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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龄

陈永龄先生,原籍江苏淮阴,191811月出生于北京,1937年进入燕京大学,初学新闻学,继转社会学,在杨堃先生指导下完成本科毕业论文《平郊村的庙宇宇宙》,于1941年毕业于燕大社会学系。同年进入燕大研究生院社会学部继续硕士学习,专攻人类学和民族学。

1941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燕大关闭,陈永龄辗转来到重庆。1942年,经吴文藻先生举荐,陈永龄远赴新疆开拓民族学研究阵地,任教于新疆学院,开始实地调查和民族资料的积累工作。1944年陈永龄遭军阀盛世才迫害,被捕入狱。次年出狱回到成都,适逢林耀华先生担任燕大学成都分校社会学系主任,遂复入校继续学业并师从林耀华。1943年至1945年,林耀华和在华西协和大学任教的李安宅合作建立川康少数民族调研基地,多次带领学生在四川西北展开田野调查。19457月,陈永龄以助教兼研究生的身份,随林耀华赴川北考察四土嘉,师生两人自成都出发,北去灌县,沿岷江上溯,经汶川转至梭磨、卓克基等地,历时六十三日,共行二千余里。陈永龄以此次调查为基础撰写硕士论文《四川理县藏族土司制度下的社会》,1947年获燕大硕士学位。

求学期间,陈永龄先后受教于赵承信、吴文藻、杨和林耀华等师,在北京平郊村、新疆和川北等地都进行过实地调查,田野工作的训练和实践都很完备,在理论上对功能主义颇有心得,在内容上专注于对民族比较文化的研究,这在其硕士论文《四川理县藏族土司制度下的社会》中有充分展现。文章分九个章节,涵盖了四土嘉区域的地理环境、历史变迁、家族结构、阶级区分、政治内幕、经济生活、宗教氛围等多个方面,在理论上深受当时的结构功能主义学派影响,围绕社区、文化、制度、功能等概念展开对嘉戎社区诸种制度和功能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陈永龄将嘉社会分为土司、头人、百姓三等级,认为这一阶级系统包含着一套固定之关系权利义务与历史传统,各阶层代代相安维持均衡局面。他视土司制度为嘉社区的核心,认为从其入手即可窥见整个嘉戎文化的全貌。例如,婚姻制度中的门第观念、家屋团体中对传统权利义务的谨守、喇嘛组织中对政教势力的盘根错节、袍哥会社进入嘉区域后与土司头人之间的媾和等,土司制度牵连着社会生活和文化传统的方方面面,使社会结构稳定持久,即使是在清政府和国民政府推行改土归流以及保甲制度之后,依然没有能够动摇其根基。此研究结合了人类学的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社区研究方法以及边政学思想,是当时最系统的嘉戎社会文化研究。

1948年,陈永龄任燕大社会学系讲师。1950年,燕大社会学系改组,成立民族学系,陈永龄于1951年起任民族学系副教授。1952年高校院系调整,陈永龄随燕京大学民族学系师生调动至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改称中央民族大学)。1956年参与组建中央民族学院历史系,下设民族学专业,并于1957年起在该系任民族志研究室主任。陈永龄坚信,民族学需要多学科的合作,因为它是对一个民族整体的、全面的研究,其研究对象,从纵的方面看,要涉及其起源、形成、发展、迁徙、融合的过程;从横的方面看,要涉及其社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的各个方面,因此,他的教学和研究也从纵横两个方面展开,一边推进民族史的研究,一边利用各种机会参与实地调查,足迹遍及内蒙、甘肃、青海、新疆、四川等少数民族区域。陈永龄结合民族史和民族学田野工作的学术取向,颇能代表20世纪上半期中国民族学和人类学的研究特点。

1956年,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先后组织了16个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陈永龄参与其中,并先后担任四川组学术秘书和青海组组长,对彝族、土族、撒拉族、回族、藏族和蒙族等不同民族的族源、社会经济结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评价、民族关系、意识形态、宗教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青海土族政治的演变》(合编,1955)、《青海塔尔寺情况》(合作调查报告,1955)、《有关凉山彝族社会历史的若干情况》(合作调查报告,1957)等民族调查报告,并发表《试论社会改革前我国少数民族封建游牧部落的几个特点》(1963)、《我国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1979)、《十九世纪以来新疆动乱的启示》(1981)等民族史论文。

1958年开始,社会学和民族学等学科遭受重创,1978年之后开始缓慢恢复,1988年,民族学成为一级学科。在此期间,陈永龄先后于1970年任中央民院历史系副主任、于1980年任中央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副所长。

1980年后陈永龄多次应邀参与国际学术活动,期间展开了对加拿大北部印第安人保留地的访问研究,陆续发表了《觉醒中的加拿大印第安人》(1981)、《记加拿大第一民族”——印第安人》(1982)、《北美印第安人心声》(1986)等文章,介绍了其历史、传统和现状,为中加两国民族工作和民族政策的比较研究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民族学界研究异域民族提供了第一手的资料。

2011年,陈永龄先生辞世,享年93岁。