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件与通知
事件与通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27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说明

特别提示:纸质申请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9日17:00前(到达时间),请申请人合理安排好报名和材料寄送时间,逾期送达不予受理。打印版信息如与网报信息不一致,将被视为不合格材料。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

4.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收硕士专业及方向

1.社会政策专业(社会研究方向):不限制专业;

2.社会政策专业(性别研究方向):不限制专业;

3.社会政策专业(文化研究方向):不限制专业;

4.社会工作专业:本系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学专业(要求修过社会工作专业核心课程),外系社会工作专业。

三、接收直博生

专业:社会学专业

研究方向:组织社会学、社会学理论、人口社会学、社会统计学、社会心理学、宗教社会学、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历史社会学、社会分层与流动、技术社会学、社会工作。

四、申请办法与流程

1.北大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69810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

2.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分别签名推荐,推荐信须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或成绩单证明专用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申请人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本系推免生申请攻读本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3.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按照上述顺序,用燕尾夹左侧夹好(请勿装订,推荐信按要求密封)装入自备的信封,申请材料寄()达时间:20269917:00前(到达时间),寄达地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理科五号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04室,联系电话010-62751675为了保证顺利到达,请用特快专递EMS”或“顺丰”寄送。全部申请材料注明推免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4.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志愿填报、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五、初审与复试

1.社会学系将设立招生专业材料初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打分,并按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和时间等具体安排将公布在社会学系主页(http://www.shehui.pku.edu.cn),请及时关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页通知。

2.硕士面试分专业和方向社会工作专业与社会政策的三个专业方向分组进行

3.直博生分笔试、面试进行。

4.面试方式:线下面试

六、待录取与公示

1.社会学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社会学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社会学系将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推免生可登录社会学系或研究生院网站(硕士/博士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公示网址:http://www.shehui.pku.edu.cn

七、复审与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应达到80分(含)以上。

3.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1.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理科五号楼204室;

2.咨询电话:010-62751675

北京大学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社会学系

                                                               202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