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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甲 | 汶上民政研究


编者按

徐祖甲,男,山东博山人,1932年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36年毕业,获学士学位。在校期间颇为活跃,著有《中国社会学史》、《中国社会学史(续)》、《中国青年应有的人生观》等文章,发表于当时报刊。《中国社会学史》一文,详尽地介绍了当时中国社会学的学术脉络、承接的理论流派和影响较大的书目,是一篇研究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重要史料。

《汶上民政研究》是徐祖甲在杨开道指导下写作的毕业论文。汶上县是当时重要的县政实验区之一。据1930年燕大周刊所刊《汶上实验简述》称,中西交通后,我国相形见绌,而西洋之政治经济侵略,交迫夹攻,因之国势益见不支,忧国之士,回忆往日光荣,俯察现在状况,不禁奋然而起,从事救国运动,故乡村建设运动年来遂日渐澎湃,希图由农村之改进,为国家打开一条生路。因此县政实验遂为从事乡村建设者视为最基本之方法,所以河北省有定县博野,山东有邹平菏泽,江苏有江宁,浙江有兰溪,皆其中较著者。而去年山东又划鲁西十四县为实验县,本校张鸿钧先生即担任汶上县之实验工作。

绪论部分,徐祖甲自述了整个研究的方法、经过和心路历程,言辞诚恳,更表露了他的一腔热情。因为社会政治之影响,徐祖甲在草草完成初稿之后,毅然又决定重整旗鼓,去山东汶上,做一番彻底研究,以挽狂澜于既倒,写较好之毕业论文,师友期望之心、个人上达之意。其中所论述的研究过程,更是让人读之十分敬佩。以三月时间,遍查档案,广交朋友,经历万千艰难,而成就了此篇《汶上民政研究》。文中所言一谈就是整个的一晚上,回家时已经夜半,想着今天晚上得的材料,一个人静静的走在漆黑的胡同里,真是梦似的诗境。此种经历,正是所有社会研究者理想之境。因序言之精彩,在此单独成篇,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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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内页。图片来源:北京大学图书馆燕京大学毕业生论文扫描件。

 

汶上民政研究之绪论

徐祖甲

 

 缘起

年来乡村运动,日渐澎湃,县政实验,亦渐风行。其较著者如河北之定县博野,山东之邹平菏泽,江苏之江宁,浙江之兰溪,其他如江西,广西等省,亦皆有县政实验区之设,考其目的,无非为挽救垂危之祖国,希图由县政建设,打开一条血路。虽则,各县之方法不必尽同,然殊途同归则一也。余肆业燕大,平日浏览乡村建设文章,县政实验报告,甚感兴趣,认为复兴中国,舍此莫由。日期渐久,阅书较多、而信仰益笃,因之遂决定到乡间去,参加县政实验工作,以自己观察与体验,作进一层之认识与了解。是时,社会学系教授张先生衡,适于山东汶上县从事实验工作,故于二十五年正月间,乃与导之先生商妥,整装就道,而去汶上矣。

 

 目的

所谓县政,大体言之,可分为四种,即民政、财政、教育、建设是也。所谓民政,例如地方自治事项、户口调查事项、人事登记事项、卫生行政事项、土地行政事项、社会救济事项、礼俗宗教事项、公安保卫事项等均属之。所谓财政,例如赋税征收事项、预算决算事项、公债公产事项等均属之。所谓教育,例如学校教育事项、社会教育事项、义务教育事项、农民训练事项等均属之。所谓建设,例如道路桥梁事项、交通运输事项、水利森林事项、土地测量事项、公共建筑事项、公用公营事项、合作互助事项、气象测候事项等均属之,此皆为县政制度之功能。然功能之优劣、或行政效率之高低,大概言之,须视制度之结构、经费之多寡、人员之优劣为转移,但此三者之中,究系何者为重要、何者为次要,此问题即为余研究之目的。

 

 范围

从事研究,须划定范围,不致有庞杂浮滥之弊,此次余研究县政建设中之最重要问题。似以整个县政为对象,比较适宜,然县政事务,浩如烟海,欲于月之中,穷其究竟,实势所难能,即幸成功,亦恐无精采可言,因之遂择定民政一项,从事研究,虽非全豹,然举一隅而以三隅反,亦可想而知矣。

关于民政,尚有纵横两种范围。纵的范围即时间之划分,计自民国十七年北伐成功之日起,至民国二十五年止。横的范围为地域之划分,即以整个汶上县为对象,是以定名为汶上民政研究。

 

 材料

从事社会研究,于问题决定之后,尚有二事,必须确定,一为依靠何种材料,一为应用何种方法。题目、材料、方法三者确定之后,此项研究始能循序渐进,依次解决,最后获得研究之结果。

大概言之,材料共分两种,一为直接材料、一为间接材料。所谓直接材料,又名原料,即由研究者就所研究之事实本身、亲自观察得来;所谓间接材料,又名副料,乃研究者由他人研究中转借而来。此次余研究汶上民政,其材料之种类,一为档案,计自民国十七年起,举凡关于公安、自治、保卫、土地、户籍、卫生、救济、风俗、典礼、宗教等各项档案均属之,吾名之为死材料;一为调查记录、访问之人,正面者有县政府职员、区公所职员、乡镇庄长、公安局课员、民团大队部司书、班长、联荘会教练等,侧面者有地方士绅、学校教员等属之,吾名之为活材料。而活材料之中,又得分为二:其只能报告表面事实者、谓之表面材料,其能报告秘密者、谓之秘密材料。

死活两种材料,其间之关系十分密切。仅靠档案,有时固不能求得事实之真,而只重访问,亦不能事实之详情。盖往事陈迹,数年之后,只能道其大概,故此二者,必须相互为用,而事乃有成。

 

 方法

论及方法,可分两部言之,一为搜集材料之方法、一为整理材料之方法,关于搜集材料之方法,第一余引用观察法,观察汶上民政之表面工作与秘密活动,关于前者,有工作之项目、手续、技术、效率等;关于后者,有秘密组织、活动方法、以及效果得失等。第二余引用节略法,将历年来之档案,总计不下千余种,就中择其重要者,予以爬梳,然后分类归组;第三余复引用访问法,与署员官吏、士绅乡农谈话,探询事实之真及其表里,盖档案所载,只系纸上谈兵,事之实情,由此不得而知,故以访问所得,以辨真伪,三者同时并用,而材料之搜集,于焉完成。

关于整理材料之方法,如材料含有数量性质者,即引用统计法与图表法,加以整理;如材料含有质量性质者,即引用分析法,将材料加以分类,然后就问题之性质与材料之内容、考察其事实间之相互关系,依数量之大小或时期之先后、或地域之区分、将事实按次排列,妥为整理。然后再将分析所得之部分事实,加以综合,成为整体,观察其前后之连锁及相互之关系。以此原则,整理汶上民政材料,结果分为概况、组织、经费、人员及功能五项。

 

 观点

汶上民政大致可划为三期。第一期为分局设科时期,第二期为裁局并科时期,第三期为实验县政时期。每期之中,皆分组织、经费、人员及功能四项。余于组织之中、观察其利弊,经费之中、观察其多寡,人员之中、观察其真诚,功能之中、观察其效率,然后再将各期,加以比较,观其功能失败之因、成功之故。以比喻言之,组织犹如人身之骨骼,其结构是否适宜、位置是否恰当,即与组织之利弊相似;经费犹如血脉,其分量是否充足、流通是否顺利,即与经费之多寡相当;人员犹如神经,其感觉是否灵敏、传达是否活便,即与人员之真诚相等;功能犹如人之步行谈话、读书做事,其效率之高低即与县政相;每人能力之不同,犹如每期民政效率之各异,故加以比较,寻求功能失败之因、与成功之故。

 

 经过

民国二十四年冬,为余毕业之期,是时暴日侵略华北,故都一隅,危在旦夕。处此情形之下,全市学生,眼看祖国之将亡,无不痛哭流涕,愤慨填胸,恨不能踏平三岛,扫灭奴;而中国当局,对外苟延残喘、仰鼻息于日本铁蹄之下,对内欺骗民众。以救国爱民相号召,学生鉴于政府之麻木软弱,结果遂于十二月九日,大举请愿,继之以罢课,最后复大示威,希图唤醒国魂、共挽垂危之祖国、拯救中华民族之衰亡。是时也余之情绪已达极度紧张,所谓毕业,早已置诸脑后,虽有论文缠身,无非草草了事。非余不加注意,环境使然也。结果交进论文之日,品评甚属平常,此不仅师友失望、而自己亦殊怅怅也。

事隔月,华北政局略见安定,学潮渐告平息,乃与杨师商妥、重整旗鼓,去山东汶上,做一番彻底研究,以挽狂澜于既倒,写较好之毕业论文,师友期望之心、个人上达之意。

余于二月九日,到达汶上,与张师相别,瞬已丰年,故相见之下,甚为欢洽。后余向张师言明来意,张师亦甚表赞同,即于翌日,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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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鸿钧剪影。图片来源:《我们在汶上一年半的实验结果是些什么》所刊载照片马上县长张鸿钧氏,作者梁桢,《燕大友声》1937年第3卷第7期,全国报刊索引数据库。

 

汶上为鲁西一邑,自春秋相沿至今,为时已数千年。广袤一万零五百方里、人口四十万。初至此地,人生地疏,从事研究,实觉茫然,幸有张师秉衡及徐君亦如为余介绍地方人士,相谈之下,始略窥端倪。

初至之时,余欲研究者,为整个汶上县政,然一县之大,事迹之多,决非三月之中,所能穷其究竟,经张师及徐君劝告,遂易为汶上民政研究,较前之范围,缩小多多。题目确定之后,规划范围已毕,遂广事交友,无论现任职员、旧日官吏、地方士绅、学校教师,皆在交游之列,如是半月之中,竟达二十余人之多。

交游既广,事务频繁。余遂分配个人工作时间,每日早晨自六点起即翻阅档卷,择其重要者为之节略,并加以分类归组,以便检查;午饭过拔,即接见宾客或拜访朋友,与之会谈,上至天文、下至地理,民情风俗、物产气候,无所不谈,于其不知不觉中,渐渐转入民政事迹,晚间即专事写作,如是历一月之久,写完两章,然前后不相衔接,事迹缺乏连贯,逐弃旧稿并改变办法。

余所改变之办法,即于一月之中,完全从事调查,再以一月工夫,完全从事写作,故第一月中,或与县政府员职员、或与旧日职员闲谈,或至乡下小住,与乡长镇长闲谈,或拜访当地士绅,与之闲谈,而时即翻阅档卷。

此月中从事调查工作,余最感觉兴趣者,惟晚间之调查,彼时余与同学之信中有云:近来的生活很好,在学校的时候是念书,现在是念实际的社会与人生了,所以觉得更有意义。差不多每天晚上出去调查,吃过晚饭,天渐渐黑下来的时候,我就戴上帽子,穿上特制的那套能够接近乡下人的衣服,拿着手杖出去了。去的地方大半是旧日职员的家里,或是酒楼茶馆,在这些地方间谈话,一谈就是整个的一晚上,回家时已经夜半,想着今天晚上得的材料,一个人静静的走在漆黑的胡同里,真是梦似的诗境。此种经验,我想从事调查者,大率皆知。

汶上之人,好勇斗狠,民性十分强悍,然慷慨好义、看重人情,实为他处所不及。余于汶上逗留三月之久,所交朋友,皆肯披肝沥胆、以真诚相见。而余所最感激者,则为档卷室主任李克文先生,彼于狂风怒号之日,陪余下乡调查,并介绍其亲友、供给材料,其真诚实之态度及为朋友吃苦之精神,使余永远不忘。

从事调查阅卷工作,如是历一月之久,所得材料,可云丰富。遂于三月二十四日开始整理,最初写概况及组织两章,交与张师评阅,颇获勉励,又写经费及人员两章,交与张即评阅,复蒙嘉许。自是经师长之指导、朋友之鼓励,工作益加努力,焚膏继晷、无论昼夜。结果竟于四月初旬,忽然感病、卧床不起。彼时心绪益常焦急,因时间已迫、而工作突告停止,故十分不安也。

及病愈,已至四月十八日。遂立即开始工作,恢复旧习、一鼓而下,乃于五月二日,宣告完成。忙迫生活,至是始告一段落。

回忆来汶之日,曾几何时,而韶华易逝,瞬已三月。不觉又届回平之期矣,离汶之前,曾遍邀汶上旧友,相叙于汶阳楼;转于五月四日,告别师长旧友,孑然北返,而汶旧友,相送数里之遥,临别依依,实有不忍感。

出汶南门,突见麦浪起伏,始忆及已届暮春。居汶三月,恍如梦乡,即明媚之春光,亦忘却矣。五月六日,始安抵燕京,至是乃告结束

 

 困难

余研究汶上民政,所遇之困难,可由三方面言之,一为档卷分析之困难,计自十七年以来,关于民政档卷,不下一千五百余种,其中可用者,至少亦有一千二三百种。翻阅一种档案,从事节略,往往得不偿失。因该项公文,虽连篇累牍、为数甚多,但其中可用之材料则甚少,然而又不能不阅,否则即不明其究竟。

例如行政诉愿之分析,每件分为原因、结果、原告、被告、地域、经过等项,共为七百余件之多,每件至少亦有二三十页,余一人从事分析,历时十余日之久,始克完毕,其间困难,可想而知。又公安局档卷、民团部档案、联庄会档卷,因地方变乱,曾有一部因之散失,所做之事由卷中已不可考,不得已遂以调查所得材料,而为补充。又汶上档卷之管理,素无科学方法,索一档卷,本年者尚易查考、如事隔三两年再寻该项档卷,即须费相当时间,幸而寻获,有时且仅为该事项之一部,其余一部,则付缺如,询及管卷人员,亦莫能道其究竟,故分析工作,只好暂告终止,待其余一部寻获之后,始能继续进行。因此最近一月中,余每阅档案,即觉茫无头绪、困难万分。

二为调查之困难,关于此点可分两方面言之。在余个人方面,所感觉最困难者为语言。不仅音节有异,而语言之词句,亦大不同,如以纯粹国语谈话,被调查者,有时瞠目不知所云,如此欲求知事实真象,即有相当膈膜,故必须学其土路,迎合彼等心理,而真相方易得知。又因余系外乡人,且为燕大学生,故彼等总以另眼相看,虽经多方解释,而隔阂未敢云无,此于调查不无相当影响。

至于被调查者方面,多不明了调查之意义,认余为县长之密探,后经多方解说,此种偏见,始略见消除。但调查本身之困难,仍依然存在,即所调查之人是否对该项事实十分熟悉;如已熟悉,是否肯以贾相告,都成问题,故必观察透彻之后,然后再经许多周折,与彼等交为朋友、动以感情、说以利害,始获相当效果。此于现任职员中,多用此方策;至于旧日职员或地方人士,则只能动以感情,不能说以利害,故向彼等调查,更感困难。

如调查公安事项时,被调查者为早年公安局一课长,对于汶公安事迹,十分熟悉。余经其至友李克文先生介绍,初次接谈,即觉此人不能轻易放过,因其所知事实,确比他人为多,谈毕之后,约以翌日早晨续谈,次日余早六时起床后,天正狂风怒号,尘土飞扬,余不顾风尘毅然登门往访,至时彼尚未起床,据其家人言,起床时间约在十点左右,无奈冒风复返。约至十时左右,余再度往访,彼已外出,不知所往,如是历八日之久,每日必往访一次,均未得遇,后余乃写信一封,托其至友李先生带去,其词如下:

某某先生台鉴,往访多日,均未得遇,实深怅惘。先生事务繁忙,鄙人亦所素悉,然自前次教后,所谈之事、中途而止,其下文究竟如何,鄙人极愿得知,而终无此等时机,不知先生肯抽暇一谈否?鄙人于明日谨备清茶纸烟,恭候先生驾临克文家,想先生定不吝赐教也。

此颂

时祺

谨上

四月三日

 

此信去后,竟发生很大效力,结果如期赴约,并以实情相告。日期渐久,变成很好朋友。困难虽系事实,然由此所得经验,即从事调查,忍耐为惟一妙诀,谦虚乃不二法门,获益亦云非浅矣。

三为观察之困难,如到某乡农学校,言明来意,彼等必虚张声势、巧为掩饰,使人无从窥其缺陷,表面工作尚如此,其秘密活动,更无论矣。固之余乃另寻出路,此时适有二乡农学校校长,为余之临县同乡,余以同乡之谊,与彼来往,日期渐久,遂不拘形迹,因之无形之中,得悉区乡中不少事迹。至于其他机关,虽无此等机会,但余则不论人员位置之高下,皆与之时相过从,于彼等不知不觉中,窥其秘密,获益亦多。

所谓困难,大致已如上述,但战胜困难之后,亦颇有怡然自得之乐。

 

 尾语

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困难自所难免,尤以人少时短为最,此次余一人研究汶上民政,欲于三月之中,穷其究竟,其困难自属意料中事。然自始至终,余抱定研究决心,埋头苦干,希图获得相当结果,今研究所得,虽较预期计划,相去尚远,然对于汶上之民政,已有概括认识,此则差堪自慰也。

 

文字编辑:孟祥婕、钟玥、宇轩、雷培、孙铭阳、宋丹

推送编辑:谷诗洁、王朗宁

审核:凌鹏

文字整理自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汶上民政研究》燕大原版论文,为方便阅读,在尊重历史文献原貌的基础上,将繁体均转为简体,异体字以现代汉语书写习惯加以调整,标点有适当修改。所有的修改不损害原意、不改变原文风格、不破坏时代通行表达习惯。为排版需要,部分图片和表格有重制,亦重新划分了段落。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

 

编者按

徐祖甲,男,山东博山人,1932年进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学习,1936年毕业,获学士学位。在校期间颇为活跃,著有《中国社会学史》、《中国社会学史(续)》、《中国青年应有的人生观》等文章,发表于当时报刊。《中国社会学史》一文,详尽地介绍了当时中国社会学的学术脉络、承接的理论流派和影响较大的书目,是一篇研究中国社会学发展的重要史料。

《汶上民政研究》是徐祖甲在杨开道指导下写作的毕业论文。汶上县是当时重要的县政实验区之一。文中的张县长,便是当时燕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张鸿钧教授。

此处所选择的该文第四章行政人员(上),第五章行政人员(下),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同时又充满趣味。徐祖甲将历任汶上县的知县、科长、区长、乡长、庄长的情况,都进行了归纳和总结,叙述其年龄、籍贯学历、履历、任职背景、办事态度、政绩优劣、操守情况、去职类别及任期久暂等信息。特别是对于知县、科长和区长,作者通过细致调研,对每一个人物都进行了人物小像的生动描写,对于了解民国时期的县政及其人员构成,具有重要意义。全文对于汶上县政的制度组织,以及人员构成,都有详细论述,但最精彩之处恰恰在对于的调研。正如文章结论中所说:人员之优劣与行政效率之高低,为正比例,故人员与功能之间,确有必然关系,是以人员实为最重要之问题。语云人存政举,人亡政。梁师仲华言,县政建设之问题,不在制度而在人员,不在方法而在精诚,可谓一语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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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汶上民政研究》论文外页封面,右图为《汶上民政研究》论文内页封面。图片来源:北京大学图书馆燕京大学毕业生论文扫描件。

 

汶上民政研究

徐祖甲

 

目录

绪言

第一章 汶上概况

第二章 民政组织

第三章 民政经费

第四章 行政人员(上)

第五章 行政人员(下)

第六章 公安行政

第七章 保卫行政

第八章 区乡行政

第九章 其他行政

第十章 行政诉讼

结论

 

行政人员(上)

汶上关于民政一科行政人员,大致可分为纵横两种。纵线系统,为县长、科长、区长、乡长及庄长,横线系统即民团队长、联庄会长、公安局长、戒烟所长、灾民收容所长等,兹依次分别述之。

(甲)纵线系统之行政人员

(一)县长

自民国十七年以来,汶上县长共有十四任之多,计为杨维钧、宋炳章、祁庆穉、何以根、吕世瑛、阎敦善、俞锡仁、李世传、范绍岐、姚公槃、金鸿良、唐袒熙、刘汝桐、张县长,岁月轮转,县长更易,任期之久,竟无超过二年以上者,五日京兆之感,超非虚言也,兹仍以前章之例,划为三期,略述历届县长事迹如后。

1)事实

第一期(十七——二十一)

1、杨维钧:湖南宁乡人,年三十五岁,曾肄业于湖南中路师范、湖南政治研究所统计科、湖南公立法政专门,毕业后曾充湖南各中小学校教员、湖南宁乡县公署统计专员及第二科科长、湖南临澧县第二科科长、湖南常德厘金局会计兼收支员、湖南暂编陆军第一师书记官,兼充益杨互济捐事务所主任、湖南中路汽车路局财务课课长、国民革命军战地政务委员会科员。

民国十七年,国民军北伐至鲁,兵之余,鲁省治安,暂由战地政务会维持,故各县县长,多由战地政务委员会委派,杨县长任职战地政务委员会,为时虽仅年余,但与其内部委员唐某,因同乡关系,时相往来,日期渐久,竟成至交,故战地委员会莅鲁之后,于此种青黄不接之时,唐委员即派杨县长来汶,署理县政,杨县长遂于四月二十四日,到任视事。

莅任之初,因言语不通,办事极感困难,幸有秘书焦某,因在北方居住颇久,言语风习,尚称明了,辅助县长处理县中事务。

杨县长语言,虽感困难,但学问品行,颇得一般民众信仰,而对公事一项,非常熟悉,举如核稿批文,快而且当,尤为县府一般职员所佩服。

在任期间,主要工作有二,一为催征地丁钱粮,因汶地风俗,多以拖欠钱粮为能事,故历年征收地丁钱粮,多过期甚久,而不完纳者,甚至延至次年或三五年后而不完纳者。杨县长到任之时,适为上忙完纳期间,对此等顽固农民,初为催促,继为打罚,结果竟征获全期田赋十分之八,实历年来所未有,一为应付军队,因彼时鲁境治安初定,全省军队非常之多,汶地驻有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二师第三团,计有兵士五百余人,一切用度,皆由地方开支,例如伙食器具车马粮草之类,皆须躬为料理,彼时曾为此成立一支应局,即今之宝寺旧址,门上扁额虽曾涂以石灰然支应局三字,犹隐然可见。

催征田赋,支应军队之外,对于民政关于公安、保卫、救济、卫生、禁烟、禁赌,惩治盗匪等,均未切实办理,只属敷衍性质,至于教育建设,更无建树,故政绩平常。

杨县长之特点为对人和蔼,处事园滑,常与当地士绅往来,对士绅之请求,于可能范围之内,均能予以相当满意,故与当地人士感情尚佳。

因与当地士绅,时相过从,有时发生某种案件,经彼等说项,或因为情面,或因金钱之感,常能暗中了结者,但此种事体,并不甚多,大体言之,尚不失为清廉之吏。

十七年秋季,孙良诚主政山东,战地委员会取消,因之杨县长去职,时为十一月十日,任期仅六月余。

2、宋炳章:山东泰安人,年三十一岁,荷泽第六中学毕业,后于孙良诚部下,充书记官之职,因自奉甚俭,工作勤劳,孙良诚甚器重之,故于主政之后,遂委宋为汶上县长,于十七年十一月十日到任视事。

到任伊始,即将旧有之房书衙吏完全取消,另组政务警察队,传达公事、执行政务,同时对衙门旧有之官僚习气,切实刷新,故彼时县政府人员,自县长以至政警,无不早起早睡,勤俭耐劳者。

宋县长关心民瘼,故事无大小,均极负责任,在任之时,常短装素服,亲自下乡,询问疾苦。一日,三区发生匪警,报告县府,时天已黄昏,彼即率领民团,前往拿,夜半始归。三区距县城三十五里,往返计七十里,宋县长不辞劳苦,于此足见一般。

宋县长为人忠厚识,勤俭耐劳,故汶上民家,皆甚敬重之,其所属职员,亦皆认真办事,无敢情者,至于舞弊弄法,可谓绝无仅有。故宋任内,民皆安居乐业,政绩卓然。

宋县长之性格,十分强硬,个人主张,绝不牺牲,可谓手段甚欠园滑,因之地方士绅对此颇有不满,但一般人民则适得其反,故于宋氏离汶之时,男女老幼欢送者,达三四千人,宋氏之德政可见一般矣。

宋氏去职之故,因陈调元主政山东,所以关于孙派旧皆予撤职,时在民国十八年六月三日,任期亦为六月余。

3、祁庆穉:江苏铜山县人,年三十九岁,江南高等商业学校毕业,历充江苏省民政长公署实业司科员、湖北巡案使公署主事、江苏实业厅科长、官产处顾问、省长公署参议,督办公署议帮办、公署秘书、安嶶总司令部秘书,署理安山县知事、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七军军部秘书、第一集团军总预备队指挥部军法官。民国十八年,陈调元主政山东,祁氏曾为陈氏秘书,甚得宠信,因之委任为汶上县县长,于六月三日到任视事。

祁氏自奉,甚为俭约,平日均着粗布衣服,室内陈设仅一桌一椅,每日饮食,率皆蔬菜米饭,轻易不肯花钱,其名章为木质,此实为历届县长所无。不仅自奉俭约,即其妻室子女,亦复如是。故祁氏与职员外出,人民误认职员为县长,因彼等衣服冠履,实较县长为优也。

祁氏外表,虽甚简略,但其学识经验,则十分丰富,对于中国旧学,颇有研究,而字体工整,更非他人所及。因经验丰富,故公事甚为熟悉,对于案件之判断,问题之解决,皆了若指掌,极为迅速。

在职期间,办事非常认真,对于汶上县政颇有建树。其荦荦大者为划分乡区,考选区长,成立区公所,实行自治,禁烟禁赌,改良汶上风俗,缉捕盗匪,整饬地方治安,是以当时政绩大著。

祁氏性格强硬,遇事每多独断独行,不讲情面,结果易趋于专制,故与当地民众感情,甚不容洽,虽为地方建树不少,民众多不予以同情。于此足见认真做事与民众信仰,实不能并立也。

祁氏之离汶,时在十九年六月十日,任期将近一载,离汶原因,缘汶上士绅,本分新旧两派,旧派士绅多为旧日区长(划区之前)、商会会长、当地望族,首领为曹某,新派为新任区长、财政局长及党部党员,首领为潘某。两派旗鼓相当,明争暗斗,亦非一日。祁氏在任之时,常与旧派人士往来,致遭新派之,彼时党部成立不久,气焰之大,有凌架县府之势。因积怨日久,遂于四月间以侵吞公帑,凌虐民众等罪名,控之于省政府,祁氏气愤之余,即突然请辞。遂于六月十日离汶,是时适山东胶县县长撒职,省府乃以调任试署。

4、何以根:浙江诸暨人,年二十九岁,浙江公立法政专门毕业,山东第一届县长考试及格,曾任山东区长教练所教员,于民国十九年六月一日被委为汶上县长,十日到任视事。为人极精明,善于应付,对于做事,并不认真,在任期间,不足一月,因晋军哗变,与中央开战,汶境住屯之晋军亦随之蜂起,占据县城,地方陷于极端混乱状态,何氏遂乘机潜逃。

5、吕世瑛:山东济南人,年五十岁,法政专门毕业,原充汶上县法院检查官,因县长潜逃,地方混乱,经当地士绅公推,暂为汶上县长,于十九年七月一日视事。

时汶境除晋军之外,并有土匪数伙亦相继蜂起,扰害地方,且与晋军互争雄长,经数次激战,匪始潜逃东平县境。晋军占城不久,孙良诚之大队又来,晋军以利薄势孤,遂闭城门自守,陈军数度攻击,均未得逞,乃围困县城,计自七月六日起,至八月十日止,历时一月有余,城内食粮缺乏,不得已遂开城请降,时为八月十二日,吕任亦于是告终。

吕氏任内,适逢乱时,处理事务,均系应付态度,主要工作,为支应军队所需之车马粮草,至于民事行政及教育建设之类,自无暇顾及矣。

6、阎敦善:山东菏泽人,济南法政专门毕业,曾原为民政厅科员,年五十一岁,由省府民政厅长陈雪南委为汶上县长,于八月十二月到任视事,适值晋军请降之后,吕任自将县印交付,仍退居法院检查官之职。

阎氏任期,亦仅月余,在任之时,主要工作,多为支应军队之车马给养,所谓民政、教育、建设,纯系应付公事,并无实际之可言。盖兵灾匪祸之下,事实上亦无力顾及其他矣。

阎氏到任不久,陈调元之大军又至,於汶城二次被围,后经检查官吕氏,出城说项,始交印去职,于是汶城又为陈军占有矣。

7、俞锡仁:浙江绍兴人,年三十五岁,北洋法政学堂毕业,历充新城县司法科科长、天津警察厅司法科主任、山东临沂曲阜长清滕县各县公署总务民政司法各科科长,民国十三年充安徽督办公署秘书,同年十二月充东北陆军第十一军执法官,十四年充直隶陆军第八混成旅中校执法处长,六月充直隶兵工厂总务科上校科长兼代副厂长职务及津海道公署秘书、卫队第一旅驻津办公处长、直隶官硝局议,十九年八月充汶上县政府第一科科长,十月六日,由当地驻军加委为汶上县长。因阎敦善县长弃职逃亡,县政无人负责,故以之代理。

任职期间,并无政绩可言,因日常主要工作,多为支应军队。

俞氏为人精明强干,做事极为迅速,然对人对事,仍系虚意应付,不负责任。

民国十九十一月二十五日,省府主席韩复榘加委李世传为汶上县长,俞氏因之去职,为时仅一月有半。

8、李世传:河南开封人,年三十一岁,国立北京大学毕业,河南训政学院毕业,历充河南军团旅军法主任、国民革命讨逆军第三路第一混成旅军法主任、山东乐陵县县长,民国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奉调回省,同年十一月十一日由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委令代理汶上县县长。

缘李世传为谷良民旧人,谷为韩之师长,因为此层关系,故李奉调回省后,谷良民从中运动,又得委为汶上县县长。

李为学界出身,故学问甚好,知识优异,但于县府公事,则极不熟悉,因之批判不当、手续不清之事,时有所闻。幸其秘书,较为熟悉,因此尚能应付过去。

论及处理政务,事无大小完全假手于人,个人毫不过问,希图责任尽归他人,自己免生是非,此在官场素所习见,不足为奇。然身为一县首领,职司民牧,如此尸位素餐,形同傀儡,成何体统。

李氏为人马虎,又无手段,因之凡事不利,处处碰壁,而态度言谈,复十分髙傲,视民众如草,且弊端百出,贿赂公行,半年之间,达二万余元。因此种种,一般民众十分愤慨,遂控之于省政府,二十年九月,调任济阳县长,任期九月有奇。

第二期(二一——二四)

1、范绍岐:福建松溪人,年三十二岁,北平前内务部警官髙等学校正科毕业,荐任警察任用,旋复于北平民国学院法律科毕业,曾应第三层司法官考试及格及河北省县长考试及格,历充北平特别市公安局主任科员,民国大学、郁文大学、及警官高等学院教授,十八年九月派署河北省沙河县县长,二十年一月派代山东平阴县县长,同年二月派代乐陵县县长,二十年九月试署汶上县长。

范氏与崔秘如至交,崔时为山东民政厅秘书长,故范氏之线索为崔氏。

范任做事,极为认真,而对清乡剿匪,尤注意。八区发生匪祸,曾亲率民团大队往,捕来匪人十二,完全枪决。清乡工作为调查户口,通令全县乡镇村庄,限期呈报清乡办事处,造册存查。汶上县之户口调查,自民国以来,此为第二次。

范任对于公事决不敷衍,批文核稿,极为敏捷,处理事务,甚为允当。不仅公事熟悉,且善理财,举凡二科财政事项,皆甚明了,此经验使然。

范任学识甚好,而书法尤为所长,至今扁额碑跡遗存者不少,至今尚而为一般儒学先生所津津乐道者。

范任为人狡猾,且心术甚狠,人多目为阴险之流,曰自奉甚俭,对于钱财,十分认真,终因此撤职。

彼时户南房掌理田赋税收,人民纳税时须付手续费一分,共计约有三千余元,而归户南房人员均分,此为多年积弊,县长从无过问者。而范氏对此颇不乐意,遂籍剔除积弊名义,没收该项手续费,完全中饱,因之户南房职员,遂恨之刺骨,此为远因。后因处理案件,对于金钱亦时有占染,于是户南房人员及民众多人,以舞弊弄法,事有确证,控之于省政府,判决撤职。

范任离汶之时,为民国二十二年四月二十四日,寅夜之间,由县政府后门,仓皇逃去。

2、姚公槃:山东曲阜人,年四十岁,济南公立法政专门毕业,历充胶澳督办公署科员、河南淇县淮阳承审员、山东高苑县法院审判官、山东全省烟酒事务总局课长,兼第二分局局长、河北临城安国县长、山东省政府印刷局局长,山东郯城县蒲台县县长。

与省政府秘书长张苇村,系属旧交,故姚氏历任山东各县县长,宿由张苇村之力量。

姚氏于二十二年四月到汶视事,在任期间,对于公事,一味敷衍,事无大小,多不肯认真办理,因此政绩平常并无多大建树。

姚氏为曲阜人,曲阜距汶仅九十里,故汶上亲戚朋友颇多,做事极感困难,因人情说项之事,受之有愧,拒之不可。因此乃自请调署,以便做事,当于同年八月一日,调任高唐,任期三月余。

3、金鸿良:河北清苑人,年三十六岁,奉天森林中学毕业,民国十四年充国民第一军第一师第一旅第三团团副,十月调充第一营长,十五年五月升充翼南镇守使,兼参谋长及大名县县长,七月调充国民军暂编第三军军事政治教道团团长,兼本军后方司令,十七年九月调充山东省道办事处总务科长,十八年二月调充河南省政府参议,代理阳武县县长,十九年九月充第三路总指挥部参谋,二十年二月调充山东省政府参议,二十二年二月调署高唐县长,八月与汶上县长姚公槃对调,署理汶上县县长。

金氏虽出身行伍,对于公文之来去脉,十分熟悉,并善书法,字体挺秀,而举止文雅,绝不似军界中人。

在任期间,对于应行例办之公事,多半置之不顾,甚至完全不问。日常所事,为耽于娱乐及不良嗜好,举如吃赌嫖吹,无不件件精通。

到任不久,即纳东门王氏女为妾,因此王门人士,依势欺人,无恶不做,金氏均置而不问。金氏爱赌,故县政府西花厅之牌局,甚至终日不绝。斗牌之人,多为县府职员及地方士绅,风纪之坏,无以复加。

金氏善允人情,报酬为鸦片及金钱,故案件之判决,政务之处理,宿以人情为转移,因之法纪荡然无存。

金氏之不奉公守法,耽于娱乐,虽为一部人民所痛恨,而土豪劣绅,则利用此种机会,狐假虎威,鱼肉乡里,欺压民众,同时更上相勾结,以与奉公守法之良民顽抗。如是历一年之久,终因劣跡暴露太多,省府通令撒职,汶上民众,复见天日。

4、唐祖熙:河北大名人,直隶法政专门学校毕业,山东地方行政人员训练所县长班毕业,曾充山东第九区烟酒稽征局局长,山东新泰县县长。

唐氏为新泰县县长时,以剿匪著名,省府曾因此记功一次,时汶上土匪正多,省府乃调唐氏为汶上县长,办理剿匪事宜,三十三年八月一日到任视事。

唐氏到任之后,即集中力量进行剿匪,被捕土匪,先施以刑罚,数为一千军棍,讯问次之后,即判决死刑。计其任内,前后不下百余人,其中是否真正土匪,均无从得知,但无一生还者。如此做事固甚认真,但不免鲁莽。

唐任之佐治人员,仅科长,因唐氏甚惜金钱,不愿聘请佐治人员,以节省经费,归自己私囊,故县府大小事务,遂由唐氏一人办理,所委之一科长,只管收发事宜,可谓能者多劳之例。

唐氏在任期间,因办事认真,而亲自处理,不仅匪患稍平,即地方政务,亦渐上道,自金任扰害之后,至此始渐复苏。

唐自奉十分俭约,平日饮食为糊涂大饼,衣服烂缕,犹如乞丐,居室之内,虽至冬日亦生火,批点公文,笔皆冰结,浸于热水中溶化后,再行批点,其名章亦系木质,与祁庆穉前后辉映。

唐氏于民国二十四年六月一日去职,任期将近一年,去职之故,因判案不清。缘县政府第五科会计处命木匠吴大同做一木柜,以备储钱之用,事后,一夜会计王某正浓睡间,觉有人在其室内搬弄钱柜,急以手电筒照之,恍忽间似木匠吴大同,翌日即控之县府,唐即以抢窃杀人等罪名,判处死刑。

此案内幕,据云吴大同有一胞妹,貌颇美丽,态度娴雅,会计王某,垂涎己久,因吴大同从中作梗,无由亲近,遂忌恨在心,乘机报复。适该夜五科被窃,会计即声言吴大同所为,希图斩草除根,结果竟如愿以偿。

自吴大同执行死刑后,舆论大哗,群以此处置失当。党部执行委员徐某刘某等,遂乘机倒唐,声言儿戏人命,侵吞公款,控之于省政府。

党部之所以倒唐,目标并非为吴大同伸冤,实则因权利关系,据云彼时县政府改组,党部建议挽留第四科长,范氏不准,因此交恶,时机至,即乘机倒唐矣

群起倒唐之后唐势不支,二十四年六月一日奉令撤职,夜间三点,暗中离

第三期(二四——二五)

1、刘汝桐:山东泰安人,年三十八岁,国立北京法政专门毕业,历充临邑滕县等县县长,于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一日,调任汶上县长。

刘氏为人甚狡诈,初未做县长时,曾任民政厅科员。一次民政厅派员出外考查,刘氏乃其中之一,事毕回厅复命,刘即将所余之出差费二十元一同交还,因之民政厅长甚为嘉许,目忠实人物,不日即发表临邑县长。

任期间适黄河为灾,故其主要工作,即从事救灾,对于政务,多半应付,因交际手段髙明,地方士绅以及民众无不竭诚赞扬,调任离汶之日,男女老幼达四千余人,为刘氏送行。时为二十四十月一日,任期四月。

2、张县长:河北宛平县人,年三十三岁,北平燕京大学毕业,美国芝加哥大学文硕士,曾充燕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张县长执教燕大,对乡村建设,极感兴趣,遂由山东政府顾问梁仲华先生,与主席商洽,划汶上一供张县长研究实验之用,于民国二十四年十月一日到任视事。

张县长任内,对于整个县政工作,同时推动,不偏于任何一方。关于民政方面如禁烟禁赌、惩治盗匪,关于财政如催征民欠剔出积弊,关于教育原有小学一百余所,自张县长莅任后,为时尚不及半年,即增为四百余处,关于建设如造林修路等工作,己数见不鲜,近更大兴土木,疏清泉河。此河长一百余里,需人工数十万,工程之浩大,为历来所未有。此外关于县府中之积弊,亦完全刷新,府内职员,多为先生弟子,皆肯追随师长,埋头苦干,从事乡村建设。

张县长为人精明,做事勤敏,经验学识皆为前任县所不及,而对事认真、彻底实行一点,更为人所不及。故在此任期,虽仅五月,所做之事,实超过以前县长五年所做之事而有余,是以政绩卓然,可谓空前绝后之创举。

县府空气,绝不似政治机关,彷彿学校意味,问题一来,县长科长即共同讨论,发表意见,犹如师生讨论问题,绝少官僚气味。县府人员,自县长以至录事,除星期日外,无日不在极度纷忙之中,晚间均感非常疲乏,此恐为一般县政府所绝无仅有之现象。

2)分析

所谓分析,系就历届县长之事实,加以分析,分析之项目,计为年龄、籍贯学历、履历、任职背景、办事态度、政绩优劣、操守情况、去职类别及任期久暂等十种,兹依次分析如次。

1、年龄

第一期历任县长之年龄,多在三十五岁以上,三十九岁以下,计为三人,占全体百分之三十七有奇,详见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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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年龄表,为文献内附表。

 

第二期县长年龄,仍以三十五岁至三十九岁一组为最多,计为二人,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年龄自三十至三十四岁者一人,自三十五岁至三十九岁者一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以三十五岁至三十九岁一组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四十有奇,以三十岁至三十四岁一组为次多,占全体百分之二十八有,因此得知历届县长之年龄,多半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

2、籍贯

第一期县长籍贯,以山东籍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七,其次为浙江籍,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期县长籍贯,以河北籍者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籍贯,河北籍者一人,山东籍者二人,各占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山东籍者五人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六有奇,河北籍者次之,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一。因此得知历届县长籍贯,北方籍者较多,而南方籍者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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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籍贯表,为文献内附表。

 

3、学历

第一期县长之学历,以专门毕业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六十二有奇。

第二期县长之学历,仍以专门毕业者为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之学历,专门毕业者一人,留学者一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统计三期县长学历,专门毕业者八人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七,其次为中学毕业者三人,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一,留洋者最少,仅占全体百分之七。于此可知历届县长学历,多半为专门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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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学历表,为文献内附表。

 

4、履历

第一期县长履历,曾供职政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四十四,其次为军界,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六。

第二期县长履历,仍以曾供职军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七十。

第三节县长之履历,供职政界者一人,执教学界者一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以曾供职政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供职军界者次之,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七,因此可知历届县长,多为政界军界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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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履历表,为文献内附表。

 

5、任职背景,所谓任职背景,即其来历,分推荐与考试两种。

第一期县长之任职背景,七人系属推荐性质,占全体百分之八十七,仅一人系经考试任用。

第二期县长之任职背景,经推荐者三人,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五。

第三期县长之任职背景,皆系推荐性质,无经考试者。

三期统计,经考试及格任用者二人,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四,经推荐任用者,占全体百分之八十六,于此可知历届县长来历,多系推荐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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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任职背景表,为文献内附表。

 

6、办事态度:分认真与敷衍两种

第一期县长之办事态度,敷衍者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五,认真者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期县长办事之态度,认真者二人,敷衍者二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之办事态度,认真者一人,敷衍者一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与前期同。

三期统计,认真办事者五,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六,敷衍了事者九人,占全体百分之六十四,于此可知历届县长之办事态度,多系敷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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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办事态度表,为文献内附表。

 

7、政绩:分优良、平常及腐败三种。

第一期县长政绩,以平常者为最多,占百分之六十三有奇。

第二期县长政绩,以优良者为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政绩,优良平常各半,而无腐败者。

三期统计,以政绩平常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优良者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六,腐败者占全体百分之十四,于此可知历届县长之政绩,多半皆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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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政绩表,为文献内附表。

 

8、操守:分舞弊、清廉及未详三种。

第一期县长之操守,舞弊者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清廉者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未详者占全体百分之五十,因任期极短,舞弊与否,均无从得知。

第二期县长之操守,以舞弊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之操守,清廉者及未详者,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除却未详者不计外,清廉者及舞弊者各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于此可知历届县长虽不无清廉之吏,而鱼肉人民者,亦所在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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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操守表,为文献内附表

 

9、去职:内分调任、撤职、请辞、政变及逃亡五种。

第一期县长之去职,以逃亡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八,其次为因政变去职者,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因此期适在之后,地方变乱无常,故县长多弃职逃亡,或因政局变动他去。

第二期县长之去职,以撤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五,因多舞弊弄法,鱼肉民众,致有此种结果,

第三期县长之去职,调任者一人,请辞者一人,各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以撤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六,其次为逃亡,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一,于此可知理解县长多半撤职他去,而调任升官者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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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去职类别表,为文献内附表。

 

10、任期

第一期县长之任期,以二月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八,其次为七月,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

第二期县长之任期,以一年者为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县长之任期,四月者一人,一年者一人,各占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历届县长之任期,以一年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二十八,二月者次之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一,于此可知任期多半自两月至一年,为官治民,任期若是之短,能无五日京兆之感?所谓敷衍公事,舞弊弄法,自是当然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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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历届县长任期表,为文献内附表。

 

3)比较:

兹于分析之后,复加以比较,比较之项目,计分学历、履历、政绩、操守及任期七种。

1、学历:各期县长之学历,多为专门毕业、中学毕业及大学毕业者。而留学一项,独为第三期所有,故论及学历,以第三期为最高。

2、履历:三期县长多供职政界及军界,然比较言之,供职政界者,以第二期县长为最多,占百分之七十,供职军界者,以第一期县长为最多,占百分之三十六,故政界经验以第二期为最,军事经验以第一期为最。

3、来历:来历分考试及推荐两种,关于推荐,第一期,占百分十七,第二期占百分之七十五,第三期为一百,故以第三期为最,至于考试以第二期为最。

4、办事态度:前分认真与敷衍两种,三期县长态度敷衍者,以第一期为最,认真者,以第二与第三两期为最。

5、政绩:前分优良、平常及腐败三种,三期县长政绩第一期为平常,而第二第三两期,比较优良。

(二)科长

1)事实

第一期(十七——二二)

1、方钦:浙江绍兴人,年五十三岁,民国初年毕业于高等学堂,曾充书记官及科员等职,于民国十五年,即来汶科科员,杨县长莅任之初,经地方人推荐为一科科长,杨氏因初至北方,人生地疏,以方钦熟背汶风俗遂留府任用。

方氏有鸦片嗜好,昼夜沉溺于毒中,公事积压数十件,均不批阅,辨事甚不认真。

方氏居汶多年,与地方人士时相过往,因之于案件处理,常以情面关系,予以宽容。他人馈赠,亦多投其所好,奉送鸦片等毒品。

任职期间,对于民政,了无成绩。杨氏去职后,方氏即同去,任期六月有奇。

2、周义章:山东长清人,年三十一岁,河泽第六中学毕业,曾充副官等职。宋县长莅汶后,即招为第一科长。

周氏任内,对于政务,极为认真,审判案件,务求详实。关于匪犯,多不肯用刑,心术甚善。与县府职员,亦时相过往,公事不明之处,多往请教。

周氏为人很诚恳,惜经验缺乏,程度较浅,处理事务,极感困难,因之辞职,任期五月之久。

3、方献南:祁任第一科长,因与系旧同事,故来汶帮忙,安徽人,年五十三岁,曾毕业于法政专门,历充县政府秘书科长军需官等职,在汶工作,除主理民政外,并兼会计庶务与收发事宜。

方氏办公,极为认真,平日自奉甚俭,因掌握庶务会计之职,故县府一切用度,均亲自办理,如此大小职员,因无从取利或冒支,对其感情平常。

方氏因俭朴成性,不免流为卑,且对人骄傲异常,甚为地方人所不满。祁氏卸任,方即同去,任期一年。

4、俞锡仁:为吕任一科科长,吕任因乱去职,继任者阎氏,仍委俞锡仁为科长,无何阎任又退职,交于俞任代理,故其事绩,可见前节。至于何任时,因无科长,兹从略。

5、许寿山:江苏无锡人,年二十八岁,法政专门毕业,曾充任酒税局局长、公安局长等职,因与俞氏系旧交,故来汶任第一科科长。任职期间,因彼时地方混乱,兵士云集,故主要工作多为应付军队,敷衍公事。对于民政,自无成绩可言,任期月余,即随同俞氏去职。

6、孙方铸:安徽寿县人,年四十六岁,前清官立高等学堂毕业,己酉科优贡,山东财政讲习所毕业,历充安徽桃城县茶麻厘金局局长,安徽司法科员、县知事,山东省会市政厅文牍科主任、财政厅科员,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团总指挥部秘书,及安徽省政府秘书。

民国十九年与李传同时来汶,掌理科事务,任职期间,因经验丰富,应付公事,舞弊弄法,因之常与地痞流氓相互勾结,挑词架讼,并释放土匪,以图中饱,日期渐久,地方人士对之颇为憎恨,遂群起告发县长科长,奉令一同撤职,任期十月。

第二期(二一——二四)

1、张圣柱:河北磁县人,年四十六岁,山东高等警察学校毕业,国立北平大学法学院毕业,曾充山东全省警务公所总务行政科科员,京师警察厅司法处科员、第一科科长,济南商埠警察署署长,京师外左四区警察署署长,北平公安局第三科科员等职。

任职期间,办公十分认真,对于惩治盗匪,尤不遗余力。公安自治等行政,亦肯认真办理,绝无舞弊弄法之事。为时不久,即因病辞职,任期仅一年零二月。

2、路希魏:山东曲阜人,年四十三岁,山东高等师范学校本科毕业,历充山东磁场曹县劝学所长,高苑高小校长,直隶保定道尹公署秘书,河北第六区烟捐征收局局长,山东财政厅第一科科员,砖山货物税局局长,朝城县政府秘书兼第一科长。

路氏因与要县长系属乡谊,因之来汶任第一科长,在任期间,并无政绩可言,多系敷衍公事。因汶亲友甚多,办事不便,遂与县长商同离汶,后姚任调高唐时,路氏即随之同去,任期三月余。

3、吴立超:河北固安县人,年三十五岁,保定初中毕业,曾任营长、团副、民团队长等职,金县长任冀南镇守使时,彼为其僚属,因此种关系,故又为金任第一科科长。

平日办公完全敷衍,多委科员办理,但素有鸦片嗜好,吸食之外,并与县长聚赌嫖娼,所谓政绩,可想而知。

吴氏因开销过多,遂进而舞弊弄法,举如释放匪犯、通融人情等事,皆肯为之。据云彼与盐店通义经理,时相过往,半年之间,竟借支四千余元。盐店目的,为接近官府,调理案件,以便从中取利,并以势欺人,卖盐不给足秤。

是年九十两区,发生水灾,吴氏勘灾,又从中舞弊,曾贿赂者定少报多,否则定多报少,引起民众公愤,赴省控告,结果彼与县长一同撤职,任期一年。

4、魏仲权:河北容城县人,年三十五岁,河北省立第六中学毕业,山东省县佐治人员考试委员会试资格,历充山东阳谷县公安局第一股主任,新泰县政府科员、代理新泰县管狱员兼看守所所长等。彼与唐县长系属亲戚,故同来汶

魏氏办公十分认真,批阅公事,十分小心,在任期间,虽无多大建树,但政绩甚佳。

魏氏为人,脾性刚毅,对于同事,尚称和睦,惟对秘书薛启昌,盛情极坏。因秘书来汶较魏氏为早,且言谈和蔼,交际又广,常因案件关系,与魏氏说情,魏氏以事关私人,常加拒绝,故互相交恶,办事掣肘,薛氏更散布留言,谓魏氏贪赃弄法,因其与地方人士感情甚笃,人多置信。故魏氏任内,黑幕极多,终因此辞职他去,任期六月余。

第三期(二四——二五)

1、薛启昌:山东刘川县人,年三十三岁,北平中国大学法律学系毕业,历充山东省第三林区林务局事务员,山东省区长训练班教员,汶上县政府秘书。

与刘县长素无关系,刘县长到任之初,汶上县党部人员,为之说项,因之留任科长。

薛氏办公,小心谨慎,然而并不认真,故于公事多为敷衍性质。

薛氏为人和蔼,善于应付,甚得地方人士好感,而彼时十区区长,多为其门生,故势力十分雄厚,因之说情舞弊之事,时有沾染,秘书任内,曾因此与科长魏氏发生龃龉。

薛氏与刘县长相处甚好,后刘调任济宁后,不久即离赴宁,任期四月。

2、郝元泽:河北通县人,年二十九岁,北平中国大学政治系毕业,曾任职天津市公安局等处,与县长本无关系,因与秘书系属挚友,故由秘书荐来。

郝氏办公十分认真,举凡民政事项,如剿匪、禁赌、禁烟、公安、卫生、救济等项,皆着手进行,实前此所未有。且经验丰富,批阅公事,甚为恰当,办公时间,自早至晚,几无片刻休息。

郝氏为人和蔼、遇事果断,对于县长,甚能合作,与人感情亦好。舞弊弄法之事,可谓绝无。

张县长请辞回校后,即同往,任期八月有奇。

2)分析

科长事实之分析,分年龄、籍贯、学历、履历、任职背景、办事态度、政绩优劣、操守情况、去职类别及任职久暂等十种,兹述如左

1、年龄

第一期科长之年龄,以五十至五十四岁一组为最多,占百分之三十三,可知多系老年人。

第二期科长之年龄,以三十五指三十九岁一组为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科长之年龄,皆在二十九岁至三十岁之间,各占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科长年龄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可知大半为中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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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籍贯:

第一期科长籍贯,以安徽及浙江为最多,各占百分之三十三。

第二期科长籍贯,以河北为最多,占百分之七十五。

第三期科长籍贯,河北山东两省,各占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以籍河北者为最多,占百分之三十三,山东次之,占百分之二十五,因此而知,历届科长,多半为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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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历:

第一期科长之学历,中学及专门毕业者,各占百分之三十。

第二期科长学历,以中学毕业者为最多,占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科长之学历,均为大学毕业。

三期统计以中学毕业者为最多,占百分之四十二,大学毕业者最少,仅占百分之二十五,由此可知历届科长多为中学及专门毕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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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历:

第一期科长之履历,以军界与政界为最多,各占百分之五十。

第二期科长之履历,以政界为最多,占全数百分之六十。

第三期科长之履历,仍以曾供职政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六十六。

三期统计,历届科长以从事政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五,军界次之,占全体百分之三十三,由此可知科长宜多军政界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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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任职背景:

关于任职背景,统观前节,则知县长与科长之关系,非亲即友,即非亲友,亦多系乡里关系,故科长之来历,全系推荐性质,无经考试委任者,与此可知中国社会中职业团体中,血缘及地缘之势力,非常雄厚。

6、办事态度:

第一期科长之办公态度,多半敷衍,占全数百分之六十六。

第二期科长之办公态度,敷衍与认真各半,均占全数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科长之办事态度,多系敷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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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政绩:

第一期科长之政绩,以平常者为最多,占全数百分之五十。

第二期科长之政绩,仍以平常者为最多,占全数百分之五十。第三期科长之政绩,平常者与优良者各半,均占全数百分之五十。

三期统计,以平常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五十,而优良者与腐败者相等,由此可知历届科长之政绩,多系无功无过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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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操守:

第一期科长之操守,舞弊者与清廉者各半,均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二期科长之操守,以清廉者为较多,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五。

第三期科长之操守,与第一期同。

三期统计,清廉者较多,占总数百分之六十,由此可知,历届科长尚称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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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去职

第一期科长之去职,以随同县长去任者最多,占全数百分之五十。

第二期科长之去职,以辞职者较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

第三期科长则完全随同县长却任,占全体百分之百。

三期统计,以同去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五十,离职者次之,占总数百分之三十三。关于此点解释,或因县长与科长之间,多系亲友关系,故县长却任,科长亦即同去,于此可见政界中引用私人之一般;其次辞职,或因科长不能适应环境,遂请辞他去;而撤职最少,或系因情面关系,县长多半不为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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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任期:

第一期科长任期,长者为一年,占全体百分之十六,最短者为一月,亦占全体百分之十六。

第二期科长任期,最长为一年半,占全体百分之二十五,最短者四月,亦占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期科长任期,长者为一年,占全体百分之五十,最短者为五月。

三期统计,以任期一年半者为最长,占总数百分之八,一月者为最短,亦占总数百分之八,最多者为一年,占总数百分之二十五,由此可知历届科长任期,无逾二年以上一月以下者,而任期一年者为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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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比较

比较之项目,分年龄、籍贯、学历、履历、办事态度、政绩优劣、操守情况及任期久暂等八项,兹分别比较如左:

1、年龄:第一期科长之年龄,多在五十岁以上;第二期科长之年龄,多在三十五岁以上;第三期科长之年龄,多在三十岁以上,由此可知,老年人已渐被淘汰。

2、籍贯:三期比较,第二第三两期之科长皆籍隶北方,惟第一期之科长,籍隶南方者多于北方,可能解释,即彼时北伐成功,南方人士多来北方做事之故。

3、学历:三期比较,第一期之科长无大学毕业者,第二期之科长仅一人系大学毕业,第三期科长则完全为大学毕业者,故以此期科长之学历为最优。

4、履历:三期比较,第一期之科长曾供职军界者,占百分之五十,第二期占百分之二十,第三期无供职军界者,此足见军人已渐被淘汰。曾供职学界者,第三期占百分之三十三,第二期占百分之二十,第一期无供职学界者,此适与军界一项相反,可知知识分子,已渐插足政界中矣。曾供职政界者,各期均有,但以第二期为最多,故以从政经验论,当以第二期为最,统而言之,第二第三两期较第一期为佳。

5、办事态度:第二第三两期科长之办事态度,认真者与敷衍者各半,而第一期科长之办事态度,则多半敷衍,故第二三两期较第一期为佳。

6、政绩:政绩之比较,腐败者以第一期为最,优良者以第三期为最,第二期政绩平常。

7、操守:三期科长之操守,尚称廉洁,而比较言之,第二期科长之操守,清廉者多,故第二期较佳。

8、任期:三期科长之任期,以第二期科长之任期为最长,第一期科长之任期为最短。

大概言之,以第三期科长为最佳,第二期次之,第一期最劣。

 

行政人员(下)

() 区长

民国一八年春间,省府通令筹备划区,编制乡镇,实行地方自治,迟至民国十九年冬季,方开始设立区公所,考选区长,实行自治,故汶上之有正式区长,始于民国二十年三月,彼时刚由省训练完毕,还回原籍,服务地方,是为第一期之区长。至民国二十二年冬季,省府鉴于地方自治之腐败,宿由地方人籍势凌人,欺压乡里,因之通令更调各系区长,以回避本籍为原则,故此时由外来十任区长,办理地方自治,是为第二期之区长。民国二十三年底,政府以自治根本无效,取消区公所,区长遂奉令撤职,事后区政即无人服责,二十四年汶上被划为实验系,成立乡农学校,置校长十人,办理以前区长之事务,是为第三期区长,兹分别叙述如后。

1)事实

第一期(十七——二十一)

第一期区长共十人,计一区为路则平,二区为高寿鹤,三区为李允符,四区为刘锡义,五区为马宜勤,六区为范彭龄,七区为梁钟亭,八区为王敬,九区为高玉堂,十区为梁九连,兹述其事实如左:

1、路则平:汶上县第一区人,年二十七岁,山东省立第二甲种农业学校毕业,于民国十三年七月充汶上县立乙种农业学校学监兼试验场事务长,十六年七月充天津特别第三区工程课员,汶上县建设局技术员。路氏办事圆滑,故多敷衍性质,对人和平,爱送情面,故无政绩可言,在任期间,曾私吞学田十八亩。其高祖父为明代尚书,故至今家境富裕,现有农田二百亩。

2、高寿鹤:汶上县四区人,年三十三岁,师范讲习所毕业,党义训练班毕业,曾充小学教员及乡农协会整理委员。高氏办事敷衍,私见甚深,在任初期间,苛敛民财,调词架讼,并有通匪嫌疑,曾经被告两次,故政绩甚坏,家有田产一百余亩,亦相当富有。

3、李允符:汶上二区人,年三十三岁,党义教育训练班毕业,曾任初级小学教员。李氏办事,十分认真,但过于小心,故诸事多不能进行,因此政绩平常,在任期间,无贪赃枉法之举,家境富裕,约有田产二顷余。

4、刘锡义:汶上县四区人,年三十一岁,师范讲习所毕业,曾任马村第二小学教员。刘氏办事敷衍,甚重情面与金钱,故苛敛浮报之事甚多,并曾匪不报,舞弊甚多,政绩自不堪问。

5、马宜勤:汶上四区人,年三十五岁,山东省立职业学校毕业,曾任小学校长及教员等职。办事只托空言,故圆滑之名乡里宜知,在任期间,政绩甚坏,且与土匪勾结,从中取利,弊端之多,不胜枚举,家有田产一百二十余亩。

6、范彭龄:汶上六区人,年三十九岁,兖州初级师范毕业,曾充汶上教育局事务员。办事十分认真,为地方建树不少,因此政绩甚优。在任期间,无敛钱通匪事迹,家有田产二百余亩,甚为富有。

7、梁钟亭:汶上三区人,年二十九岁,地方自治讲习所毕业,曾充讲演所讲演员,兼乡农协会整理委员。梁氏家资富裕,有田一百七十余亩,经他人替考而为区长,在任期间,办事不力,且时常通匪,并于区公所内聚赌吸烟,政绩十分败坏。

8、王世敬:汶上八区人,年二十六岁,师范讲习所毕业,曾充乡农协会整理委员。王氏办事认真,剿匪尤力,在任期间,并无舞弊情事,政绩甚好。

9、高玉堂:汶上二区人,年三十四岁,师范讲习所毕业,党义训练班毕业,曾充小学教员兼乡农协会整理委员。高氏办事敷衍,多讲情面,爱财特甚,曾因多摊款,被告一次,在任期内,政绩平常,家有田地三十余亩。

10、梁久连:汶上三区人,年二十八岁,地方自治传习所毕业,党义教育训练班毕业,曾任讲演所讲演员。梁氏办事,并不认真,政绩平常,善调词架讼,从中取利,家有田产约二项余。

第二期(二一——二三)

第二期区长,计一区为梁兴广,二区为秦东杨,三区为吕孟,四区为王汝茗,五区为王乐桢,六区为李致儒,七区为郝凤鸣,八区为刘承乾,九区为宋绍璟,十区为刘名发等十人。兹述如后

1、梁兴广:山东东平县人,年三十一岁,县立乡村师范毕业,曾任高小教员等职。办事十分认真,惟因初次来汶,当地人多故意刁难,在任期间,政绩甚好,舞弊弄法之事绝无。

2、秦东杨:山东莱芜县人,年二十九岁,泰安中学毕业,曾任高小教员,师范讲习所教员。为人忠厚,办事敷衍,在任期间,政绩平常,因受乡镇长之包围,多允人情

3、吕世孟:山东莱芜县人,年三十四岁,乡村师范毕业,地方自治训练班毕业,曾任莱燕县政府第五科科员。办事十分认真,脾性极为刚强,在任期间,政绩甚好,惟与地方人感情颇坏,并无舞弊情事。

4、王汝若:山东宁阳县人,年三十岁,髙等小学毕业,曾任宁阳三区助理员,办事敷衍,与四区人感情甚好,因与乡镇长勾同作弊苛敛民财,政绩甚坏,后经发两次。

5、王乐桢:山东肥城县人,年二十六岁,县立高级小学毕业,地方人员训练班毕业,曾任肥城小学教员。在汶期间,办事并不认真,政绩平常,且因此地亲友甚多,人情自属不免,故舞弊之事,时有沾染。

6、李致儒:山东济南人,年二十四岁,济南第一师范毕业,曾充济南第一中学庶务员,及高小教员等职。在汶期间,办事认真,工作努力,而对于调解纠纷,尤为擅长,故政绩甚佳,无舞弊情事。

7、郝凤鸣:山东长清县人,年二十八岁,长清县立中学毕业,历任县立第二及第三两小学教员,教育局督学等职,在任期间,办事认真,亦善调解纠纷,然无多大建树,是以政绩平常,并无舞弊情事。

8、刘承乾:山东长清县人,年三十一岁,与郝凤鸣同时毕业于长清县立中学,曾任公安局课员,在任期间,办事敷衍,并与土匪勾结,政绩甚坏。

9、宋绍璟:山东泰安人,年三十九岁,乡村师范毕业,曾任泰安第五初级小学校长,在职期间,办事不力,政绩甚为平常。因浮报摊款,曾被告一次。

10、刘名发:山东新泰县人,年三十岁,师范讲习所毕业,曾任新泰县政府录事,民国大队部司书,在任期间,办事并不认真,政绩平常,时有舞弊情事。

第三期(二四——二五)

第三期区长易名为校长,共十人,计一区为李本桐,二区为罗毓特,三区为国继祥,四区为杨绪隆,五区为李发于,六区为郭邦栋,七区为周向辰,八区为李俊卿,九区为石玉亭,十区为高爵修,兹述如左

1、李本桐:山东淄川县人,年二十八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一分院自卫训练班毕业,曾任公安局课员。办事尚称认真。处事善于应付,政绩较好,舞弊情事无。

2、罗毓特:山东鄄城人,年二十九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训练部毕业,曾任山东安邱县第一区区立小学教员,办事认真,而颇有手腕,政绩甚好,并不舞弊。

3、国继祥:山东淄川人,年二十八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训练部毕业,曾充淄川县第二完全小学教员,县立模范小学教员及郸城县乡村教育实验区中心小学教员,办事多半敷衍,世故非常明了,喜用手腕,但易为人窥破,抓烟抓赌,私自罚款,政绩甚坏。

4、杨绪隆:山东单县人,年二十八岁,山东省立荷泽师范毕业,曾任单县县政府第五科科员,办事认真,对人诚恳,对于区处置,尚称适当,无舞弊之事。

5、李发于:山东高唐县人,年二十四岁,山东乡村师范研究第三届毕业,曾充高唐县立小学教员,为人真正而诚恳,做事认真,肯负责任,循规蹈矩,毫不苟且,平时不多言笑,心中主义坚定,以魄力战胜困难,以清廉为同事表率,是以五区政绩甚佳。

6、郭邦栋:山东胶县人,年二十五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毕业,曾充胶县乡师教员,郭氏平日处事,小心谨慎,若大祸之将至,不敢轻松一步,且笃信耶稣教义,故对人十分和蔼,富保守性,故政绩平常,舞弊。

7、周向辰:山东寿光人,年二十五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毕业,曾充寿光第八区区立小学教员,为人自私但又不愿表现,办事喜用高帽,以对付为法宝,最怕负责,对于金钱极吝啬,深为同人所不满,常因抓赌等事舞弊,故七区之政绩较坏。

8、李俊卿:山东荷泽人,年二十九岁,荷泽第六中学毕业,曾充荷泽警卫队大队长,荷泽青邱乡农学校校长,为人精明强干,既善口才并富手腕且胆量过人,办事又负责,故八区政绩甚佳,惟因手腕过人,常舞小弊

9、石玉亭:山东鄄城人,年二十六岁,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毕业,曾任鄄城乡师教员。为人诚怨,态度温雅,吃苦耐劳,办事十分认真,对命令十分服从,无不照办,故九区政绩尚佳。

10、高爵修:山东荷泽人,年三十一岁,济南正谊中学毕业,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第三届毕业,曾充县公安局文牍会计及小学教员等职,为人多愁,遇事害怕,办公纯属应付,得过且过,故十区政绩平常。

 

2)分析

1、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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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年龄,以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及三十岁至三十四岁为最多,各占全体百分之四十。第二期区长年龄,以三十岁至三十四岁一组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其次为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一组。占全体百分之四十。第三期区长年龄,以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一组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九十。三期统计,以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一组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五十六,其次为三十岁至三十四岁一组,占总数百分之三十四。于此可知历届区长年龄,多在二十五岁至二十九岁之间。

2、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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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籍贯,以汶上四区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三十。第二期区长籍贯,以莱芜与长清为最多,各占全体百分之二十。第三期区长籍贯,以溜川鄄城及荷泽三县为最多,各占全体百分之二十。

3、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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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为职业学校,训练班之类,程度在高小中学之间。

第一期区长学历,以其他一项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其次为师范讲习所,占全体百分之四十。第二期区长学历,以中学与师讲为最多,各占全体百分之四十。第三期校长学历,以毕某于乡村建设研究院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八十。三期统计,以师讲与乡校毕业者为最多,各占总数百分之二十六,其次为初级中学毕业者,占总数百分之二十三,于此可知历届各区长之学历,多半为初级中学程度。

4、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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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履历,以曾供职学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七,其次为党界,占全体百分之二十八。第二期区长履历,仍以曾供职学界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四,其次为政界,占全体百分之四十六。第三期校长履历,供职学界者占全体百分之六十三,为最多,供职政界者占全体百分之三十七。三期统计,以曾供职学界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六十,供职政界者次之,占总数百分之三十七。由此可知,历届区长多为学界中人,地方知识份子。

5、办事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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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办事,以敷衍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七十。第二期区长办事,仍以敷衍者为多,占全体百分之六十。第三期校长之办事态度,以认真者为多,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三期统计,以敷衍者较多,占总数百分之五十七,由此可知历届区长之办事态度,多系敷衍性质,对事对人,多抱应付态度。

6、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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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之政绩,平常者与腐败者为最多,各占全体百分之四十。第二期区长之政绩,以平常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第三期区长之政绩,以优良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三期统计,以平常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四十。可知区长亦多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之流。

7、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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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区长之操守,以舞弊者为最多,占全数百分之八十。第二期区长之操守,仍以舞弊者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六十。第三期之区长,舞弊者减少,仅占全体百分之三十,而清廉占全体百分之七十。三期统计,舞弊者较清廉者为多,占全体百分之五十六,由此可知历届区长多半舞弊。

3)比较

比较之项目,共分学历,履历,态度,政绩及操守五种,兹述如后

1、学历 第一期区长学历,以其他一项为最多,其中包括职业学校,训练班等,程度约在高级小学与中学之间。第二期除师讲毕业者以外,中学毕业者占百分之四十,较前期已略有进步。至第三期,乡村建设研究院毕业者最多占百分之八十,程度在初中与高中之间,可知较前已更有进步。

2、履历 三期区长曾供职学界者,以第三期为最多,第一期次之,第二期最少。曾供职政界者,以第二期为最多,第一期最少。而从事党务者,独为第一期所有,或因北伐成功不久,一时风气所致。

3、态度 论及办事态度,第三期为最认真,第一期区长次之,第二期区长最劣。

4、政绩 论及政绩,除却平常者不计外,第三期为最优良,第一期次之,第二期最劣。

5、操守 各期区长之操守,以第三期为最清廉,第一期最腐败,可知第一期区长之训练与监督,均甚欠缺也。

三期统论,大致以第三期之校长为最优,第一期之区长次之,第二期之区长为最劣。

() 乡长

汶上共有一百五十乡镇,每乡或镇置乡长或镇长一人,故数目亦为一百八十人。因人多事繁,故个案调查,势所不能,故事实之叙述一节,于兹从略,且因乡镇长之任期,有三年或五年者,甚至有十年者,并不按期选举,因之时期之划分,已无意义,故比较一节,亦付缺如,兹仅根据最近乡镇长调查表,制成统计,分析如左。

1、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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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观察,乡镇长之年龄,最多者为三十岁至三十四岁一组,占总数百分之三十有奇。其次为四十至四十四岁一组,占全体百分之二十有奇。由此可知乡镇长之年龄多为三十或四十岁人。

2、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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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之籍贯分配,以五区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十五有奇,其次为三区,占总数百分之十二有奇,最少者为一区,仅占总数百分之五有奇。同时可知五区之乡镇最多,三区次之,而一区最少。

 

3、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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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及乡镇长之学历,由第一表观察,以识字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六十二,不识字者仅占总数百分之三十八。复根据第二表加以分析,以曾肄业私熟者为最多,占识字人数百分之五十五。以曾肄业中学者为最少,仅占全体百分之六。由此可知参加地方政治之人物,多为地方知识分子,彼等程度以私塾与小学为最多。

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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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之职业,以业农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六十有奇,其次为工业,占总数百分之十四有奇。由此可知乡镇长多为农人,间有从事农村副业者,故工业商业之数目较多。

5、来历

乡镇长之来历,情形不一,大致分为选举,公推,聘请,世袭及硬派五种,其详情见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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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观察,乡镇长之来历,以选举一项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八十有奇,因此得知乡镇长多半依法定手续,实行选举。

6、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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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之退职,大致分为撤职,辞职及死亡三种,兹据统计所示,以辞职一项为最多,占全体百分之八十有奇,于此可知乡镇长多因地方事务,发生纠纷,致自动或强迫辞职者。

7、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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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长之任期,无一年以下者,故右表即自一年起至十年止。由此表观察,乡镇长之任期,以三年者为最多,占总数百分之三十有奇,其次为二年者,占总数百分之二十奇,于此可知乡镇长之任期,多半为三年或两年。

8、地亩

乡镇长既多业农,其财产自以地亩为标准。兹据调查所得,统计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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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观察,乡镇长私有地亩,以六十至九十岁一组为最多,约占全体百分之三十,此外自九十亩至二百七十亩亦为数甚多,约占全体百分之四十有奇,由此可知乡镇长多半为地主。

9、态度及操守

调查表中原列态度及操守二项,但答案人据实填写,故统计结果,与事实相去甚远,遂弃之。兹据个人之观察,与素有经验者之估计以及乡镇长之纠纷案件所示,关于办事态度一项,大概言之,敷衍者约占百分之八十,认真者仅占百分之二十,关于操守一项,舞弊者约占百分之七十,清廉者约占百分之三十。于此可知乡镇长多系敷衍公事,舞弊弄法之徒。

总而言之,乡镇长多为年在三十至四十岁之间,以业农为主,因为地方知识分子及地主,故被选举为地方领袖,任期多为二三年,以办事不力,操守不良或其他原因而辞者。

(五) 庄长

汶上共有一千三百三十六村庄,每庄因事务繁简或分离之故,乡长数目至不一定,有多至三人,少至一人者,因此,全县有村庄一千三百三十六,而庄长人数则为一千四百一十三。此节关于事实及各期之比较,均从略。原因与乡长一节同。兹所述者,仅分析一项,乃根据调查表统计而得者。

1、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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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表观察,庄长之年龄,以五十五岁至五十九岁一组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四十有奇,其次为四十五岁至四十九岁一组,约占总数百分之二十有奇。而自四十五至五十九岁,共占总数百分之七十有奇。于此可知庄长年龄多为四五十岁之人。

2、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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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之籍贯分配,以三区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十五有奇。其次为五区,约占总数百分之十四有奇。最少者为二区,仅占总数百分之七。同时可知三区之村庄最多,五区次之,而二期为最少。

3、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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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庄长之学历,由第一表观察,以不识字者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八十,识字者仅占总数百分之二十。复根据第二表加以分析,以曾肄业私塾者为最多,占识字人数百分之六十,而毕业初小者,占总数百分之二十,而高小毕业者为最少,将近百分之十,由此可知庄长多为不识字者,而识字者亦多为私塾或初小毕业者,知识程度之薄弱,可见一般。

4、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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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之职业,以业农者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八十,其次为学界,约占全体百分之七,由此可知庄长多为农人,间有从事其他职业者,但为数甚少。

5、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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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之来历,据统计结果所示,以公推一项为最多,约占全体百分之六十有奇,由此可知庄长之来历,多系公推性质,并不经过选举手续。

6、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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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之退职,据统计结果所示,以死亡之一项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六十,其次为辞职一项,约占总数百分之三十有奇,由此可知,庄长多为终身之职,直至死亡始却责者,而因故自动或被迫辞职者亦多。

7、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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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之任期,据统计所得,以三年者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三十二有奇,其次为十年者,约占全体百分之十七余,由此可知庄长之任期,通常多为三四年,而十年者,亦为数不少,此可于人口不多,纷争甚少之村庄中见之。

8、地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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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长地亩,以一亩至三十亩为最多,约占总数百分之三十有奇,其次为三十一亩至六十亩者,约占全体百分之二十有奇,至于四百亩以上者,即已绝迹,由此可知庄长虽亦为地主之流,但较之乡镇长已相去甚远。

9、态度及操守

此处亦不能正式列表,原因同前,兹复据个人观察,与素有经验者之估计以及庄长之纠纷案件所示,大概言之庄长之办事态度,以敷衍者为多,约占全体百分之九十。认真者仅占百分之十。关于操守一项,清亷者约占百分之八十,舞弊者约占百分之二十,此点与乡镇长适相反,原故因为庄长权小,无由舞弊。由此可知庄长多系敷衍公事而清廉者。

总而言之,庄长多为四五十岁之人,以业农为主,虽非地方知识分子或地主,但以年高有德,常被推为一庄领袖,任期通常多为三四年。而村内和睦,事故稀少,庄长之任期,有至十年者,故多半因死亡始却责者。办事虽不认真,但操守尚好。

 

结论

总观前节所述,再予以检讨,以瞻组织经费及人员与功能之关系,何者最为密切,何者比较次要,兹分三节述之。

一、组织与功能

汶上县之民政组织共分三期,第一期为分科设局时期,此期之民政组织。纵的方面为民政厅、民政科、区公所、乡公所及村公所;横的方面,为公安局,联庄会、及民团部。第二期为裁局并科时期,其民政组织,关于纵的方面,仍为民政厅,民政科,区公所,乡公所及村公所。横的方面,为公安局、联庄会及民团部,与前期同。但其行政效率,则划然有别。

公安行政,第一期中,关于内务方面,有规定服装、训练警察、督察员警。外务方面,有守望巡逻、装设路灯、剪发放足、调查户口、装设门牌、禁烟禁赌、卫生设施种种开创工作,均有相当建树。至策二期,公安行政则一仍前期旧制,很少开创工作,且无成绩可言,又如保卫行政。关于民团部方面,第一期之工作,内部为训练、督察,外部为守望值岗,巡逻下道,联防会哨,侦探匪情及缉捕盗匪。第二期之工作亦如之,然实际上民团部第一期之工作,内部甚属平常,外部虽缉获盗匪不少,但其中多为舞弊营私,籍此募利;真实盗匪,并不甚多。至第二期,工作始渐上道,无论内部训练,外部缉匪,皆较前期为佳。

至于联庄会方面,第一期之工作,内部之训练、甚为谨严,外部缉匪,成绩良好,至第二期,工作虽照旧进行,但较之第一期已懈怠多多。又如区乡行政,第一期之工作,有划分乡区、编制乡镇、考试区长、设区公所、委任区长、公民登记、选举乡长、清查乡区、调解纠纷、清查户口等;第二期之工作,为更调区长、缩编乡镇、改选乡长、训练乡长,寺庙登记,剪发放足,较之前期,已渐减少。

又如行政诉讼之中,第二期之效率则较第一期为佳,若以一期为例而比较之,如第三期之实验县政时代,十月以前,民政方面,并无若何建树,十月以后,无论禁烟禁赌、公安保卫,均有长足进步。由此可知,同一组织,行政效率,不必尽同也。

若以前两期之组织为不良,加以改革,关于纵的方面易为专员公署、民政科、乡农学校、乡公所、村公所,关于横的方面易为警卫队、乡农学校、戒烟所等而实验之,结果行政效率并不能相等进步。

如第三期之公安行政,除仍前期之旧外,对于户口门牌拉箱等,虽均加以改良或添补,较之第二期略见进步,但较第一期仍相差甚远。又如保卫行政,由联庄会改为乡农学校后,内部训练,虽与前无异、甚为勤谨,但外部缉匪,则实无成绩可言。因乡校学生,多为富家子弟,虽有自卫之必要,但彼等多胆量不足,故其剿匪成绩,自较联庄会为弱。又如区乡行政,关于禁烟禁赌、卫生救济等,虽有相当成绩,但归并乡镇、编查保甲,训练乡长等方着手办理,结果如何,尚不得知。又如行政诉讼,无论质的方面或量的方面,均较第二期为劣。由此可知,组织改易之后,行政效率末必增进也。

总之,同一组织,行政效率,不必尽同;改良组织,行政效率,未必增进,故知组织典功能之间,并无必然联系,是以组织并非最要之问题。

二、经费与功能

经费为事业之母,一切事业,无经费即莫由举办。汶上县之民政经费,第一期为六万三千六百九十九元、第二期为五万八千三百零二元、第三期为六万九千五百六十六元,今试检讨经费典功能之关系。

关于区乡行政,据前章所述,第一期为开创时期,工作最多,第二期渐少,第三期亦不甚多,故乡区行政之效率,以第一期为最好,第三期次之,第二期最劣。但因行政所开支之经费,则以第三期为最多,计为四万四千二百二十元。

关于公安行政,据前章所述,第一期多为开创工作,举凡关于行政司法及卫生方面,均有相当建树;至第二期,公安行政之事项,除仍前期之旧,很少开创工作,虽抓烟抓赌较前期略有进步,此外别无成绩;第三期改为警卫队后,工作成绩,虽有可观,但较之第一期则相差甚远,而公安经费,第一期为九十七百二十元,第三期为一万一千八百三十八元,则较第一期为多。

关于保卫行政,据前章所述,民团部方面,第一期之工作,内部甚属平常,外部虽缉获盗匪不少,但其中多为舞弊营私,藉此募利,并无实际成绩可言;第二期之工作,始渐上道,无论内部训练、外部缉匪,均较前期为佳;第三期改为警卫后,内部外部之工作,均已走入正规,故三期相较,以第三期为最佳、第二期次之、第一期最劣,但经费一项,第一第二两期则均为三万一千二百零六元,第三期为一万一千八百三十八元。

由此诸点而论,可知经费之多寡与行政效率之高低,并非正相关,故经费与功能之间,无必然关系,是以经费亦非最要之问题。

三、人员与功能

人员共分两种,一为纵线系统之行政人员,即县长、科长、区长、乡长及庄长等;一为横线系统之行政人员,即公安局长、民团队长、联庄会长等。人员与功能之间,究有若何关系?今试检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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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邯郸县公安局。

 

关于县长,据前章所述,学历方面,历届县长多为中学毕业、专门毕业及大学毕业者。而留学一项,独为第三期所有,故论及学履,以第三期为最高;履历方面,曾供职军界者以第一期为多,供职政界者以第二三两期为多,故此两期县长之从政经验亦较富;态度方面,敷衍者以第一期为最,认真者以第二三两期为最;操守方面,以第三期为最清廉,第一期次之,第二期为最贪污。

关于科长,学履方面,第一期之科长无大学毕业者,第三期之科长,仅一人系大学毕业,第三期之科长则均为大学毕业者。故以此期科长之学履为最优;履历方面,曾供职军界者,第一期之科长为最多,第二三两期即见减少,而多半供职学界及政界者,故从政经验亦较富;态度方面,第一期之科长多半敷衍,第二期之科长即较认真,第三期之科长办事即十分认真;操守方面,各期尚称廉洁,尤以二三两期为最,故大概言之,以第三期之县长及科长为最优,因之汶上整个民政,亦以第三期为最佳。

关于区长学历方面,第一期之区长以其他一项为最多,其中包括职业学校、训练班等,程度约在高级小学与中学之间,第二期区长渐有中学毕业者,至第三期即多为山东邹平或荷泽乡村建设研究院毕业者,程度约在初中与高中之间,故以此期校长之学历为最优;态度方面,以第三期之校长为最认真,第一期之区长次之,第二期之区长最劣;操守方面,以第三期为最清廉,第一期为最腐败。三期统论,大致以第三期之校长为最好、第二期之区长为最劣,因之第三期之区乡工作尚佳,而第二期之区乡工作甚劣。

关于公安局长,学历方面,第一期之局长,多毕业于军事学校,第二期之局长,多举业于警察学校,第三期之局长则完全出身军校;履历方面,第一期之局长,供职军界,第二期之局长亦同,第三期之局长则完全供职军界;态度方面,第一期之局长,认真者与敷衍者各半,第二期之局长以敷衍者为多,第三期之局长,均甚认真;操守方面,第一期之局长,多半舞弊,第二期之局长亦同,第三期之局长,则比较清廉。三期统论,大致以第三期之局长为最好,第二期为最劣,因之第三期之公安行政较佳,而第二期之公安行政最劣。

关于民团队长,学历方面,三期之队长大致相同,皆毕业于军事学校;履历方面,第三期之队长,纯系供职军界,第一期次之,第二期稍杂;操守方面,以第三期为最清廉,第二期次之,第一期为最贪污;态度方面,以第一期为最敷衍,第二期次之,第三期最为认真。三期之队长统论,以第三期之队长为最优,第一期之队长为最劣,因之保卫行政,关于民团方面,亦以第三期为最佳,第一期为最劣。

根据以上诸点而论,人员之优劣与行政效率之高低,为正比例,故人员与功能之间,确有必然关系,是以人员实为最重要之问题。语云人存政举,人亡政息梁师仲华言,县政建设之问题,不在制度而在人员,不在方法而在精诚可谓一语破的。

 

文字编辑:孟祥婕、钟玥、宇轩、雷培、孙铭阳

推送编辑:侯安琪、周芯宇

审核:凌鹏

文字整理自北京大学图书馆所藏《汶上民政研究》燕大原版论文,为方便阅读,在尊重历史文献原貌的基础上,将繁体均转为简体,异体字以现代汉语书写习惯加以调整,标点有适当修改。所有的修改不损害原意、不改变原文风格、不破坏时代通行表达习惯。为排版需要,部分图片和表格有重制,亦重新划分了段落。注释与参考文献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