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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为敏 | 社会流动中的边缘群体

编者按

程为敏,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师从袁方先生,1989年毕业后留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任教。

本文从经济共生、社会交往和文化融合三个层面描绘了当前城市中的边缘群体的状况,认为边缘化之说并不能准确概括进城的农村人口这一新生社会群体,当前农村人口的流动性,除了城乡二元体制,更多地表现在农村经济虽然发展缓慢,但却一直把几亿农民维系在土地之上而不至于流离失所的能力。文章采用吴景超先生的共生一说,认为这种边缘性其实是共生关系的表达,转变为身份而不是阶级,不会轻易消失。文章认为,中国的现代化应该在城乡都找到适当的方式,而不是单独依赖农民进城。

 

图为程为敏老师(图中)。图片来源:北京大学中国社会工作研究中心。

 

社会流动中的边缘群体

程为敏

 

由工业化引起的城市化是近代所有传统社会迈向现代社会的必由之路。在当代,城市化水平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

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经历了一条不同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独特道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的步伐明显加快,农村中的非农产业得到了超常发展,亿万农民已从世代躬耕的土地上解脱出来,然而在此进程中,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却明显地滞后于工业化。统计资料表明,从1980年到1991年,中国农村中非农产业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从31.14%提高到57.08%;而在此期间,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却仅从19.39%上升到26.37%,增长了不到7个百分点。

中国农村人均占有的可耕地面积狭小,目前剩余劳动力占全部劳动力的30%左右。改革以来,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冲破城乡阻隔,潮水般地涌向城市。每年春节前后各地报纸、电视不断发出的关于民工潮冲击的惊呼。
那么,为什么这些中国农民每年周而复始的像候鸟般地迁徙流动,而不是大多数国家的农民那样在城市中定居下来,也就是说,为什么中国农民进入城市后却没有完全被城市所吸纳,而成为处于城乡两种文化之间的边缘群体?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既有普遍的现实意义,又具有社会学方面的学术意义的新课题。

 

其实,农村人口在城市化进程中处于边缘状态的现象绝非中国所特有。但是当前中国城市中出现的边缘群体,无论从形成的原因,还是从存在的现状和演化的趋势看,都既不同于早期的西方工业化国家,也不同于当代的发展中国家。

因此,研究当代中国城市中的边缘群体问题,不仅有助于深化我们对中国城市化特征的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分析中国边缘群体产生的特殊社会历史背景,可以揭示出目前中国在社会流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体制上的障碍,进而帮助我们认识和把握这一新生社会群体的特征、属性,以及他们在当前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与发展趋势。

边缘化理论是美国社会学家帕克于本世纪20年代首先提出的。他认为,由于通婚和移民,使一些处于两种文化边缘的人产生一种心理上的失落感。他们在种族或文化群体中的成员关系模糊不清,因为他们既不为原来的种族或文化群体所接受,又不为现在的种族或文化群体所接纳。

 

图为帕克教授(1864-1944Robert E. Park)。图片来源:Wikipedia

 

在同一时期,吴景超先生在研究旅美华人的适应与同化问题时,也提到了他们所处的边缘人状态。不过在他的研究中,这种文化上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种族间的隔阂造成的。

 

 图为吴景超(1901-1968,都市社会学家)与其弟弟吴承禧(1909-1958,经济学家,民盟上海市委常委)。图片来源:清华大学校史馆。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拉丁美洲国家由于工业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而城市经济的发展又难以容纳如此众多的移民。那些找不到固定职业和住所的人只能流落街头或在简易的棚户区安身,他们的恶劣境况产生的严重的城市问题和政治骚乱,已对这些国家的社会稳定构成了威胁。因此,自60年代以来,一些拉美学者开始把边缘化理论的研究扩大到发展中国家内部由于城乡流动而引起的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冲突。我们研究的目前中国城市的边缘群体问题显然属于这一范畴。

从构成上看,目前中国城市中出现的边缘群体是一个成份十分复杂的社会群体。他们无论在职业方面,还是在收入和社会地位方面,都存在着极大差异。因此,当前我们研究这一群体时,首先需要对它们的构成范围进行初步的认定。

中国的边缘群体是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但并不是所有从农民中分化出来的人都会处于边缘状态。只有些从农村流入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或特大城市的农民才会成为难以被当地文化同化和吸纳的边缘人。由此可见,边缘状态是由于处于两种巨大反差的文化,如现代城市文化与传统农村文化之间而产生的。

但是,仅仅处于两种巨大反差的文化之间也不一定必然产生边缘状态。当社会流动由高向低进行时,例如一个大城市的工程师受聘到外地农村的乡镇企业就职,虽然也会感到各方面的不习惯和不适应,但却不会被当地文化所排斥。如此看来,边缘群体虽然最终表现为一种文化现象,但它显然不是仅由文化因素所决定的。只有挖掘出隐藏在边缘群体所反映的文化层面背后更深层的影响因素,我们才能真正揭示出这一群体形成的特定社会历史原因。

如前所述,边缘群体之所以产生,乃是由于农民进城后却未能完成城市化过程,即未被城市文化所接纳,以致于停留在城市文化的边缘。那么,一个农民要想完成城市化过程应该具备哪些必要条件,就成为我们此项研究的重点。

对于一个外来农民来说,要想真正为城市文化所接纳,必须具备三个方面的基本条件。首先,他应能在城市找到相对稳定的职业;其次,这种职业带来的经济收入及社会地位能够形成一种与当地人接近的生活方式,从而使他具备与当地人发生社会交往并参与当地社会生活的条件;最后,由于这种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与当地社会的接触,使他可能接受并形成新的、与当地人相同的价值观。只有到此阶段,一个外来农民才可能完全实现城市化过程,成为一个真正的城市人。

以上分析表明,城市化过程中的三个必要条件不仅是相互联系的,更是依次递进的。这三个条件构成了城市化过程的三个层面:最基础的是经济层面,即职业以及与其相联系的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而由此形成的生活方式就构成了中间的社会层面;通过社会层面的交往才可能达到观念的改变和文化的认同,这也就是城市化最高层面的表现形式,即文化层面的融合。

如果我们以上述三个层面作为反映农民城市化程度的标准,对目前中国城市中的边缘群体的现状进行分析,就不难发现他们在城市化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和阻力,以及最终成为边缘群体的原因。

以北京的边缘群体为例。从经济层面看,流入北京的农民所从事的职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都察:

1.就业的单位及就业形式:他们可以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在集体所有制单位当合同工或临时工,到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当雇工,当家庭佣工,在街头或劳动力市场当等候雇佣的散工;或者作独立经营的个体户,作不受雇于人的各种独立生产者,甚至作雇工的私营业主。从职业身份上看,这些人可分为雇工、独立经营者和雇主三类。由于后两类在许多方面差异不大并且相互流动频繁,也可把他们视为同类。这样在京农民从职业形态上就可以分为受雇者和经营者两大类。

2.职业的性质:在受雇者这一大类中,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主要是城市人不肯干或不屑于干的工作,即苦、脏、累、险、重工种。例如男劳力主要当建筑工地壮工、搬动工、房屋装修工、下水道清理工、勤杂保安人员等。妇女则多受雇于纺织厂当三班倒的挡车工,或受雇于餐馆等服务性行业,最常见的出路是当保姆。在经营者这一大类中,他们从事的职业主要是服装加工、修理行业及饮食服务业,还有遍布街头巷尾、集贸市场的大量小商小贩。

3.工作环境与劳动条件:对于受雇者来说,工作环境大多相当艰苦。对那些受雇于私营雇主的雇工来说,则不仅工作环境恶劣,而且工作时间长是很普遍的现象。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学生项飙在浙江村(浙江农民的聚居地)所作的考察,如加工旺季每天工作12小时是下限,工作16小时也是常事。对于大多数独立经营者来说,工作环境也不见得比雇工好多少。那些小本经营、摆摊设点的小商贩,同样是风餐露宿、披星戴月地劳作。

 

 图为项飚《跨越边界的社区:北京浙江村的生活史》。图片来源:豆瓣读书。

 

4.职业保障:在受雇者一类人中,受雇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或大集体企业的临时工、合同工,可享受在职期间的一定的职业保障待遇,主要是工伤、疾病、医疗方面的保险。一般没有养老保险。在私营雇主手下的雇工,普遍没有任何职业保障。据北京市劳动局的调查,私营雇主对雇工没投任何保险的占有98.63%,对生病的雇工不付任何医疗费的占80%以上,对发生工伤致残的雇工不付任何赔偿的占60%。

从经济收入看,可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收入水平:据北京市劳动局的调查,在受雇者一类人中,1987年全市私营雇主的雇工平均月收入为83.82元,其中饮食业、服装加工业雇工收入最低,为81.6元,商业、服务业雇工的收入最高,也不过97.92元和99.96元。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朱素红对北京市外来农民的抽样调查,1991年收入在150元以下的占36.4%,在150—200元之间的占28.7%,收入在200元以上的不足35%。(样本为209人,包受雇者与经营者。)

2.内部收入差距:作为一个成分复杂的群体,外地进京的农民在收入上存在极大的差异。北京市劳动局的调查资料表明,1987年北京市独立经营的个体户平均月收入为294元,有雇工的私营雇主的月收入为800元。与雇工相比,收入分别是他们的3.5倍和9.5倍。据朱素红的调查,1991年,外地进京农民的经营者月收入在400元以上的占21.8%,而在受雇者中这一比例仅为1.3%

从居住状况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居住方式:对于受雇者一类人来说,主要由雇用单位或雇主解决住宿。如在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当临时工、合同工的,就由该单位解决宿舍;在私营雇主手下打工的,一般晚上就住在店铺中;在建筑工地干活的,一般都住在工地的简易工棚里;带家属来京的人,其中大多数是独立经营者或私营企业主,他们则租私房居住。

2.居住条件:普遍简陋拥挤,建筑工所住的工棚通常是十多张床并排的统铺,活动空间狭小。住在雇主处的雇工就是睡在白天工作的地方。如服装加工的雇工就睡在工作台上。租私房的个体经营者居住条件也不好,他们住的大多是简陋的平房,无自来水、暖气、煤气、厕所等设备,通常是工作间、存货间、起居室合而为一,住处只有床、炉子、衣箱等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

3.社区环境:对于那些住在单位或雇主店铺的外地农民来说,虽然居住条件差,但所处的社区环境与普通的北京市民一般无异,而在那些外来农民的聚居地,社区环境就成为相当严重的问题了。北京现有十多处外来农民的聚居点。这些聚居点主要位于近郊区边缘,外来农民的人数已数倍甚至十倍于本地居民人口。

据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曹建春对最具典型意义的浙江村调查的描述,该地区狭小、拥挤,道路时常泥泞不堪,空气中散发着腐败气味,夜间一片漆黑。据朱素红的调查,在河南人聚居的河南村,由于该村人主要以收购废品为业,环境肮脏不堪,被人称为破烂村垃圾村。这类外地农民的聚居地不仅卫生条件恶劣,而且治安状况也很糟糕。据项飙在浙江村的调查,当地凶杀、抢劫、敲榨、盗窃等事件屡有发生,甚至形成帮派团伙之类的黑社会势力。

通过上述描述,我们可对进京农民经济层面的状况进行简单地概括:与北京市民相比,他们大多数人从事的职业性质低下,工作环境艰苦,缺乏职业保障;从收入水平看,1987年北京市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平均月收入为154元,1991年北京市各类职工的平均月收入为182元,略高于或接近于一般雇工的收入水平,但大大低于经营者及雇主的收入水平。但是如果考虑到正式职工除货币收入外享受的住房、劳动保险、子女教育、社会福利方面的待遇及工作环境和劳动时间方面的差别,那么外地农民的收入水平就要大大地打折扣了。再从居住状况看,外来农民的居住条件及社区环境的恶劣很容易使人联想到贫民窟,无法与一般北京市民的居住条件相比。据朱素红的调查统计,在270个外来农民中,认为自己的生活比北京人差的有179人,占被调查者的66.3%

综上所述,在经济层面上,外地来京的农民除了部分经营者收入较高,与北京市民的水平相近外,在职业、居住条件方面,他们大多数人都处于明显的低下的位置。而这种低下的地位又直接导致了他们在社会层面与北京人接触、交往的困难。

从社会层面看,外地进京农民的生活方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闲暇生活:对于大多数进京农民来说,由于家人不在身边。因此闲暇时间是孤寂无聊的。据朱素红的调查,他们在闲暇时间的主要娱乐方式是读书看报,看电视和聊天。有外出娱乐活动的人在265个被调查者中只有47个,比重为17.7%.

2.与北京人的交往:多数为工作、业务上的住来、联系,生活交往主要也仅限于房客与房东之间的经济关系。绝大多数人未与北京人建立交往关系。在朱素红调查的267个外地来京农民中,在一年内一次也没有到北京人家做过客的有158人,占被调查者的59.2%。然而朱素红的调查也表明,外来农民在北京的生活状况与其社会交往有很强的相关性。在被调查的259人中,有18人认为自己生活比北京人更好,而在他们中间就有7人在一年间到北京人家中作过客达6次以上,占这部分人的38.9%,在174个生活得比北京人差的外地农民中,只有19人在一年中到北京人家作过客达6次以上,比重仅为10.9%,不到前一种人的1/3,项飙、曹建春在调查中也发现,浙江村里的少数成功的经营者已经跻身于大款的行列,他们与北京的大款们来往频繁,平起平坐。

上述状况表明,外地来京的农民在闲暇时间主要采取的是自我娱乐或群体内部娱乐的方式,与北京人的交往只限于生产、生活方面的必要联系,主要是生意上的业务往来和经济交换关系,感情交往极少。但是,在生活条件较好的少数人中,与北京人的交往较频繁。

在文化层面,外来农民与北京人的文化融合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察:

1.适应程度:外来农民由于其所从事的职业的性质、居住的环境,使得他们很难与北京人建立社会交往,从而也使他们难以适应在北京的生活。据朱素红的调查,在274名外地来京农民中,有153人即55.8%的人认为自己不适应城市生活,甚至在49个来京达5年以上的农民中,也有26人不适应城市生活,占这部分人数的53.1%。但是,在被调查对象中认为自己比北京人生活得更好的21人中,就有12人已经适应城市生活。这说明外来农民进京后如果总是处在一种低下的生活水准和社会地位,即使停留时间长,也难以被城市文明同化,而当他们的生活状况改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后,就较容易适应城市生活。

2.与家乡的联系:外来农民由于不适应城市生活,所以总是倍感家乡亲切,大都保持着与家乡的密切联系。即使有的农民全家都已迁至北京,但他们在谈到家时还是多指家乡。据朱素红的调查,外来农民依然重视维持在家乡的地位和声望。有些人虽然明知短期内不会回家,还仍然在家乡修建无人居住的楼房。在朱素红的调查中,262人中有115人,即43.9%的人认为与家乡的联系比与北京的联系重要。但在生活状况比北京人好的21人中,有12人,即57.1%的人认为与北京人的联系比与家乡的联系更重要。他们的态度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3.教育与通婚:这既是实现文化融合的最有效的途径,又是反映外来移民同化程度的最彻底的指标。按照目前北京市的规定,学生应根据其户口所在地就近上学。户口不在本地的学生可通过各种途径插班、借读,但这些途径都需花钱打通。外来农民的子女上学显然只能采用这种方式。据项飙在浙江村的调查,浙江农民在其聚居的地区已办起了十多家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年龄段的儿童都在附近小学就读,他们已是满口京片子,不以为自己是外地人,有些已不会讲家乡话。但是小学毕业后的青少年都没有继续升入中学,他们也不做工,成为在社区内游荡,无所事事的群体。在通婚方面,外来农民主要是在家乡择偶婚嫁,在北京择偶也是主要在他们内部选择。北京城市人很少有与外来农民通婚的。据项飙的调查,在有七、八万外来农民的浙江村只听说有一例与当地北京人通婚的。

文化层面的分析表明,外来农民由于生活方式、社会交往方面的局限,使其难以适应城市文化,难以改变家乡取向的态度倾向,同时由于在教育、通婚等最重要的同化途径方面存在的障碍,使他们难以完成被城市文化融合的过程。那么,为什么在早期工业化国家和当代发展中国家的农民能够顺利完成城市化过程,而中国农民却在进入城市后没有融入城市文化而停留在边缘,这说明中国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面临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历史环境,而这种环境对中国城市化的影响及边缘群体的形成所具有的意义正是我们研究的重点。

中国当代城市化过程的特殊性,即不同于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独特之处在于:

1.进城农民与农村的关系:西方工业化国家早期的城市化过程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一种历史轨迹,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的发展是建立在摧毁传统农业的基础之上的,那些断了生计的农民流落到城市,进入工业部门,从而完成了城市化过程。而在当代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大批流入城市的也是农村的破产农民,他们即使找不到工作,也只能在城市的贫民窟中安身,因为他们已无回归之路,农村中已不再有他们的土地和家园。

然而当前中国农民的境况却绝非如此。40多年来,中国的城市与农村基本是在两种相互封闭的系统中各自发展,农村经济虽然发展缓慢,但却一直把几亿农民维系在土地之上而不至于流离失所。特别是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农村经济获得迅速发展,绝大多数农民已无冻饿之忧,他们流入城市的主要目的是想多挣些钱回家盖房,娶亲,尽快地致富。

朱素红的调查表明,在调查对象中有38.3%的人农忙时还回家种地,因而与农业保持直接关系,有50.9%的人家里有人种地,因而与农业有间接关系,只有10.9%的人已把土地转让或租让给别人,与农业暂时无联系。但是他们随时都可收回土地使用权,农村同样有他们稳定可靠的栖身之所。

因此,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市化过程不同,中国的农民不是因为在农村无法生存才流入城市的,事实上北京市政府曾不止一次地清理、驱赶外来农民,那些遍布大街小巷的农民摊贩可以在很短时间内消失得无影无踪。这说明如有风吹草动,他们可以很快地退回他们的避风港农村,而外国城市中的那些破产农民就不可能这么来往自如了。

2.制度障碍:这是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任何时代的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都未曾遇到过的,这也是中国农民在城市化道路上最难逾越的障碍。中国的二元社会结构是靠一系列制度来维系和巩固的,而在这些制度中户籍制是控制的基础和核心。中国的户籍不仅是公民社会身份的标识,而且是享受相应的权利的凭证。例如,全民所有制企业虽名为全民所有,但实际上只为城市人所有。按照政府的明文规定,所有单位招工只能招收本市户口的人。农民被排斥在正式职工的招收范围之外。只有那些城市人不愿干的工作,用工单位在招不到城市人的情况下,才能向劳动局申请招收农民工。经劳动局特许招收的农民工只能是临时工或轮换合同工,不能成为国家职工。这就是前文所述的外来农民从事职业的性质低下的政策解释。

外来农户由于户口的限制,不能从事正式的固定职业,因而也享受不到正式职工应有的权利。例如,他们得不到职业培训的机会,也无权获得正式职工的养老保险及其他许多职业保障和单位的福利,他们也没有资格享受单位分配的住房。这也是他们在生活方式上无法接近城市居民水平的原因。在通婚方面,户籍的影响就不止是当事人本人的问题,还会牵连子女后代。如果城市人娶了农村人,生下的子女为农村户口,在城市被视为黑人。他们不能享受公费教育,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都要通过一系列特别途径才能入学,他们的教育费用要远远高于一般城市学生。

3.两种文化的差距:即现代城市文明与传统农业文化的巨大反差。这是所有迟发展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要遇到的,而早期的西方工业化国家却不曾遇到的问题。从现代工业的发展史可以知道,在工业革命发端之时,城市工厂的劳动条件也是极为艰苦的。工人的工作时间也是长达十多个小时,他们的工资也是很低的,也没有多少职业保障。当时工人们的生活和居住状况也很恶劣,这一切都说明在工业化初期,处于城市社会下层的工人阶级的境况并不比农村牧歌式的生活强多少。从生产力和技术发展的角度看,工业化早期的技术装备也并不很先进,当时的工作也大多相当于今天的苦、脏、累工种。在当时的这种情况下,流入城市的农民被吸收进工厂后,他们从事的工作以及他们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都与城市工人大体相当,因此他们在融入城市文化时并不会发生很大的困难。

然而在当代的迟发展国家,大都已形成城乡二元发展的格局。现代城市与落后农村的差距有如天壤之别。从传统农业社会进入城市的农民很难进入城市文化的核心,如管理阶层或高科技领域。他们进城后找到的那些出卖体力的工作的性质只能使他们处于城市文化的边缘。

4.心理因素:由于中国农民在城市文化过程中所遇到的上述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制度障碍,使他们对城市化的主观愿望上也呈现出与其他国家农民不同的特点。如前所述,他们不是由于农村无法谋生才流入城市的,相反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在家乡的生活比在北京好。朱素红的调查表明,在274个来京农民中,有155人,即56.6%的人认为在北京的生活与家乡差不多甚至不及家乡好。这说明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到北京并非寻求更舒适的生活,只是为了多挣钱。他们流入城市只是出于比较利益的选择,因而没有那种一定要在城市落脚扎根的决心。同一调查还表明,在260个进京农民中,有70.0%的人根本不曾有过在北京定居的想法。

如前所述,外地来京农民中还有一部分是独立经营者或私营企业主。他们的收入已相当于或大大高于一般北京市民的水平,他们和北京人的社会交往也很频繁。如果仅从客观角度,即经济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因素考虑,他们是完全有条件实现城市化过程的。然而,在主观方面,即文化层面上,他们却表现拒绝被城市文化同化的倾向。他们愿意聚集而居就是一个极好的证明。据曹建春、项飙对浙江村的调查,那些温州人已把浙江村建成一块温州飞地。在这里他们原样复制温州的家庭作坊的生产方式,这里他们操着温州方言,他们甚至开通了北京至温州的长途汽车,一切生活日用品都从温州运来。甚至社区内的治安维持他们也不找北京当地政府或派出所,而是自己组织自卫团体。显然,他们这一切活动表明他们更愿意保持原有文化而不愿被当地文化同化。在这种心态下完成城市化过程是不可能的。

通过以上研究,我们可对边缘群体这一新生的社会群体作出以下的基本判断:

1.边缘群体的存在基础:中国目城市中出现的边缘群体不是一种暂时的,偶然的社会现象,因而它也不是在短时期内就会消失的。这是因为边缘群体在城市中发挥着重要的经济功能。他们从事的职业是城市人不愿干的,他们经营的项目和内容是城市生活所必需的,如商业、修理业、服务业等。他们到城市来主要不是与城市人竞争,而是寻找城市所必需的而城市人又不干或干不好的缝隙作为自己的发展空间,这就是吴景超先生提出的共生现象。正是这种经济上的共生成为边缘群体得以在城市长期存在的基础。尽管有时会由于一些其他原因发生排斥、驱赶外地人的行动,但风头一过这些外地人会照常回来重操旧业,因为城市与他们彼此都有相互的需要。

 

 图为吴景超于芝加哥大学完成的博士论文的中文译本《唐人街:共生与同化》(天津人民出版社,1991)。图片来源:豆瓣读书。

 

2.边缘群体的社会属性:不论从何种划分阶级或阶层的理论看,边缘群体都不能被视为一个同质性的整体。这一群体内部无论从职业、收入、社会地位的角度看,还是从他们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看,都不具有同一阶级或阶层的属性。他们中有雇工、雇主、独立经营者,有贫民也有大款。这一群体表现出的唯一共性只是他们都是不被城市文化所同化的外来农民。因此,边缘群体只是当前中国社会流动中出现的一种新生的社会群体,它是一种新出现的社会身份类别,而不是一种阶层或阶级。

3.边缘群体的演化趋势:作为中国特殊社会历史环境下的城市化过程中的产物,边缘群体的演化与发展也有其中国特色。首先,由于它与城市经济的共生,使得这一群体会长期存在而不会轻易被行政手段或政治运动所解散;其次,如果目前存在的这些制度性障碍不取消,这一群体就很难完成城市化过程,因而会长期滞留在边缘状态而不是如某些人推断的那样会从农民阶级过渡到工人阶级;再次,由于他们与农村的联系使得他们没有要求与城市文化融合的强烈愿望,他们进城的直接目的就是挣钱,这一特点使得他们把流入城市只当作一种手段而非最终目的,一旦挣到一笔相当数量的钱就衣锦还乡了。

这样,虽然边缘群体作为一个群体会长期存在,但群体内部的人会不断流动,不断有达到预期目的还乡的,又不断有为同一目的而进城的。这就是说,边缘群体中的个人只是在某一阶段处于边缘状态,这一阶段过后他还会回到他原属的群体中去。

最后,关于边缘群体的研究还可以引出一个问题:在中国这样一个迟发展的二元结构的国家,实现现代化的道路是否也可以在城乡分别进行,农村的现代化是否可以不必通过农民进城,被城市同化来实现,这也可以成为研究中国现代化问题的一个新角度。

说明:本文引用的全国性统计资料,均引自《中国统计年鉴》,引用的北京市雇工的资料,引自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北京市劳动局合编的《北京城镇的私人雇工》;引用的抽样调查资料,引自朱素红的硕士学位论文《城市中的农民》,引用的关于浙江村的资料,分别出自曹建春的硕士学位论文《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又一个模式》及项飙的论文北京浙江村调查),笔者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文字编辑:林上
推送编辑:程思璇、王朗宁

审核:田耕

原文刊载于《农村经济与社会》1994年第3期。为方便阅读,对原文段落进行相应的划分。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