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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与通知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2021年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社会学系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 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良好;

4. 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 专业对口要求:

1)社会学(含人口学、女性学):社会学、人口学、女性学专业,北大校内非社会学系申请者需修社会学双学位。

2)社会保障专业:本系所有本科专业;外系社会保障专业或相关专业

3)人类学专业:本系所有本科专业;外系人类学专业或相关专业

4)社会工作专业A班(原培养方向):本系所有本科专业,外系社会工作专业

5)社会工作专业B班(社会调查与政策评估方向):本系所有本科专业,外系社会工作、社会学专业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 北大网上申报:20209813:30-9171600,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开通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网上申报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网上报名模块在线填报志愿信息。本系仅允许在本系内部填报一个志愿。

2. 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1份;

2)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1份;

3)北京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信2封,即需要2位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分别签字推荐,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5)获奖证书复印件1套;

6)外语水平证明1份。

       上述第(1)、(2)、(3)项材料考生填报志愿后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打印。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北京大学本校推免生申请攻读本院系研究生可提交上述(1)、(2)、(6)项各一份,外校及本校跨院系申请的推免生须向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表和其他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照上述顺序,用燕尾夹左侧夹好(请勿装订,推荐信按要求密封)装入自备的信封(信封标注姓名、申请专业),申请材料寄(送)达时间:202091717:00前(送达时间),寄(送)达地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理科五号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204室,联系电话010-62751675为了保证顺利到达,请用EMS或者顺丰快递寄送,逾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申请材料中,正式成绩单(如确有困难)可延至922日中午前补交。

4. 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取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及名额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方可报名。申请人应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 社会学系将设立各招生专业材料初审小组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初审的标准为:申请人成绩的院系排名;申请人绩点;申请人学校的专业排名;申请人的学术成果;申请人的外语水平等),并按差额比例产生复试名单;复试名单产生后将公布在社会学系主页(http://www.shehui.pku.edu.cn)上,申请人需自行关注,并及时向我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反馈是否按时参加复试;

2. 复试采取分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小组至少包括5位专家;面试将由专人进行记录,并全程录像;

3. 面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4. 面试名单及面试时间具体安排,请务必自行关注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页通知

 

四、待录取与公示

1. 社会学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社会学系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

2. 20201025日前,我系将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推免生可登录社会学系或研究生院网站(硕士/博士招生-录取信息)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公示网址:http://www.shehui.pku.edu.cn

3. 系不再另行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发送接收函。

 

五、复审与录取

 在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我校将对获得待录取资格的推免生,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联系方式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办公地址:北京大学新太阳学生中心五层;

2)咨询电话:010-62751354

3)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4)邮政编码:100871

 

2.      社会学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1)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理科五号楼204室;

2)咨询电话:010-62751675

 3.北京大学监督电话:010-6275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