,甚至不需要进入班级,就可以借班长令行禁止,将班级管得井井有条。

班长在班内的权威源于其本身的特质和管教授权。班长通常是有能力、有威望的学员,即便本身能力欠佳,在管教权力背书下也少有不能服众。但确保管教对班长的掌控就困难得多,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有能力的人有时候就会不是那么好掌控(章雁)。管教既然需要班长在班内发挥作用,就需要赋予其一定权限与权威,但又要防止权力膨胀、班长独断擅权。尽管作为被管理者的班长不会被明确给予权力,但管教的信任、代理人的身份和对来往信息的垄断都会赋予班长权威。作为管教与班级之间的中间人,班长可能垄断信息、篡改指令,他可能会说管教是怎么说的,你们必须要听我的或者怎么样,到里面他可能会把你的要求变了味,那就成权力了(杨帆),甚至成为所谓牢头狱霸,妨碍正常的管理秩序。

彼时,信息员的功能就是为了制约班长,相当于管教的耳目线人,防止其独断擅权,现有规范上对信息员的定位也沿袭于此。管教以各种隐秘的方式从信息员处搜集信息、掌握班内情况,防止班长瞒上欺下。但信息员不一定完全忠于管教;即便忠诚,也只是工具性的,本身无法形成对班长的制约,能否驾驭班长仍视管教的意愿与能力。

除班长外,代理性质的学员都有可能借职权钻营取巧、作威作福。譬如队委和劳动班借助进管教办公室打扫的契机用管教电话打给外界买烟买酒,利用分发饭菜的权力拉拢或者排挤特定的学员,管教即便偶尔撞破这样的行为,却也在整体上防不胜防。

拐棍放权以达成有效管理的另一面便是管理风险的增加。管教亲自介入班级越少、权威越弱,班长权威便越大,越可能被滥用。尽管该所并无相关恶性事件,但国内不乏相关案例,如2009年著名的躲猫猫事件中云南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施暴致人死亡便引发舆论哗然,也为全国监管场所敲响了警钟,这也正是监所整体管理要求由粗放转向精细的必然原因。

4.2.新政实施

2017年,该戒毒所迎来了新所长和新的管理规范,要求管教管理必须亲力亲为,不能使用管理拐棍(舒严)。尽管新政被不少管教解读为新所长上任烧的第一把火,有其偶然性;但从历次禁毒法规的转变及国际国内舆论来看,也是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大势所趋。

新规定用轮值制度取代班长制度,意图杜绝产生不可控的独断权威,并调动戒毒学员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以实现康复与矫正目标。如前所述,轮值制度主要分为值班看护和值周轮值。值班看护作为学员自我管理和管理成本分散机制,更是一种义务,由大多数学员承担,受新旧管理制度的变化影响不大,新的规范只是将值班的任务与轮值顺序书面确定下来,排除了人为干扰。轮流值周的值周生则是班长的替代角色。值周生在轮值当周承担与前班长相似的职责,并对班内违规违纪担负主要责任。这的确反映了管理的规范化,值周机会由全体学员共享,与值周相伴生的职权便变动不居、无法积累,消除了被管理者内部的等级分化和擅权的可能性。

但是管教在具体实践中发现,用值周轮值替代班长使得管理成本大大增加,管理效率与效果反而明显被削弱。首先,管教在挑选和任用上就不那么得心应手。管教需要挑选和培训更多的学员,并协调不同值周生的管理风格,不能说我值周的时候这个事情这样做的,你值周的时候事情要那样做的,那就乱掉了(杨帆)。

由于挑选余地有限、门槛较低,管教选出的值周生中不乏德不配位者,力有不逮屡见不鲜,管理效果自然无法保证,随当周值周生自身能力变化而周间波动。其次,值周生间管理责任的分散也会影响管理效果。值周生不像班长那样承担长期的管理责任而仅负责当周的事务,没有动力考虑长远、大加整顿;因而若非自身责任感很强的值周生,大部分值周生都是浑水摸鱼、得过且过,只期待当周安全无虞、勉强过关,他自己也想,反正我下个礼拜又不是我了,我只要混过这个礼拜就好了,大致明面上过得去就过去了(何晓武)。因而管理效果上,轮值制度管理缺乏连续性,质量参差不齐,远不及班长管理下的效果。

制度化、规范化诉求无法替代戒毒所社会控制的机构目标,但又对戒毒所实现有效管理形成掣肘;旧模式被明令禁止,但新规范管控效果欠佳,戒毒所如何在传统的机构目标与现实的规范压力之间达至平衡?管教在此情况下结合规范制度与本土经验,在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以拐棍为抓手而不以拐棍为着力点的管理模式。

当下戒毒所内学员岗位的管理模式承载了规范制度的,也即身份,继承了本土经验的,也即职能。前者主要应对对外展示的需求,而后者则为了配合内部管理的需要。规范化阶段班长职能由值周生替代,而当下值周生虽在名义上承担班长的职责,但在管理中的实际作用并不大,班长的主要职责实际由在明信息员承担。明面上值周员与信息员各自按规范担责,班长的活只能安排给值周生,不能安排给信息员,私下里信息员则以管教默许的形式越俎代庖。显然所谓信息员已经与最初的设定初衷相差甚远,可以说只是从原有的制度框架中借了信息员之名,给予事实班长正式身份,以行班长之实。

事实班长信息员的替代性身份出现,是管教基于管理规范与管理实际的策略性适应。一方面,从管理实际看,戒毒班级内的学员并非纯粹原子化的个人,总会有事实班长或中心人物形成并产生影响。管教给予其信息员的身份,既是收拢也是约束,将其收归己用,作为权力向下延伸的触手更有效率地实现管理与控制;又不至产生权力膨胀的风险,并向班内学员警示权力的收束。另一方面,管教自身也受制度的制约,禁班长令下他们不得不使用信息员的替代性身份,并借班长转移审查者的注意力,不能有班长,因为领导觉得有班长就是牢头狱霸(章雁),有实无名的事实班长则被认为既符合规范又好被控制,没有脱离规范要求。

大班中学员岗位的架构历经了由班长制度到轮值制度再到各岗位名实分离的过程,分担大队内各种后勤工作劳动班的转变则一直处于向规范化、制度化渐进的状态,将原先分散给岗位学员的权力向上收回管教手中。管教不断强调劳动班的服务性,在言语与行动上解构劳动班的特权。管教将普通大班学员调任到劳动班前例行谈话往往开场白就是劳动班是为大班服务的(谈话记录),并不断向其灌输概念你们没有任何特权,所有体现就是给你的分数’”(贺霞)。

劳动班成员也内化了这一套价值,对特权式解读感到焦虑。杨嘉明和何晓武都在提及自己因劳动班获得加分时特意以一分耕耘一分收获解释,防止听者将其误会为特权。劳动班原有的与劳动性质相伴生的职权也被着意限制,以分饭分水果为例,原本劳动班负责将饭菜分给大班内学员,这瓢抖一抖,多了少了都有的(章雁)有什么分下来有多,劳动班就自己处理掉了(何晓武),管教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如今分配给大队的是按份分装好的盒饭,剩余的食品也被交还管教处理,劳动班再无转圜余地。管教一方面通过话语解构劳动班行使特权的正当性,一方面通过更精细的安排和更多的介入压缩劳动班行使特权的空间。

大队总负责人队委同样有渐进的规范化转变,其权威受到警惕,自主权被收拢,尤其施行暴力被严格禁止。在规范化压力下转变更明显的是管教对队委及其职权的解读。规范上队委被更名为安全员,着意强调队委在管理安全纪律上的辅助功能,弱化其职权。有意思的是,访谈中几位管教常常在以队委为称呼说完后突然想起来补充,我们现在叫安全员。可见安全员一词虽代表着规范制度对这一岗位的定位,但很少在日常话语中被使用,而是一种表演。队委的职能也常被描述为简单事务”“辅助工作,如签警告在管教的描述中轻描淡写为记录工作,发现一些什么情况,他们每天都要在本子上登记的,管教会看,哪些情况是要签警告,哪些情况要处理的(章雁),但队委签下的警告管教一般不会仔细核查,且警告牵扯学员加分,事关重大。可见队委的真实性质并不仅是规范要求、管教解读的服务者,但管教试图用这套话语与实践体系,强调队委的服务价值、削弱代理权力。

面对规范化和人本化的压力,不同层级的学员岗位发生了程度与形式不一的转变,而具体层级间的学员岗位变化的差异是受制度压力与管理压力程度差异造成的。大班作为最小的单位,内部管理压力最小,但牵涉学员最众,对外展示压力最重,因而规范化转变最为急遽,鸡肋的值周生制度被保留,而当值周生不足以满足班内管理需求,更有能力更为集中的职权便在共谋下复归。劳动班及队委承担着重要的管理职能,难以取代,因而受规范化变革较小较缓,更多的是解释话语的改变及部分特权的消解。

经历历史变迁后达至的平衡似乎只是新瓶装旧酒,然而一样重要。固然我们发现,尽管披着规范性的外衣,当下管理模式的核心仍然是学员拐棍”——“拐棍的性质未变,不过是拄拐的支点与力道发生了变化。但正是看似无关宏旨的变化使得戒毒所得以借助拐棍这一与制度规范相距甚远的作用方式,达成甚至强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要求。管理拐棍们的职权和特权被严格限制,职能却仍然高效运转;拐棍的权力被阉割,机构的权力通过与岗位挂钩的分数反而得以密织在学员身上。

五 表里平衡:制度环境下的管教能动

5.1.制度环境:复杂的机构目标与模糊的权力属性

从拐棍模式的变迁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戒毒所特殊复杂的性质与其所面临的制度环境共同作用于戒毒所内机构文化的塑造和具体职能的运转。戒毒所的原生机构目标是戒毒,但由于其嵌入在社会和国家体系当中,又被赋予了多元目标:既包括治疗康复、戒除毒瘾的服务性面向,也包括收容控制、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面向,矫治教育则处于二者之间,出于某种父爱主义式的关怀,既服务于吸毒者又带有强制性。这几重目标的占比随着禁毒与治理需要及人本化与规范化的时代浪潮不断发生变化,使得戒毒所的机构性质模糊而变动,也使得它在国家权力结构当中所处的位置摇摆不定。

各种戒毒机构最原初最根本的目标——治疗康复、戒除毒瘾——贯穿戒毒所建所至今机构更迭的始终。在该戒毒所建立之前,Z 市地区主要是自愿戒毒,戒毒机构的性质与职能类似于医院,即帮助自愿戒毒的吸毒者戒除毒瘾、缓解毒瘾发作时的痛苦。该作为公安性质的戒毒所成立初期先后隶属于治安处和禁毒处,此时的控制和矫治目标并不突出,更重视戒毒与禁毒工作,主要对内帮助学员戒毒治疗康复回归、对外开展禁毒教育,戒毒学员在一年戒毒期满的时候,可以到一些企业啊厂矿啊进行康复性的劳动生产,就是跟社会接轨还到外面去到公共场合去做演出、做禁毒宣传(舒严)。

21世纪初戒毒所转由监管支队管辖后,则直接而显明地增强了对戒毒所控制、维持所内秩序和确保监所安全的要求。这两重目标看似并不矛盾,但实行时却相互龃龉,譬如使适应于安全秩序要求的把所有的人都缩拢来,缩到以围墙内的管理为主(舒严),将大大限制戒毒所康复工作的开展,也在效果上使得戒毒学员遭受与其罪责不匹配的拘押与惩罚。

与此同时,戒毒所的整体管理实践经历了一个由粗放粗暴到规范化、人本化的转变。在建所初期,以戒毒功能为主的戒毒所强制性较弱,整体管理相对粗放。这是当时国内社会控制机构的普遍状态,而戒毒所作为新生机构本就缺少既有章程可以依循,只能依赖借鉴与实验自行摸索路径,尤其如此。班长这一代理人角色便是在这样相对宽松的环境和实践的需要下应运而生,自建所至2017年正式改制之前,作为所内规章承认的合法管理手段一直发挥着作用。而2017年班长被废除则是受人本化、规范化理念的影响。在国际舆论和社会转型的影响下,吸毒人员的受害者”“病人身份日益凸显,戒毒所的人本性、服务性逐渐被强调,治疗康复矫治教育乃至于文化熏陶被提上台面。同时,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成为大势所趋,无论是戒毒学员还是管教都被技术手段与网格化管理收拢在更为坚韧而又严密的网中。

行政权属与价值导向变动所产生的复杂而变动的目标理念对戒毒所章程制定和具体运行均有重要影响。贯彻这些目标理念是戒毒所获得和维持合法性的必要之举,戒毒所多元目标间的张力奠定了其权力施展强度的特殊性,尽管承载着国家权力与国家意志,但其权力属性又绝非如监狱一般纯净、外显而强悍。戒毒所作为一个不充分的强制机构、不完全的权力场所,在我国的国家权力机构中始终处于一种特殊地位。目标理念之间的复杂关系也迫使管教在实际践行中取舍和平衡。

事实上,戒毒所及其管教在制度框架下所拥有的灵活变动空间同样是戒毒所的行政权属所致——较短的建所历史与相对空白的借鉴模板提供了探索创新的土壤;而权属的变动也同时意味着评价标准的模糊和自我生长的空间。人本化、规范化仅在《禁毒条例》《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等法规中有纲要性的指导,对戒毒所具体戒毒工作并无直接规定。在行政上戒毒所也享有相对独立性。Z市的强制隔离戒毒所虽受监所管理支队业务指导,但在行政等级上高于监管支队,对其框架的采纳本身也充满自主性。可见在总体价值取向、监管安全底线和工作框架中间,Z 市戒毒所仍然存在灵活变动的空间。

5.2.管教能动:框架中的取舍平衡

戒毒所嵌入在社会环境之中,其具体运转被限定在整个规范框架之下,必须回应外界对戒毒所的价值目标的期待在其位谋其政,才能获得并维持机构合法性,因而戒毒所内的新制定的章程和具体工作重心可以明显地看到不同浪潮齐头并进而又相互拍击混流留下的痕迹。

内容上人本化和规范化在新章程中均渗透在方方面面,平分秋色但各有侧重。人本化主要体现在对康复教育、医疗卫生、感化教育职能的强调,如引进了各种康复教育项目,包括与阿里巴巴、花卉、仓库、美发行业等合作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自行探索组织的书画社团、各种文体活动与比赛。规范化则更多体现出矫治管理控制的需要,所内各种相对粗疏的要求变为严整明晰的条例——“一日生活制度日趋精细,各种加减分制度与内务行为规范也逐渐严密。从新学员入所经历的一系列程序,到进入病房管教亲自安排固定的床位、就餐位置和学习位置以及内务要求,再到要求学习、背诵并反复操练的日程安排和所规所纪,都有一套严格的章程。

从可操作性与执行要求来看,对规范化的强调实则甚于人本化。以职业技能培训与一日生活制度作比: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只作为一个提法,而没有具体的安排和明确的目标效果,联系哪一个机构或企业,如何划定奖励均可灵活调整,授课安排也多机动穿插在一周某日的日程中;相较之下,一日生活制度要细密的多,对戒毒学员的在所内的所有时间、空间与行动都有精细地规划并被严格实施。

不同价值理念在可操作性与执行要求上的差异源自两者对戒毒所压力大小与形式的差异,这体现各科抽人共同拟订,所支部班子讨论通过(舒严)的章程所显示出管教能动的取舍。相较于在《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级评定办法》以责任事故数量明确量化了的管控成效与安全底线,人本化的进步与矫治康复效果较难被量化评估,对机构的激励与约束远弱于监管安全。与之相应,管教的绩效考评与监管安全直接挂钩,但矫治康复成效却几乎无法测量比较,只需做了但无需做好。在此激励下,大部分管教的工作重心都大幅向监管安全倾斜。

工作效率需要也促使他们更倾向于在规范化管理上投入更多。人本化的价值取向强调丰富戒毒所康复文娱活动、用教育感化取代强制暴力,这在疏解戒毒所压抑氛围的同时也造成了管教管理成本的增加以及对管教威慑力的削弱和管理的掣肘。没有强制和暴力背书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非对所有学员都适用,尤其是越轨者与毒瘾发作者,现在就是讲文明啊讲什么,只能动嘴嘛,但管人这个东西就是这样子的,你好好跟他讲,他不一定能听得进去的(章雁)。而因应规范化要求与监管体系的转变则一定程度弥补了这一局面。

一日生活制度为例,管教更愿意将细密而固定的规范解释为矫治教育与康复的需要,但显然在矫治的过程中也包含了控制与管理的目标——将戒毒学员的时间和空间裂解为一个个小方格,并填充以各种统一的活动和规范,既节约了管教的管理成本,每天的活动都安排的满满的,就是让他们没时间去扯淡(贺霞),又是对学员身心的规训。所内的其它规范也同样起到类似的作用。

以内务规范为例,各大队将卫生检查标准、物品摆放标准制定得十分精细,女子大队的内务扣分项被设计得尤其严格,厕所里面有水滴啦,水池上水滴,比方说地面上面超过5根头发了,就是警告(姚安琪)。这些细致的规定既是为达成矫治与控制的机构目标,也在具体细化的过程中服务于管教对学员的管理。通过一日生活制度、内务卫生细则等和当下运行的一整套学员岗位制度之间的交互作用,管教织起一张整实严密的大网将学员们网罗在其中,既满足矫治规训与控制管理的需求,也起到了警示惩戒的额外效应。

管教们的行动重心是监管安全,但解释中心则是矫治康复,可见其对机构目标与人本化的价值导向有较高水平的内化。现在我们管教是两个字分开,就是管理和教育要引导学员不再去吸,单纯从管理两个字来说,这个效果是达不到的,更多要靠后面的教育(杨帆)。这种人本化的导向也弥散在戒毒所的时空和互动中。空间布置上,女病区墙壁被砌成粉色,节庆日时全所张灯结彩,因为监区文化要搞的有人文气息一点,让关在里面的人不要太压抑了,不能像监狱里面硬生生的除了铁窗就是铁门(舒严);班里各种细节也在着意营造一种温馨感,(学员)出他们的班级门口叫上班去了,回到自己班里叫回家了’”(贺霞)。

不过在与监管安全目标的对决中,人本理念仍占下风,常常成为例行公事,仪式的成分高于实效。如所内早读学习经典,只是有一个学员通过广播领读四书五经,每天念这几首诗念个半年,显然难以真的对所谓经典有所吸收。管教将这种安排的功能诠释为便于管理为了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每天从头到晚有事做,不然傻乎乎的在里面再弄出事情来,和对外展示给家属觉得他子女在这里是值得的,能学到东西的,并且我们的工作很辛苦,这么多东西要弄(舒严)。他们虽不认为这样的安排无用,但也惋惜符合戒毒所本原理念的设计到了下边层次的去做,那完全就是完成这个任务而已(舒严),成为管理效率和合法性展示的手段。

总的来说,管教一方面对戒毒所各种机构目标和整体价值理念均有不同程度的内化,另一方面又在具体绩效考核的压力中感受到不同目标明显的强度分化,受到监所安全的压力明显大于人本主义。因而他们在实践层面更注重安全与秩序,在解释层面则倾向于接受并展示矫治康复的目标;在监管安全上严格控制、追求最终结果,而在矫治康复上更多强调形式的创新与多样。前者是为应对绩效考评与实践压力,后者则在迎合机构与个体合法性的需要。管教通过在制度框架下实际运转的偏移,既使得戒毒所得以适应外在的约束力量,又能够满足机构实际运行的局面,也是管教在考核压力与价值观念之间的平衡。

六 总结与讨论:戒毒所中的权力实践

纵观权力理论的脉络,传统权力理论关注支配主体及其正当性来源,福柯则着重考察权力技术的运作方式。本研究回到同时作为社会控制机构和毒瘾矫治机构的戒毒所,关注到权力主体与权力技术两个方面,并借鉴戈夫曼对机构内微观互动的研究方法,关注戒毒所这一不完全、不充分的特殊国家权力场所内制度的实际运行,充分展现权力主体依据自身特质对权力技术的能动选择。

本研究所考察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现从属于公安系统,作为国家机关的机构性质天然地正当化了其作为全控机构的权力来源,其权力能力在微观管理上具体体现为对戒毒学员出所时间的裁判,决定着戒毒学员回归自由身的具体时间。然而,戒毒所多元的机构目标决定了它是一个不充分、不完全的权力场所,机构戒除毒瘾的内生目标、制度环境不断变动带来的外部要求,以及机构自身生存所需的效率追求,都从不同侧面共同形塑了内部权力运作的特殊方式,发展出环环相扣的制度实践。

 

边沁所设计的全景敞视监狱(Panopticon

 

6.1.权力技术:从戒毒场域到微观实践

恰如开篇引言中的戒毒所一日生活所示,从所内建筑设计到微观行为仪式,戒毒所的权力始终以毛细管化的形式临在在所内生活的时时处处。在建筑场所中,权力以符号化的形式明确浮现,强化着戒毒机构的正当权威,并潜移默化地对吸毒学员造成心理上的支配与权力施加,而如严格细分的时间安排、繁琐详尽的内务标准等具体实践也通过对每一位戒毒学员日常生活细枝末节的管理,不厌其烦地经由仪式化方式将权力渗透至学员的内心。

而从整个戒毒场域进入到内部的微观实践,管教为尽可能扩大管理密度,提高权力渗透的程度并调动学员自我约束、主动改造的内生积极性,以拐棍为抓手而不以拐棍为着力点的一整套代管制度应运而生。

这套权力技术的精髓主要以加分制度与岗位制度为核心,通过对权力的”——亦即前文所说的抓手和着力点——配合完成。较之规范想象中管教-学员的强二分结构中,管教事事时时亲力亲为,学员单纯处于被动压制状态的情况,学员岗位的设置通过管教部分让渡权力的方式将一部分被压制者调动起来,经由层级递进的岗位设置与加分驱动,使得拐棍自觉地承担监视、协调、管理的职责,扁平化的权力结构变得立体,管教只需借助少数拐棍便可了解、管理众多班内学员,大大地分散了权力技术的施展成本。

同时,拐棍从学员中来,其在空间与时间上与普通学员更为接近,产生的直接作用力更显著,通过管理拐棍的设置,戒毒所的控制权力更加精细织密地渗透进学员的日常生活,也拓展强化了权力施加的方式,放大了管理效果。更重要的,通过拐棍的模范作用与一整套细密的加分制度,所内规范也逐渐内化于学员心中,戒毒学员借由拐棍身份,填充了戒毒所长期隔离生活中被剥夺的自我意义感,自主调动起自我管理的积极性,真正达到权力目标的内化于心

当然,拐棍之好用还在于严格限权之下,管教与代管学员间清晰的权力边界。如前文所述,通过不同学员岗位之间的相互掣肘、名实分离,代管学员内部形成相互制衡,形成第一重内部的权力牵制;而更加根本地,管教通过设置与所内所有戒毒学员息息相关的加分制度,并将对加分权力的绝对掌控与加分解释的绝对垄断收束到自己手中,在学员与管教之间清晰地画上了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防止班长权盛以威胁管教权威的事件出现。

权力弥散的场域加上微观的拐棍制度,构成了戒毒所内精妙的权力技术。那么,这样一套权力技术的生成逻辑为何?权力技术在戒毒所内为何以这样的方式施展?

6.2.主体能动:名实分离、变动模糊

相较于福柯笔下无需关注中心监视者身份的全景敞视监狱,戒毒所内直接施展权力的是与学员朝夕相处、面对面出现的具体的管教人员。管教作为机构目标最主要的实践者与承压者,直接承受了戒毒所所面临的职能期待与外在约束,一方面通过宏观制度框架接收上层理念与机构目标,另一方面通过直接的评优、报酬与晋升标准内化上述种种要求。

如前所述,戒毒所内各种目标各有侧重,均不容忽视,而目标之间既存在连续贯通之处,也有相互龃龉的地方,譬如矫治康复与控制惩戒功能对管理严格程度有不同的需求,实现工作人员自身的晋升、评优需求也并不完全与戒毒所所应实现的目标相匹配。同时,各种理想目标与所内管教人手不足而学员素质不齐的人员结构、医疗设备短缺等客观限制之间也存在差距。

因而,管教在工作中不得不在各种目标之间进行平衡与转圜,在考核压力与价值观念之间、戒毒所原生目标与外在压力之间、理想目标与现实境况之间求取平衡。同时,受到戒毒所权力不完全性的影响,仅凭借戒毒所正式赋予的管教权力难以对学员进行强有力的管理,原有权力边界模糊、力度不强,也为管教在实践中的调整变动提供了空间。

在时间的纵向轴线上,管教依据戒毒所目标所进行的变换调整显见无疑。原有的班长制度对应着建所初期粗放管理的背景,作为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方面确实大大提高了管理效率,分摊了管理效果,另一方面也对本该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管教权威形成了威胁。而在戒毒所权属发生变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浪潮袭来后,种种新的诉求对戒毒所社会控制的机构目标并不构成线性发展的替代,但又对所中管理的手段形成掣肘;旧模式被明令禁止,但新规范管控效果欠佳,两相压力之下,管理模式在制度规定与实际运转上均发生了变动与调整,经长期的运转实践形成了名实相分的制度现状。

而在横向的制度剖面上,我们则更能清楚地看到,管教一方面需要尊重并贯彻机构目标与制度框架,另一方面又在制度允许的范围之内以自己的能动力去对制度进行改造、调整与补充。

从上至下来看,戒毒所内的层级架构立体而清晰:最为宏观的机构目标通过理念内化、绩效考核与制度规章三重方式向下传递至管教,所内管教应对上面传递下来的信息,在承继的基础上结合具体的所内实践与自身考量进行细化补充与侧重点调整,添加所内一日时间安排、卫生细则、明文规定的学员岗位制度等一系列细则,生成中观层面上相对稳定的共识,作为管教之间共意的基础与抓手,并进一步向下传导。

在最下面一层的实践土壤中,各班管教在尊重所内细则与管教共识的基础上,针对班内具体情况在诸如再分班频率、学员岗位实际运转等方面进行或主动调整,或默认放权的变动,并根据具体情况见机行事,不断通过或默许、鼓励、委任,或惩罚、减分、撤职的方式达至底层实践的灵活运转现状。

在这一过程中,从上至下传达的规范制度或条文细则为下一级的土壤提供了,亦即身份、合法性、核心与边界,而自下至上对规则的再理解、填充、细化与调整则在的基础上补充了,亦即更为丰富鲜活、面向实际的实践状况。以管教为核心,两种方向上的顺承、调适与耦合缺一不可,共同达至了戒毒所中精妙权力施展技术。

自上而下固定的明文相对而言更具连续性、稳定性,渗透着宏观考量与集体智慧,其制度设计更为科学,权力赋予也更为顺畅正当,符合权力贯彻的一般规律;自下而上的调适转圜则更加贴合实际,针对性强且变动灵活,实际操作的难度较之理想化的想象大大降低。

管教在把握调节戒毒所的治理中,从上至下看,严格承继自上而来的种种明文规范与目标理念,使其从精神到体例贯穿戒毒所实践的核心,奠定了戒毒所管理实践的内在基础,并借由将国家赋予的正式权力渗透于此,为整个机构的对外展示开启了通路,为下层的种种制度安排提供了权力来源。与此同时,明文规范中的罅隙也为下层实践的调整提供了灵活的空间,既通过部分放权的方式为其提供了某种隐匿的支持,又通过限制框架的方式对其权力边界形成了一定约束,为下层实践的自由发挥捆上了软绳,将其收紧到严密的控制之网中,以规避其过于自由放任而导致的私权泛滥问题。

而从下至上看,一方面,其具体实践为名义上的正式制度填补了鲜活的内容,将明文上的条条框框变通化为具体实践,在不违反上层制度的前提之下,使其更具灵活性与针对性,能够应对纷繁复杂的经验,提供对内管理不为外人所知的便利方法,另一方面,也能在正式制度不足以覆盖、应对纷繁复杂现实的状况之下,填补理想化目标照进现实后的无力,以弥补单纯贯彻所难达至的种种缺憾,在理想制度的模糊边界之处,以更加切实、针对、细化的方式拓展权力的边界,使得机构目标能够更好实现。

嵌入在历史和社会环境中的戒毒所也是中国强制戒毒制度生长过程的一个缩影。中国对强制戒毒制度的规范化管理是晚近出现的理念,所内制度的沿革展现了权力运作理性化过程中的迂回辗转,诸如对拐棍制度存废的摇摆体现了理想化的规范管理面对现实困难时的选择与在实践中开辟规范化管理机制的能动性,对转型中的社会有借鉴意义。

过往对戒毒所的研究常常挥舞规范化的旗帜,将社会控制机构的改革看做由非规范向规范、由惩戒向矫治的简单线性转变,容易产生一刀切的政策建议,忽视了机构在多重目标之间的实际平衡需要,缺乏对实践中制度间张力的认识。人为设计的社会工程对理性化进程中多元目标间的自发动态平衡的扭曲很可能缺乏实践基础,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中始终应当将社会行动者视作能动主体,尊重其自由实践的智慧。

 

本文三位作者参加北京大学挑战杯赛事照片,本文作者供图。

 

文字编辑:刘展华、罗影、许方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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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